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道路施工合同范本

发布时间:2017-03-06 14:20

道路工程施工是我国重要的基础建设工程,城镇道路施工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镇道路施工合同范文,感谢您的欣赏。

城镇道路施工合同范文一

建设单位: (以下简称甲方)

施工单位: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项目建设及岳府阅2007第126号文件精神,甲方委托乙方承担本项目工程施工任务。为明确甲乙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促使双方相互配合协作,共同完成本建设项目,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施工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批文等。

第二条 施工依据

2.1甲方给乙方的项目开工通知(计划任务书)。

2.2甲方提交的设计文件、施工图设计清单等基础资料。

2.2 乙方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

①《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②《市政道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第三条 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在歧义或不一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乙方提出的书面要求及委托书。

3.2甲方委托事务所对项目合同造价核审的报告。(详见市财政评审办委托岳金审(2007)第081号审计报告)

3.3甲方驻工地代表、监理工程师共同签订的技术要求和工程量签证。

第四条 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投资及施工内容(根据行业特点填写)

4.1工程名称:岳阳市青年路太子庙道路工程;

4.2施工内容:详见施工图设计和工程量清单附件;

4.3合同金额:壹仟壹佰陆拾捌万贰仟伍佰零柒元叁角陆分(¥11682507.36;(注:已下浮8%)

第五条 甲方向乙方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开工前提供全套施工图3份 。

第六条 乙方向甲方交付施工组织设计等文件及时间。 开工前三天,乙方提交施工组织设计。

第七条 甲方驻工地代表

7.1甲方驻工地代表及委派人员名单。

7.2实行监理的总监姓名及其监理范围。

第八条 乙方驻工地项目负责人

第九条 工程期限

9.1本合同全部工程自2012年12月27日开工至2013年4月27日竣工,各单项工程开竣工时间计划。

9.2在组织施工过程中,如遇下列情况,可以顺延工期。

(1)由于天灾或人力不能抗拒的原因使工程被迫停工;

(2)甲方提出变更计划或变更施工图使工程不能继续施工;

(3)甲方不能按期提供图纸(包括水准点),及时解决施工纠纷等而被迫停工或不能顺利施工。对此,甲乙双方应及时协商,并通过书面表式确定顺利期限。如因乙方责任延误,造成施工困难和施工损失,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条 施工准备

甲方工作:完成征地、拆迁;办理工程开工手续;保证三通;向乙方及时提供设计图纸;组织施工、设计单位进行工程设计交底。提供地下(上)管线的保护要求,线路资料等。

乙方工作:组织有关人员了解和熟悉图纸,踏勘施工现场:参与设计交底;编好施工图预算,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作现场平面布置,搭建临时设施;安排施工总进度计划,储备材料,加工或订购构件等一切施工准备。

第十一条 对乙方的有关要求

11.1对工程分包的要求; 不得分包。

11.2对施工现场交通和噪音的要求; 遵守施工规范。

11.3对特殊施工工艺的要求;

11.4施工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现场环境卫生的要求; 按《建筑工程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规定实施。

11.5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和地下管线的保护要求:

11.6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时间和份数(包括进度报表、资金计划、工期要求等)。

第十二条 工程承包方式及造价

12.1合同采用包工包料方式施工,单价采用清单报价,清单内未涉信的增补工程项目现场签证后按岳阳市“经评审的最低价法”下浮8%计算。严格按照岳金审(2007)第081号审计报价执行。

12.2无单价包干的项目按清单进行结算,无定额子目的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工程总价(单价包干除外)按8%下浮。

12.3招投标项目按中标价和有关协议的结算方式结算。

第十三条 工程付款

13.1工程进度款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支付,每月底上报本月完成的工程量,累计计算,扣除累计已完工程量,经监理单位审核后交甲方审查,根据项目资金到位情况在三十天内付给乙方(或作说明),工程进度款最高支付额度为已完成工程量造价的50%;

1 3.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结算总价在12个月内分期拨付,具体为工程竣工验收拨付工程款的60%,按时办理竣工决算资料后累计拨付至工程款70%,同时乙方必须100%结清民工工资,余款待终审后一年内付清(不计利息)。留5%的资金款作为工程保质金,待工程保修期满,达到质量要求,按有关规定结清。

第十四条 施工和工程质量

14.1乙方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全部工程应达到合格标准以上。

14.2工程建设和使用中如发生因施工质量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由乙方及主要责任人负终身责任。

