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自考本科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17-06-05 15:23

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下文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保险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的范文,欢迎大家阅读参考!

保险自考本科毕业论文篇1

论机动车辆商业保险购买方法

摘要: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机动车越来越成为大众生活的一部分,但由于人们对于如何科学购买车辆商业保险的方法还不熟知,很多时候不能最充分的发挥保险的作用。本文具体分析了当前购买机动车辆的必要性,同时也对如何科学的购买机动车辆商业保险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一些建议,并介绍几种基本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也涉及到一些机动车辆出险后如何理赔的技巧。

关键词:车险、方法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和乘客)、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涉水险)、反光镜和灯具单独破损险、不计免赔险。

汽车保险的作用

我国自1980年国内保险业务恢复以来,汽车保险业务已经取得了长足的进步,尤其是伴随着汽车进入百姓的日常生活,汽车保险正逐步成为与人们生活密切相关的经济活动,其重要性和社会性也正逐步突现,作用越加明显。

1. 促进汽车工业的发展,扩大了对汽车的需求

从目前经济发展发展情况看,汽车工业已成为我国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动力之一,汽车产业政策在国家产业政策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汽车产业政策要产生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要成为中国经济发展的原动力,离不开汽车保险与之配套服务。汽车保险业务自身的发展对于汽车工业的发展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汽车保险的出现,解除了企业与个人对使用汽车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风险的担心,一定程度上提高消费者购买汽车的欲望,一定程度扩大了对汽车的需求。

2. 稳定了社会公共秩序

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汽车作为重要的生产运输和代步的工具,成为社会经济及人民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其作用显得越来越重要。汽车作为一种保险标的,虽然单位保险金不是很高,但数量多而且分散,车辆所有者既有党政部门,也有工商企业和个人。车辆所有者为了转嫁使用汽车带来的风险,愿意支付一定的保险费投保。在汽车出险后,从保险公司获得经济补偿。由此可以看出,开展汽车保险既有利于社会稳定,又有利于保障保险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 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的提高

在汽车保险业务中,经营管理与汽车维修行业及其价格水平密切相关。原因是在汽车保险的经营成本中,事故车辆的维修费用是其中重要的组成部分,同时车辆的维修质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汽车保险产品的质量。保险公司出于有效控制经营成本和风险的需要,除了加强自身的经营业务管理外,必然会加大事故车辆修复工作的管理,一定程度上提高了汽车维修质量管理的水平。同时,汽车保险的保险人从自身和社会效益的角度出发,联合汽车生产厂家、汽车维修企业开展汽车事故原因的统计分析,研究汽车安全设计新技术,并为此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从而促进了汽车安全性能方面的提高。

4. 汽车保险业务在财产保险中占有重要的地位

目前,大多数发达国家的汽车保险业务在整个财产保险业务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美国汽车保险保费收入,占财产保险总保费的45%左右,占全部保费的20%左右。亚洲地区的日本和台湾汽车保险的保费占整个财产保险总保费的比例更是高达58%左右。

从我国情况来看,随着积极的财政政策的实施,道路交通建设的投入越来越多,汽车保有量逐年递增。在过去的20年,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每年都以较快的速度增长。在国内各保险公司中,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其财产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50%以上,部分公司的汽车保险业务保费收入占其财产保险业务总保费收入的60%以上。汽车保险业务已经成为财产保险公司的“吃饭险种”。其经营的盈亏,直接关系到整个财产保险行业的经济效益。可以说,汽车保险业务的效益已成为财产保险公司效益的“晴雨表”。

现在保险分为以下几种:交强险、第三者责任险、车辆损失险、全车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和乘客)、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险、发动机特别损失险(涉水险)、反光镜和灯具单独破损险、不计免赔险。

