漂流安全注意事项 漂流旅游安全知识

发布时间:2017-03-06 14:38

盛夏到来,酷热难耐,选择去漂流的小伙伴们越来越多,但漂流活动属于高风险旅游项目,易发生翻船、擦伤、磕伤等意外事故,通通提醒大家,为安全起见,漂流前一定要仔细阅读漂流安全须知,以免发生意外。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关于漂流安全注意事项及其漂流旅游安全知识以供大家参考。

漂流安全注意事项 漂流旅游安全知识

漂流安全注意事项

1.漂流的时期为每年的4月至10月;出发时,最好携带一套干净的衣服下船时更换,同时最好携带一双塑料拖鞋或一次性草鞋,以备在船上穿最好穿凉鞋。穿着上尽量选择简单、易干的衣服,但不要太薄或色彩太淡,否则万一掉到水里会很尴尬。

2.漂流时不可将贵重物品(如手机、相机类电子产品、首饰等)及现金和皮鞋携带上船,若有翻船或其它意外事情发生,漂流公司和保险公司不会赔偿游客所遗失的现金和物品;若感觉机会难得一定要带相机的话,最好带价值不高的傻瓜机,事先用塑料袋包好,在平滩时打开,过险滩时包上,而且要作好丢入水中的思想准备;戴眼镜的你一定别忘了用皮筋系上眼镜。

3.上船第一件事是仔细阅读漂流须知,听从船工的安排,穿好救生衣(请漂流的游客在漂流前将救生衣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安全穿戴切不可马虎大意,防止意外落水救生衣滑落的现象,让救生衣充分发挥安全防护的作用),找到安全绳。

4.在天气气温不高的情况下参加漂流,可在漂流出发地购买雨衣;天热时,勿忘保湿防晒。下船后要喝碗姜汤以防感冒。

5.漂流船通过险滩时要听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不要随便乱动,并抓住艇身内侧的扶手带收紧双脚,身体向船体中央倾斜;在漂过急流时,应与艇身保持平衡,如坐在后面,身体应略向后倾,双人保证艇身平衡并与河道平行,顺流而下。漂流设有戏水河段,请不要在落差和流速大的河段打闹、戏水。

6.艇被卡住时不要着急站起,应稳住艇身,找好落脚点再站起,以保证人不被艇带下而冲走,当你误入其他水道被卡住或搁浅时要从艇上下来。

7.漂流中翻船属正常情况,请游客穿好救生衣,不得随便下船游泳,不得远离船体独自行动。即使游泳也应按照船工的意见在平静的水面游,不得远离船体独自行动;若遇翻船,您完全不用慌张,要沉着,因为您穿有救生衣。

8. 患有高血压、心脏病、孕妇、酒醉及十四岁以下儿童和高龄老人等不适宜参加漂流的游客,谢绝参加漂流运动。

9. 请不要把带尖、刃的利器带上船,以保证游客人身及船体的安全;漂流中请不要用手、脚支撑石头,以免受到伤害。

10.在河水流量偏大的时段,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漂流,确保游客和器材的安全。

11.如因天气或其他安全缘故,我们拥有调整和取消线路的权利。在保障安全前提下,本次活动尽力风雨无阻。

漂流旅游安全知识

一、竹筏漂流安全知识

1.上筏前,服从调度安排,有秩序上筏;

2.上筏后检查乘筏的救生衣是否齐全并仔细阅读“乘筏须知”,以掌握乘筏安全知识和救援电话,贵重特品勿带上筏;

3. 竹筏起航后,必须穿着救生衣,听从筏工的安全告知,不在行进的筏上走动拍照,特别是筏下险滩、急流、转弯处,更要保持身体平衡,拉好筏上的安全绳;

4.航行途中,如遇大风、雷雨等恶劣天气时,应听从筏工指挥,让筏航行到安全的地方避险。

二、橡皮艇漂流注意事项

1.上艇前,详细了解乘艇安全知识,特别是皮艇性能、载客定额、重理,沿途适航情况,不携带与漂流无关的物品;

