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节祭英雄手抄报
清明节是中国民间的传统节日,大约始于周代,已有2500多年的历史,时间是在公历的4月4日或5日。我国的清明节除了禁火、扫墓等风俗,还有荡秋千、踏青、打马球、插柳、蹴鞠等一系列非常有趣的风俗活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清明节祭英雄手抄报,希望大家喜欢。
清明节祭英雄手抄报资料1
《闾门即事》
(唐)张继
耕夫召募爱楼船,春草青青万项田;
试上吴门窥郡郭,清明几处有新烟。
《清明》
(宋)王禹俏
无花无酒过清明,兴味萧然似野僧。
昨日邻家乞新火,晓窗分与读书灯。
《苏堤清明即事》
(宋)吴惟信
梨花风起正清明,游子寻春半出城。
日暮笙歌收拾去,万株杨柳属流莺。
《寒食上冢》
(宋)杨万里
迳直夫何细!桥危可免扶?
远山枫外淡,破屋麦边孤。
宿草春风又,新阡去岁无。
梨花自寒食,进节只愁余。
清明节祭英雄手抄报资料2
中国革命先烈:邱少云
邱少云(1931~1952)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出生于四川铜梁县(1997年后属重庆市)关建乡的一个贫农家庭。15岁那年被国民党抓去当兵,1949年12月参加中国人民解放军,1951年赴朝鲜作战。
1952年10月,为打击在上甘岭的美国和南朝鲜军队,中国人民志愿军第15军第29师第87团第9连战士邱少云被选派参加潜伏部队,并担任了发起冲击后扫除障碍的爆破任务。12日上午,敌机向其所在的潜伏区进行低空扫射,并投掷燃烧弹。飞迸的燃烧液燃遍他全身。为了不暴露潜伏目标,邱少云任凭烈火烧焦身体一动不动。他双手深深地插进泥土里,身体紧紧地贴着地面,直至壮烈牺牲。
战后,中国人民赴朝慰问团文艺工作团赠给特等功臣邱少云烈士锦旗上写道:“献给中国人民志愿军伟大战士邱少云永垂不朽”。志愿军第15军全体指战员献给邱少云烈士家属的锦旗上写道:“祖国人民的光荣”。四川省人民政府和四川省抗美援朝分会给邱少云烈士家属的锦旗上写道:“光荣之家”。四川省军区司令部、政治部给邱少云烈士的家属的锦旗上写道:“伟大人民的战士,英雄不朽的功绩”。为了表彰邱少云崇高的集体主义精神和顽强的革命意志,被中国共产党志愿军某部委员会追认为中共正式党员,中国人民志愿军领导机关于1952年11月6日给他追记特等功,1953年6月1日追授他“中国人民志愿军一级英雄”称号。同年6月25日,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最高人民议会常务委员会授予“朝鲜民主主义共和国英雄”称号,同时授予金星勋章、一级国旗勋章,并将邱少云的名字刻在金化西面的391高地石壁上:“为整体、为胜利而牺牲的伟大的战士邱少云同志永垂不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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