交通强制保险,简称交强险。作用:赔偿保险人所撞的车或人。撞车最高赔2000元,撞人受伤最高赔1万,撞死人最高赔12万。

第三者责任险,简称三者险。赔偿保险人全责所撞一切物体(撞人,撞车,撞墙等各种物体)有几种额度:5万、10万、20万、30万、50万。每增加一个级别,保费就增加200至300元。这个险种非常重要,建议可以的话多上一些。因为一般被撞车赔款有限,但万一被撞的对方有人员伤亡,赔偿就是一笔非常大的开销。有很多老司机只上交强险和三者,可见这项保险的重要性。

车辆损失险,简称车损险。 因保险人的全责而撞的别人(车或墙等任何物体),而把你自己的车撞坏了,修复你自己的车用的保险。 全车盗抢险,简称盗抢险。保险人的车被偷了,或者被抢了,需要用这个险种来赔偿。需要注意的是:车子按天有折旧费,赔偿是要扣除折旧费的。

车上人员责任险-司机,简称司机险。保险人的全责把别人撞了的同时自己也受伤了,给保险人看病所用的钱。最高至赔偿1万元。 车上人员责任险-乘客,简称乘客险。保险人的全责把别人撞了的同时保险人车上的乘客也受伤了,给乘客看病用的钱。最高每个座位赔偿1万元,一共4个座位。

玻璃单独破碎险,简称玻璃险。不管任何原因,只要造成玻璃单独破碎了,就可以赔偿。多见于高速上石子蹦到挡风玻璃上造成的破碎或贴膜造成的破碎。

车身划痕损失险,简称划痕险。保险人车停得好好的,被人用钥匙或其它物体把车漆划伤了,可以用这个保险赔偿。限制赔偿金额为2000元。

自燃险。赔偿因为种种原因造成车体自己燃烧。注意:因擅自改装线路而造成的自燃,不赔偿。

发动机特别损失险,简称涉水险。赔偿因不知水深浅,盲目驶入,而造成的发动机进水。

反光镜和灯具单独破损险。 这是新加的险种,用于任何请况下造成的反光镜和灯具的单独破损赔偿注意:必须是单独破损适用于此险种,如果同其它位置一起撞坏要用“车损险”来赔偿。

不计免赔特约条款,简称不计免赔险。如果不上此险,以上所有险种的赔偿保险公司都少赔付20%!比如保险人撞车了,修车需要花1万,但没上不计免赔,就要自己掏2000元,上了的话就全额赔1万元。

购买车辆保险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不要重复投保

有些投保人自以为多投几份保,就可以使被保车辆多几份赔偿。按照《保险法》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车辆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因此,即使投保人重复投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二、不要超额投保或不足额投保

有些车主,明明车辆价值10万元,却投保了15万元的保险,认为多花钱就能多赔付。而有的车价值20万元,却投保了10万元。这两种投保都不能得到有效的保障。依据《保险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超过的部分无效。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所以超额投保、不足额投保都不能获得额外的利益。

三、保险要保全

有些车主为了节省保费,想少保几种险,或者只保车损险,不保第三者责任险,或者只保主险,不保附加险等。其实各险种都有各自的保险责任,假如车辆真的出事,保险公司只能依据当初订立的保险合同承担保险责任给予赔付,而车主的其它一些损失有可能就不到赔偿。

四、及时续保

有些车主在保险合同到期后不能及时续保,但天有不测风云,万一车辆就在这几天出了事故,岂不是悔之晚矣。

五、要认真审阅保险单证

当你接到保险单证时,一定要认真核对,看看单据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刷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省(市、自治区)销售"的字样,如果没有可拒绝签单。

六、注意审核代理人真伪

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只图省事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更不能被所谓的"高返还"所引诱,只求小利而上假代理人的当。

七、核对保单

办理完保险手续拿到保单正本后,要及时核对保单上所列项目如车牌号、发动机号等,如有错漏,要立即提出更正。

八、随身携带保险卡

保险卡应随车携带,如果发生事故,要立即通知保险公司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九、提前续保

记住保险的截止日期,提前办理续保。

十、注意莫生"骗赔"伎俩

有极少数人,总想把保险当成发财的捷径,如有的先出险后投保,有的人为地制造出险事故,有的伪造、涂改、添加修车、医疗等发票和证明,这些都属于骗赔的范围,是触犯法律的行为。因此各位车主在这些问题上,千万不要耍小"聪明"。

