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违纪行为的通报

发布时间:2017-06-07 16:30

所谓违法违纪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违反法律、法规、规章以及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应当承担纪律责任的行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对违纪行为的通报,供大家参考!

对违纪行为的通报范文一

各学生社团:

经调查核实:2015年12月17日,扬帆文学社在未经申请报备且无任何单位同意许可的情况下,私自接受校外商家赞助并举办具有商业性质的校级讲座活动,讲座内容多为赞助商业广告宣传,与社团活动宗旨不符,其行为违反了《安徽工程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和《安徽工程大学学生社团接受赞助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

为进一步规范学生社团行为,促进学生社团发展,根据《安徽工程大学学生社团管理办法》和《安徽工程大学学生团体联合会章程》的相关要求,现对扬帆文学社以及帆文学社社长陈开祥同学给予全校通报批评。

各学生社团要引以为戒,严格执行学生社团管理的规章制度,认真开展积极健康、符合社团宗旨的校园文化活动,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的发生。

校学生团体联合会

年1月25日

对违纪行为的通报范文二

全体师生:

经查,我院2015级室内设计1班学生李柯鑫(学号:201510912110)、2015级室内设计1班学生郑鑫(学号:201510912133),在2016年1月4日上午进行的《高等数学》课程期末考试中携带与考试相关的纸质材料进入考场。为严肃校纪,教育本人,学校将按照《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考试违纪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办法》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望其他同学以此为鉴,遵守考试纪律。

特此通报。

年1月4日

对违纪行为的通报范文三

各科室部门、各分校:

大渡口分校路训教练员窦智,利用工作之便,对学员吃、拿、卡、要,给驾校造成了恶劣的影响。为加强教练员的管理,维护学员权益,根据学校规章制度,学校领导办公会2014年4月11日研究决定,对教练员窦智违纪行为处理如下:

1、清退已收取的学员钱财2000元。

2、解除其劳动合同。

3、全校通报。

重庆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汽车驾驶学校

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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