14.3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工程和设计变更按有关规定办理。

14.4乙方订的工程材料必须符合设计和施工规范要求,凡应附有合格证明的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必须验证。必须时甲方可随机抽样检查,其费用由乙方承担,否则因材料不合格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14.5对隐蔽工程乙方必须在工程隐蔽前二十四小时以书面道知甲方、监理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经检查合格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手续后乙方方可继续下道工序。如乙方不按程序办理,其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如果甲方等单位届时未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对此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事后提供重作检查,符合要求其费用由甲方负责,不符合要求其由乙方负责。

1 4.6工程保修期为壹年(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保修期间出现的质量问题,乙方无偿保修。

第十五条 竣工验收

1 5.1竣工工程验收以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质量检验标准及施工图为依据,在竣工验收时,乙方应提供以下竣工资料:

①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中间交工验收证录等施工技术资料。

②根据国家建设部关于“编制基本建设工程竣工图的几项暂行规定”提供竣工图纸。

15.2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前五日将验收日期以书面通知甲方和监理方,如甲方不能按时参加,须提前通知乙方,并取得乙方同意,另订验收日期。

15.3竣工工程验收合格,从验收之日起十天内由乙方向甲方(或指定单位)移交完毕。如不能按时接受,致使己验收工程发生损失,应由甲方承担。如乙方不能按时交付,应按逾期竣工处理,不得因有经济纠纷拒绝交付。

15.4单项工程如需单独移交甲方,以便由另一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在移交时双方应办理中间验收手续搞好工程结算,作为竣工工程验收之依据。

15.5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五天内将竣工工程结算有关资料送交甲方进行审定,甲方接到上述资料后,应在一个月内审定完毕。如到期末审定完成或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结算。

第十六条 附则

16.1合同正本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应按《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备案实施办法》规定,向有关部门备案。

16.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在合同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并结算尾数后失效。

16.3本合同条款如对特殊情况有未尽事宜,双方应根据具体情况结合有关规定议订附款。

16.5有关承包合同的其它问题,均按照《建筑工程合同条例》以及《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条件》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其它

1、在设计与经评审的清单范围内,工程量按现场监理实际工程量计算。

2、本工程合同价为合同控制上从,超出清单外工程量及上限总价,需事先拿出方案,报请甲方审查认可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施工,否则不予计价。

3、施工过程中,乙方无条件接受市财政投资评审部门对可能影响工程造价明关因素进行的监督。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工程部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开户行:

地址: 帐号:

城镇道路施工合同范文二

甲 方: (发包方) 乙 方: (承包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就驻马店御苑城施工道路砼工程达成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驻马店御苑城施工道路砼浇筑工程

2、工程地点:驻马店市天中山大道与文化路交叉口

3、工程施工内容及范围:御苑城场区临时道路砼浇筑工程。 材料指定及要求:商砼(标号C25);路面厚度为20cm,路面要求原浆收光压纹,每6米切割一道6cm深伸缩缝,砼养护7天。

4、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安全、包文明、包质量、包工期、包验收。

5、合同工期:3日历天,开工时间:2013年10月 日,竣工时间:2013年10月 日。

6、质量等级:合格。

二、甲方工作

1、保证三通一平。负责与乙方协调安排现场材料、设备堆放;(甲方不提供暂设及库房)。

2、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用临时水、电源接入点,但水电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自备计量表具。

3、负责现场的组织协调。并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检查、验收。

三、乙方工作

1、严格执行乙方制定并经过甲方确认的施工计划;

2、严格按设计图纸、工艺要求组织施工;

3、施工过程中,乙方应服从甲方组织、协调工作,尊重监理;

4、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由乙方全权负责,施工现场必须满足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因乙方原因造成安全事故,责任由乙方承担;

5、负责工程项目的现场施工及人员的管理、验收准备工作;

6、已竣工工程未交付甲方验收前,负责成品保护,保护期间发生损坏、乙方自费予以修复;

7、负责办理乙方应该办理的批件、证件;

8、乙方进入现场施工,不得损坏现场已完的各项成品工程,如有损坏,负修复及赔偿责任。

9、乙方保证不拖欠工人工资;

四、工程价款及结算

砼道路单价: 元/m2,按实际施工工程量结算。

五、竣工验收

1、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相关竣工验收有关规定, 在完工后7天内向甲方代表提供验收申请报告。甲方收到报告后,在7天以内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并在验收后7天内给予批

准或提出修改意见。乙方必须按要求整改,并承担由自身原因造成整改的费用。

2、甲方如果在收到乙方送交的竣工报告7天内无正当理由不组织验收或验收后7天内不予批准且提出修改意见,视为竣工验收报告已批准,即可办理结算手续。

六、保 修

1、 保修内容、范围: 凡因乙方施工缺陷所引发的一切工程质量问题均属于乙方承诺的保修责任范围,包括工程范围内的各部位、部件、构件或单件的损坏。

2、 保修期限:御苑城小区内建筑主体封顶(暂定一年)。

3、 保修期间乙方负责维修工作,以保证正常使用。如发生问题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期72小时内派人到现场处理,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和人员维修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在其质保金中双倍扣除。