十一、车险中对第三方的界定,应排除家人在外。

保险公司的除外责任中有这样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以及他们的家庭成员的人身伤亡、及其所有或保管的财产的损失”,汽车发生事故时的驾驶员及其家庭成员、被保险人的家庭成员是不算在第三方范围内的。汽车保险条款规定是为了防范被保险人为了获取保险金而对家庭成员进行故意伤害。

如何正确购买车险

有些司机朋友在购买车险时认为车险买的越全越好,从而在买车险的时候多花了冤枉钱。而有些司机朋友却认为自己是老司机了,用不着买那么多附加险,但是当事故发生时才发现,自己的损失没有保障。特别是在夏天,天气炎热,汽车自燃时有发生,而暴雨也让很多汽车遭受“没顶之灾”,我们应该给爱车买什么保险呢,哪些必须购买,哪些可适当选择?

通常情况下,交强险、车损、三者、不计免赔都建议购买,其他的险种可以根据汽车的价格、所在地区、使用年限、使用人员等因素来酌情购买。

经济型和中高档车型

本着经济实惠、保障全面的原则来购买车险。经济型车辆总价偏低,在划痕、玻璃、盗抢方面可以不作为重点保障。而上述几点则是中高档车的保障重点。特别是划痕,如果不及时修复,夏日的阳光暴晒和雨淋会造成划痕部位的底漆剥落或锈蚀。

经济型车辆推荐的保险组合为:交强险+车损+三者10—20万+不计免赔率+不计免赔额,旧车推荐购买自燃险。

中高档车推荐的保险组合为:交强险+车损+三者20万+盗抢险+划痕险+玻璃险+不计免赔,如果不是新车建议加上自燃险。

新手和老手的车险区别

现在很多新手刚拿驾照就买了自驾车,但经验不足,难免有一些磕磕碰碰的事情发生。所以建议新手驾驶员的车险相对要购买齐全。

除了“交强险”以外,新手应该还购买“车损险”。以保障自己的车辆发生事故时能够获得足够赔偿。交强险赔偿额度比较低,对于较大事故,比如撞伤人,或撞了奔驰宝马之类的名贵车辆以及造成了路面损失的话。交强险肯定是不够的。所以应该再购买“第三者责任险”,保额不应太低,在10万-20万之间为佳。如果不是很有把握,50万保额也是可以的。

同时不要忘记,如果购买了车损险或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险,最好也要买上“不计免赔”。一些小事故可能损失就只有数百元,但如果没有买“不计免赔”,扣除掉免赔金额后,得到的赔偿对车主很不划算。

如车上经常乘坐的是家人,而且你和家人都已经投保过其他保险公司的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医疗保险,那就没有必要再投保车上人员责任保险了,因为意外伤害和意外医疗保险所提供的保障范围基本可以覆盖到车辆意外出险对人员造成的伤害。而车险里的“车上人员”保险额度很低,所以有必要给自己买份额外的意外伤害保险。

对于新手,我们推荐的最佳保险组合为:交强险+三者责任险20万+车损险+不计免赔+划痕。根据地区不同再补充一些特定保险。

相对新手,老手的驾驶经验更足,相应的回避风险的机率也更高。所以我们针对老手的推荐则更注重保险的经济性和保障性,而不是险种的齐全性。

推荐的最佳组合为:交强险+三者责任险10万+车损险+不计免赔。根据地区不同再补充一些特定保险。

高温地区建议买“自燃险”

天气炎热会导致汽车的塑料元件老化加速,进而发生汽车自燃。所以,对长期暴露在烈日之下的车辆,车龄较长,且电路、油路出现老化的汽车,会增加汽车 “自燃”的风险概率。因此,车主最好注意自燃风险的防范与保障。一方面,要及时对车辆易燃部位如发动机、油路、电路等经常进行检查保养;另一方面,应投保自燃损失险,转嫁车辆的自燃风险损失。

