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适用房价最高标准是多少?是物价局定价吗
大家都知道经济适用房由政府负责组织修建的,为的就是以微利价向城镇中低收入的家庭出售住房,也是国家政策性的为低收入人群解决住房问题所做出的安排,体现了国家的福利性,作为经济适用房,那么您知道经济适用房价高标准是多少吗,经济适用房是物价局定价吗?
经济适用房价高标准是多少?
1、全国各地根据本地区居民年收入情况,制定当地的经适房价格标准。全国各地区价格都不一样。北上广等大型城市略高。三、四线城市或郊县则略低。贫困地区还会有政府补助款。
2、定价标准:经济适用房价格以保本微利为原则,与同一区域地段内的普通商品房价格有一定的差价。一般来讲,同一区域地段内的普通商品房价格与经济适用房价格相差每平方米500元左右。
3、青岛,经济适用房价格不超过地级基准价的15%。
2010年青岛市内四区一级地至七级地上配建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确定。经适房的价格在地准价上下不超过15%的浮动内。按此规定,青岛经济适用房高价为每平5212.95元,低3023.45元。
经济适用房是物价局定价吗?
1、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构成,按照原国家计委、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和市政府经济适用房管理规定执行。各地在制定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时,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审核经济适用房开发成本、管理费用和利润。
2、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由下列项目构成:一是开发成本。按照《房地产开发企业会计制度》进行核算、归集。按规定缴纳的自来水、供电、供热、燃气、邮电通讯、有线电视、网络等配套性费用应计入开发成本。二是税金。三是利润。
3、“一价清”制度。经营者应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经济适用房房销售价格,并在销售合同中载明。经济适用房房销售合同签订或销售价格明码标价备案后,经营者不得在销售合同中载明或已经履行明码标价备案手续后的销售价格之外再行加价或加收其他任何费用。
另不得以重新签订合同或签订补充合同等形式提高销售价格。若确实发生不可预见费用或政府依法出台新的规定需加收费用,应报政府价格主管部门审核同意。
经济适用房组织修建的目的就是国家针对购房困难者而定的,所以对于申请者的资格审核以及后续的审查都比较严,自然也必须落实经济适用房低价的政策,所以购房者完全可以放心购买,不用单位所谓的虚假报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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