七、工程款结算及支付办法

一、结算办法: 依照乙方实际施工工程量进行决算。

二、工程款支付办法:

1、本工程不预付工程款。

2、工程保修期结束后一次性付清全部工程款(各项目第一次拨款时分摊出)。

3、支付工程款时开具正规发票。

三、结算依据:全部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结算,依据合同、补充协议,双方洽谈文件、变更签证、竣工验收资料等进行结算。乙方未按合同工期完成该工程,超期一天扣工程违约金1000.00元。竣工结算后,甲方无正当理由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超过一个月以上应赔付乙方违约金,支付合同造价的1%。以此类推。

八、争议解决办法

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当事人不愿意或协商不成的,双方约定由该市级政府部门解决。

九、合同生效与终止

1、本合同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2、乙方应按时保质完工,如因施工质量问题造成甲方延期使用,全部费用由乙方负责。

3、工程款支付完,即为合同终止。

十、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一式两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

甲 方(盖章) 乙 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 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城镇道路施工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进一步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承包范围、内容及要求

(一)万安山野生动物园园区景观主干道、步行区、车行区道路施工。

(二)工程标准及要求:

1、景观道路施工标准:素土压实、三级混土白灰30%、素土70%20㎝,石子、白灰、素土压实30㎝

2、车行区道路施工标准:素土压实、三级混土白灰30%、素土70%,20㎝、C30标准 18㎝厚

3、步行区道路施工标准:素土压实、三级混土白灰30%、素土70%、C30标准、18㎝厚

二、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负责场地通水和通电的保障

2、工程协调、管理、监督、验收与及时安排下道工序。

3、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合同签订之日起2天内进场,完成施工准备。在规定的期限内按时保质完成全部工程施工。

2、负责做好现场设备、材料的照管工作,做好现场施工记录及相关联的其它产品保护。

3、负责各种技术资料、质保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甲方。

4、承担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工作,严格实施安全防范措施。

三、工程价款结算及给付办法

(一)工程款分四个阶段给付,开工后首笔款按工程总额20%给付;工程完成80%时按工程总额的50%给付;竣工验收后补足为工程总额90%,余10%作为工程的保证金。 。

(二)工程价款采用不变单价:

合同为暂定量,工程量按实际工程工作量为准进行验收结算。

1、园区景观主干道按标准 元/㎡× ㎡, 合计 元‘

2、园区步行区道路按标准元/㎡× ㎡,合计 元。

3、园区车行区道路按标准元/㎡× ㎡,合计 元。

(三)以上单价全部为含税费价格,以正式发票为结算票据,如人工费可不要正式发票结算则扣除税收的6%后支付。

四、安全文明施工:

(一)、乙方应按有关管理规定及甲方现场代表的指令精心组织,文明安全施工,当乙方施工人员出现违反现场管理制度的行为时甲方有权制止,罚款直至解除合同。

(二)、乙方在施工过程中若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和因此

产生的全部费用。

五、竣工验收

乙方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前3天通知发包人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在收到通知后及时组织有关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后2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整改意见,承包人按要求整改并承担自身原因造成的整改费用。

六、违约责任

(一)发包人违约:

因发包人原因和不可抗拒原因造成工期延误,工期顺延,费用不计。

(二)承包人违约:

1、因承包人原因,未按本合同约定工期按时竣工,每延误一天,承包人按 1000 元/天向发包人支付逾期违约金,并承担由此给发包人带来的全部损失。

2、因承包人原因工程质量达不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由承包人无条件进行返工、整改、修复或采取其它补救措施达到合同质量标准,所产生的费用包括重新检测所需费用均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并且向发包人赔偿本工程项目总造价的5%的违约金。如因承包人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发包人、总承包单位提出整改要求后7天内承包人仍未予以完善的发包人有权另行安排单位完成相应整改工作,由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

七、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产生争议时,双方首先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仲裁委员会仲裁。

八、合同生效与终止

(一)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且加盖法人公章后生效。

(二)合同订立时间:2015年 月 日

(三)发包人、承包人履行合同全部义务,承包人向发包人交付竣工工程后,竣工结算价款支付完毕,本合同即告终止。

九、合同份数

本合同正本贰份,双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其它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发包人或委托代理人: (公章) 承包人或委托代理人: (公章) 电 话: 电 话:

签订地点:

签订时间:

城镇道路施工合同范本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