在车辆投保时,车主一般很少会注意到这款产品,但不可否认,对于车辆自燃,这个小保障很可能发挥大作用。加保附加自燃损失险后,因车辆电器、线路、供油系统、供气系统发生故障,或是运载货物自身原因起火燃烧,保险公司将对机动车自身的损失进行赔付。此外,对于被保险人或其代表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机动车损失而采取的施救、保护措施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也在赔付金额内。

多雨城市购“涉水险”

今年以来,南方地区的大雨使很多车辆遭受“没顶之灾”,不期而遇的暴雨给广大车主带来了巨额的财产损失,特别是在天气变化莫测的夏季,台风和暴雨都会带来大量的积水,水淹和涉水也是每位车主都必须面对的问题。

车损险并不能保证发动机损坏所造成的损失,要确保万无一失,就必须再投保涉水险。但由于涉水险所涉及的损失一般都是发动机的故障,涉及金额是比较大的,所以保险顾问一般都不会主动推荐该险种。投险的条件也很苛刻,太平洋(601099,股吧)保险就规定购买不足一年的新车才能购买这个险种。而平安保险也规定3年以内的新车才能投保。当然不同地区的情况也不一样,在北方地区这样的限制相对较少,具体情况车咨询当地的保险公司。

在涉水险保费收取上,人保车险、太平洋保险的费用大致相同,以10万-20万元车型两款新车为例,到各保险公司试算保费,涉水险保费在200元-300元左右,当然车辆上一年出险情况和车辆状况也会不同程度影响保费。

如果购买涉水险,最好去购买一份不计免赔险,因为有的保险公司对于涉水险可以免赔10%到20%,购买了不计免赔险之后就可以弥补这10%到20%的损失。而且不计免赔险的价格一般并不贵,车主没有必要因小失大。

“玻璃险”抵御“飞来横祸”

夏季风大、风多,带给我们一股透心凉的同时,也送来了飞沙走石。车主对于这类飞石击碎玻璃的“飞来横祸”,既难预见,又无法避让,就只能考虑事故后如何减少自己的经济损失了。这时候,投一份“玻璃单独损失险”,让保险分担自己的部分损失。车险市场上,除个别汽车损失保险中已经包含玻璃单独破碎赔偿责任以外,各家保险公司都有玻璃单独破碎附加险这个险种,价格在200-400元不等。

停车环境差 中高档车考虑“盗抢险”

现在盗贼的偷盗技术越来越先进,如果您停车的环境不安全,中高档的车辆还是建议加投“盗抢险”。其次加装好的防盗锁,例如排挡锁、刹车锁等,这样能进一步加强您爱车的保障。如果停车环境还不错,停在有人看管的停车场、小区,则可以根据个人情况酌情而定。

在给车投保时可分三步。

第一步确定适合自己车辆的险种。专家建议,两个主险,即车辆损失险和第三者责任险,一定不能少。另外,有两个附加险,建议车主最好要保上。一个是盗抢险,另外一个是无过失责任险。其他附加险可酌情而定。

第二步货比三家,看价格也要看服务。由于各家保险公司的优惠政策是有区别的,在投保时要根据自己的车型、车龄、行驶区域、汽车安全性能等指标来比较各家公司的相关费率,做到有的放矢地购买。

服务方面,投保时要看各保险公司服务网络的覆盖面,出险后的救助和理赔速度、赔付的公正程度等因素。

第三步问清保险理赔程序,看清免赔条款。很多车主以为只要投了车险,那么无论汽车出什么意外,都该找保险公司理赔,事实上这种观点是错误的。拿到保单以后,车主要明确自己所投险种的理赔范围,什么情况保险公司是不予理赔、理赔需要什么材料等。此外,要明确什么情况下要向保险公司报案、可以通过哪些途径报案、报案期限是多长时间等问题。

另外,保险专家特别提醒:车损险是按实际投保金额与车自身价值比例赔偿的,所以要足额保险。而假设在本年中车辆只有一些花钱不多的小毛病,像刮伤、划痕等,不妨自己掏腰包修理,以保持无理赔记录,而在续保时获得优惠保费。

