地震次生灾害防范
地震诱发的次生灾害
地震灾害包括直接灾害、次生灾害和三次灾害等。地震时造成的建筑物工程设施的破坏称直接灾害;因建筑物工程 设施倒塌而引起的火灾、水灾、煤气和有毒气体泄漏、细菌和放射物扩散等对生命财产的威胁称次生灾害。由次生灾害引起的或因抗震防灾体制不健全,人们防灾意识淡薄、指挥 系统失灵而造成社会恐慌动乱,使震灾加重称三次灾害。 城市是各种生命线工程高度集中的地区,地上地下各种管网密布,地震次生灾害尤为突出,国内外历次大地震都有不同 程度的表现。如1975年2月5日海城地震(7.3级),鞍钢因停电而铁水冻结,高炉停产;营口市水电设备破坏,全市停水、停电,城市瘫痪。 1976年7月28日唐山地震(8.2 级),开滦矿供电中断,涌水量猛增,矿井被淹;天津碱厂白灰捻滑坡使30多人丧生;化工厂阀门破坏、溢氯死5 人。 1923年9月1日日本关东地震(8.2级),水管破坏, 大火持续三天两夜,横滨被烧光,东京烧掉三分之二。 1964 年6月16日日本新漓地震(7.5级),油库受震起火,直至 原油烧尽, 300多所民房工厂无一幸免。 1906年4月18日 美国旧金山地震(8.3级),火炉翻倒引起大火,供水系统 破坏,大火持续三天三夜, 10平方公里的市区化为灰烬。 1960年5月6日智利地震(最大地震8.9级)引发海啸,沿 海建筑物大部分被海浪卷走,破坏房屋16万栋。
减轻地震次生灾害的对策
震前预防:震前预防对策是人类控制和减轻次生灾害的首要一环。一旦次生灾害发生就能迅速救治,以达到减灾的目的。震前预防对策的重点是工程设防、抗震加固、次生灾 。 害监测、进行防治次生灾害的思想和物质准备;
震时应急防护和紧急处置:是指从地震预警到地震结束之间人们所采取的紧急行动。一般分为:震时应急避震对策以减少不必要的心理性次生灾害。震时生产岗位的应急处置 对策是指各行各业生产岗位的领导、工人、干部、技术人员 以及家庭成员在地震预警后,所采取的防止次生灾害和保证 要害系统工作连续性的一系列紧急行动和方法。
震后救治:这是防止次生灾害蔓延扩大,减少损失的最后对策,其重点是制止次生灾害的蔓延,迅速抢救由次生灾害所造成的伤亡,并有效地治理由次生灾害所造成的环境破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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