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买房契税政策详解 从收多少到怎么收通通告诉你

发布时间:2017-04-13 16:42

深圳新一手房契税政策是什么?对于买房的购房者来说,对深圳契税或许都不算了解,住宅类型的契税缴纳额度又有怎样的不同?怎样选房才能在保证基础条件的同时降低税费?

深圳买房契税政策详解 从收多少到怎么收通通告诉你

契税概念:

1.深圳新房契税征收范围及纳税人。主要是对个人和私营单位购买、承典、承受赠与或交换的房屋征收契税。

2.税率。1997年4月23日,我国颁布了新的《契税暂行条例》,规定契税税率为3%~5%。具体买房契税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税率范围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发出通知,从1999年8月1日起,个人购买自用普通住宅,契税暂时减半征收。

契税内容:

契税是在土地、房屋权属发生转移时,向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权的单位和个人征收的一种税。

因此,买房契税应由取得土地使用权、房屋权的一方缴纳,且税率等政策对商品房、二手房“一视同仁”。个人转移房屋权应缴纳契税的范围包括: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房屋买卖或房屋赠与征收契税:

(1)以房屋权属抵债;

(2)以获奖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3)以房屋权属作价 、入股;

(4)以预购方式或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房屋权属。

(5)凡1997年10月1日以后签订安居工程住房、经济适用住房购房合同的,均属契税纳税人,应按规定缴纳契税。

交税时间:

为深圳新房契税纳税人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凭证的当天;纳税人因改变土地、房屋用途应当补缴已经减征、免征契税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改变有关土地、房屋用途的当天。买房契税纳税环节是在签订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或者纳税人取得其他具有房屋权属转移合同性质的凭证之后,办理房屋权证之前。

计税依据:

指房屋权发生转移变动时的成交价格或市场价格(其中二手房交易必须先行评估,以评估价格作为计税价格)。对于成交价格明显低于正常市场价格的,或者所交换的房屋价格差额明显不合理且无正当理由的,以征收机关委托评估机构根据同一时点、同类地区、同类房屋市场价格评估的价格作为缴纳契税的计税依据。

置业90平以下按计税价格的1%征收,90到144平按计税价格的1.5%征收,144平以上3%征收;二次的话全部按3%征收;豪宅统一3%。

违反处罚:

(1)纳税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征收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2)纳税人采用不申报的手段,不缴纳税款的,以偷税论处,由征收机关追缴,并处偷税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罚款(罚金);偷税比例和数额较大的,同时处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3)纳税人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

整体来看,契税也将成为购房者买房的一部分支出,对于小户型来说影响不大,但是对于大户型来说,多出还是少出也都是由购房类型来决定。那么,聪明的购房者如何在深圳购房可以尽量选择120平——140平的普通住宅或者是双拼房,将契税控制在1.5%,而这之中,幸福城、香格名苑、勤诚达·22世纪都是不错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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