防六大陷阱

陷阱一:强行搭售险种。在目前的车险种类中,只有属于交管部门强制性要求的“第三者责任险”是车主必须买的,车损险和防盗险等险种都是可供选择的险种,但在很多汽车交易市场把责任险、防盗险和车损险捆绑起来作为基本险销售。

陷阱二:误导车主投保。乘客险、玻璃破碎险、车辆损失险事关车主切身利益,车主愿意购买,但新车的自燃险、私家车的货物险、营运停驶损失险则可以不买。但有的车险代理人要么不给车主解释清楚,要么误导车主入保,使一些没有经验的车主买了不该买或可以不买的保险。

陷阱三:诱导超额投保或重复投保。一些汽车经销商会诱导车主超额投保或重复投保以多赚代理费。其实,保险公司赔多少完全根据汽车出险的实际情况而定,并不会因为保得多就赔得多。此外,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重复保险的保险金额总和超过保险价值的,各保险人的赔偿金额的总和不得超过保险价值。 因此,投保人多投几份保也不会得到超价值赔款。

陷阱四:代理人员“扣单”。 投保时要选择国家批准的保险公司所属机构投保,而不能随便找一家保险代理机构投保。一些保险代理人或“假代理”在拉到保单后,并不直接交给保险公司,而是“伺机而动”。如果车主不出险,保费就自己扣下了。如果车主出了险,轻险自己掏钱赔付了事;大险则想方设法骗公司,甚至一走了之。

陷阱五:保单以假乱真。一些“假代理”使用的保单和发票乍看起来,与正规保险公司无异。因此,在拿到保险单证时要认真核对,看看单证第三联是否采用了白色无碳复写纸印制,并加印浅褐色防伪底纹,其左上角是否印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监制”字样,右上角是否印有“限在xx省(市、自治区)销售”字样。如果没有,应拒绝签字。

陷阱六:自己定损修车。有些表面上是保险公司的车险定损员,暗地里却是汽车修理厂的老板,自己定损自己修,这是目前市场中一些定损员的

生财之道。据了解,保险主管部门明确规定,不允许强制性指定事故车辆维修点。

车险理赔的流程

1.认清权益

仔细阅读保险条款,确切了解保障事项:保险的有效期限,保险责任,保险免除责任和保险金给付办法等。

2.及时报案

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一般为出险后7天内),先联系保险代理人,然后向保险公司理赔部门报案(可电话报案或直接到保险公司报案)。投保人在报案时应说明如下内容:

A:被保险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或被保险人出生年、月、日)

B:投保险种、保险金额、保险期限、保险单号码

C: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原因及损害状况,被保险人现状 D:报案人的联络方法。

3.收集证明

提供上述内容后保险公司理赔人员将告诉您索赔应该提供的证明材料名称及件数。然后注意收集所需的证明材料,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人寿保险为5年,健康险和意外险为2年)由索赔权利人(被保险人或受益人)向保险公司提出索赔申请。也可以由索赔权利人委托其代理人办理索赔。代理人需出具索赔权利人的委托书和身份证明以及代理人本人的身份证明。

4.注意给付时限

理赔部人员收到索赔申请书并点收齐全所需的证明材料后即可进入核实事故办理给付的过程。对于事实清楚、证明材料充分、保险责任明确的申请件,一般在证明收集齐全后,保险公司应于规定的时间内给付。

5.领取赔偿金

为了充分发挥保险保障作用和有效地保护被保险人和受益人的利益,特作如下理赔保险金的给付规定。

(1)为了投保人的方便给付方式可选择现金给付、现金支票、转帐支票和银行汇款等方式。

(2)投保人要求银行汇款时,应签定同意委托银行划帐合同书。

(3)被保险人或受益人领取保险金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

(4)委托他人领取时,领取人需提供被保险或受益人的委托书、身份证明和领取人身份证明。

(5)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时,领取人必须是第一顺序继承人(配偶、子女、父母)在领取以前要签署书面保证,保证由领款人通知到其他第一顺序继承人。

(6)受益人为指定时,则按指定顺序给付保险金。

(7)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时,由其监护人领取保险金。

(8)受益人与被保险同时死亡时,保险金按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

(9)对于医疗费用的重复投保,保险公司按照《保险法》第四十条的规定,按保险金额与保险金额总和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或按第一家保险公司赔付的差额计算给付金额。

(10)集体投保人身保险,如果指定投保人为受益人,需经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受益人为法定继承人或为指定受益人,投保人要求领取理赔保险金额时按照委托他人领取办理。

车险理赔的四大陷阱

陷阱一:

维修项目避重就轻

在消费者进行车辆保险时,熟悉保险业务的代理人经常会避重就轻,在保修项目上做手脚。车主到保险公司指定的维修站进行查勘定损时,如果车主对自己的车受伤程度观察不仔细,保险公司定损员很有可能会少报一些维修项目,拉低赔偿金。一位消费者向消协投诉,因其后排气管发生异响没有出现在保险公司的定损单上,因而遭遇了保险公司以修理项目、金额不一致而拒绝赔偿的麻烦。所以,车主在保险公司定损之前要仔细检查一下车子的受损部位,以免被保险公司故意忽略。

陷阱二:

虚假承诺骗取签字

据了解,在消协接到的众多投诉中,一些消费者是被定损员的虚假承诺所欺骗。

车辆出险后,如果保户对定损金额很不满意,通常定损员会给保户承诺:如果你觉得定损金额不足以修好车,那修理店是可以给你拆检的,到时候维修费是多少就赔多少。一些保户便会相信其承诺,在定损单上签字。此次“聚堆”的消费投诉中经常出现的情况是,在保险公司推荐的汽修店里,修理工和保险公司的人都是有关系的。车子在该维修店里拆开,保户想反悔已经晚了,修理工会告诉你拆检后车没多大毛病,本来要换的配件,为了省钱很有可能就修修了事。面对这种情况,车主要拒绝在定损单上签字,并且一定要求到本品牌的4S店去维修。

陷阱三:

汽配城买配件4S店修

据消费者反映,一些定损点不给安原厂家的汽车配件。据专家介绍,即使定损点为4S店,保户也不能掉以轻心。

如果定损4S店修的不是出险车辆的品牌,当然也不会储备这辆出险车辆的零配件。很常见的情况是,去采购一些非原厂生产的便宜配件给保户的车辆装上。所以,消费者应该尽量在本品牌的4S店里购买保险,出险后就在该4S店维修,这样至少可以保障配件为正厂件。

陷阱四:

维修店给保户“赔偿金”

保险公司为了让车主到他们推荐的维修店去维修,另一个撒手锏就是给“回扣”。所谓的“回扣”是,如果出险车辆正常的定损金额应该为10000元,为了省钱,保险公司会推荐保户到指定的维修店去维修,使用价格便宜的零配件,因此,定损金额可以降到5000元。

为了让保户心甘情愿到推荐的维修店修车,保险公司和维修点双方会商量给保户2000元的赔偿金作为诱饵。收了2000元的“损失费”,以后车子因维修质量的隐患再出现问题,保户也只能忍气吞声了。保险公司省了几千元,同时也避免了官司缠身的隐患。

保险公司给消费者设置的几大陷阱让不熟悉其中内幕的消费者屡屡上当。所以,消费者要避免受伤害,必须主动出击。

准备买保险时要货比三家。虽然现在绝大部分的保险公司在车险理赔方面都比较抠门,但也有一些保险公司为了树立好的口碑,定损相对合理一些;遭遇理赔纠纷时勇于维权。与保险公司打官司,首先要证明修理费用是出险事故造成的,所以4S店的维修单、发票一定要保存好。

车险理赔的四大误区

误区一:投保不计免赔就能获得全额理赔

在投保车险时,不少被保险人会选择投保不计免赔险,目的是为了将保险公司规定的免赔率或免赔额转嫁给保险公司。实际上投保了不计免赔险,也不一定就可以获得全额理赔。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保险公司会对一些特定的事故定出单独的免赔率,而且这些免赔率不属于不计免赔范围。如多次出险、超范围行驶、车辆超截等,一般会加扣免赔率。

误区二:随意包揽事故责任

有的被保险人认为反正有保险公司赔付,事故中的责任认定并不重要,因而在进行责任认定时,有的被保险人“不怕”承担责任。但是,对于第三者责任险,保险公司根据被保险人承担的责任轻重制定了不同的赔付比例。因此,在责任认定中,被保险人一定要明确责任,不是自己的责任不要承担。

误区三:先修理后报销

有的被保险人在出险后不是立刻向110和保险公司报案,而是先找修理厂,修完车后再找保险公司报销费用。实际上,车险理赔程序一般是:出险后应首先打110报案,并及时通知保险公司查勘事故现场,待保险公司对车辆定损结束后,然后才是对车辆进行修理,提交单证、赔付。被保险人如果不向保险公司报案就开始修理车辆,在理赔时保险公司认为修理费用高出定损的费用,差额部分将由车主自己承担。

误区四:委托修理厂理赔

有的被保险人怕麻烦,发生事故后不与保险公司直接联系,而是将理赔委托给较为熟悉的修理厂。的确,这样操作会省去麻烦,但也存在风险。因为有的修理厂会让被保险人走一些“歪门邪道”以达到赔付目的,而这些“歪门邪道”如果被保险公司查实,被保险人不但需要自己承担责任,还会在保险公司留下不良记录,对以后的续保、理赔产生不必要的麻烦。

如何最快获得车险理赔

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是指保险车辆发生事故后,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及交通事故处理等有关规定,确定保险责任、核定损失、履行赔付义务的工作过程。中国人保在处理车险案件的基本工作流程是接受报案、指导客户填写《出险通知书》、查抄保险单、立案、现场查勘与调查、审核责任、定损报价、赔款理算、核赔审批、赔付归档等步骤。此外根据损失情况、案件的难易程度、双方保险情况,中国人保还提供了简易赔案、互碰赔案、通赔案件等方便客户的处理程序。

在中国人保投保的车辆,不论是在投保地出险,还是在外地出险,车辆的被保险人或司乘人员应保护现场以利于交通管理部门的事故处理和保险人查勘定损;积极抢救伤员及财产,防止扩大事故损失和增加人员伤亡;同时立即向出险当地的交通管理部门和保险公司报案。

车辆出险后的具体操作是:

1、及时进行出险通知。

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采取合理的、必要的施救和保护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并在保险事故发生后48小时内拨打电话报案。避免因损失无法确定或扩大的损失部分得不到赔偿。

2.协助查勘。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应当积极协助保险人进行现场查勘。

3.会同检验,确定损失。

因保险事故损坏的财产,应当尽量修复,修理前应当会同保险人检验,协商确定修理项目、方式和费用。否则,保险人有权重新核定或拒绝赔偿。

4.提供有关证明和资料。

被保险人索赔时,应当提供保险单、损失清单、有关费用单据、保险车辆行驶证和发生事故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并提供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或法院等机构出具的事故证明、有关的法律文书(裁定书、裁决书、调解书、判决书等)及其他证明。

5.引起与保险赔偿有关的仲裁或者诉讼时,被保险人应当及时书面通知保险人。

保险公司是怎样进行损失核定的?

损失核定是指保险理赔人员会同事故车方及事故有关当事人依据保险单、条款、法规和各类标准,通过平等协商进一步确定事故车辆及相关的财产的损失,核定事故中人员伤亡的费用,以及进行损余物资作价处理等事项的工作。一般按核定损失的内容分为:车辆定损、确定人员伤亡费用、确定其他财产损失、确定施救费用和残值处理五个方面。

理赔出现争议如何处理?

因履行保险合同发生争议的,首先应当进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进行

投诉如果协商不成的,再提交保险单载明的仲裁委员会仲裁。

当保险单未载明仲裁机构或者争议发生后未达成仲裁协议的,可向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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