2.上艇后,必须穿着合格的救生衣、戴好疏透式头盔;上服务护漂员的指挥,不随意戏水寻求刺激;

3.患有严重疾病的病人,孕妇和残疾人,65岁以上的老人和未满16周岁的少年不宜乘橡皮艇漂流;

4.落水时,吹响救生衣上的口哨,以提示附近安全护漂员前来救助。

漂流旅游存在的问题

由于我国漂流企业几乎全是由私营企业开发经营,投入少,门槛低,以致良莠不齐,乱象丛生。目前漂流旅游项目可概括为四个“无”:无标准、无验收、无审批、无监管。只要办个工商营业执照,就可以开门经营。漂流行业在资源开发、景区规划、规范管理方面存在很多值得改进和探讨的地方,比如服务设施不到位,服务流程不规范;随意修筑拦河坝造成生态灾难,河水水质遭到污染;缺乏应急预案,漂流伤亡事故时有发生。究其根本原因是国家法定漂流旅游标准缺失,漂流河道坡度、水量、落差、水质等技术参数都没有明确规定,各地受利益驱动盲目跟风,在根本不适合漂流的地方勉强上项目,造成一地多漂、一河多漂,同质化竞争严重,缺乏独特的卖点,不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也会对漂流旅游整个行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

目前,漂流旅游行业在缺少国家标准的大环境下,所能参照的依据只有国家旅游局1998年5月1日实施的《漂流旅游安全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2002年8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水利部2006年5月1日实施的《水利旅游项目管理办法》三项法规性文件和2005年6月1日实施、归口国家体育总局的《体育场所开放条件与技术要求第11部分:漂流场所》(GB19079.11-2005)一项国家标准。这些法规或标准分属不同部门,造成漂流企业身份不明,归属混乱,旅游、航运、交通、水利、海事、体育局多头管理,结果是无人主管,政出多门,监管不力。到现在为止,全国各地方政府或相关部门也仅出台了几项地方性标准和一批以办法、规定、通知等公文形式发布的法规性文件。其中,浙江省2004年实施的《漂流旅游安全和服务规范》(DB33/475—2004)是国内第一部关于漂流的省级地方标准,对加强浙江省漂流旅游的安全管理,提高漂流旅游的服务质量,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对国内其他省份制定漂流旅游地方标准起到了引领和借鉴作用。九年来,漂流工具、漂流方式、漂流理念等都已发生了巨大变化,《规范》无论在文本上还是技术上早已不能适应漂流企业的现状,亟须修订。

1.现标准引用的文件已经废止或修订

现标准引用的GB2894—1996《安全标志》已经被GB2894—2008《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所取代;GB/T10001.1—2000《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1部分:通用符号》和GB/T10001.2—2002《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设施与服务符号》已被修订为:GB/T10001.1—2001《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一部分:通用符号》和GB/T10001.2—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第2部分:旅游休闲符号》;GB/T19004.2—1994《质量管理和质量体系要素:第二部分:服务指南(idtlSO9004.2:1991)》也已经被 GB/T1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要求》和GB/T19036—2009《质量管理体系GB/T19001在中小型组织中的应用指南》所取代。由于引用的规范性文件变化,必然要求漂流标准做相应修订。

2.现标准文字表述不严谨

现标准在定义“漂流活动”时存在缺陷,一是漂流工具没有包括皮筏,二是没有强调漂流活动是“依靠水流动力和人力,在有一定落差和流速的特定航道”进行的旅游活动。另外,对漂流航道、安全员、漂流设施等关键词都缺乏明确定义。

3.现标准技术上存在缺陷

现标准没有明确漂流活动的主管部门,对漂流景区的选址、硬件设施和服务流程也没有明确规范,职能部门难以进行有效监管。漂流技术指标只有定性表述,缺乏定量标准。如没有规定漂流活动最低投资门槛,以至漂流项目遍地开花;主管部门五花八门,造成无序竞争,甚至到了“有水即漂,无水也漂”的失控状态。漂流产品存在严重同质化,缺少特色,设施设备不齐全,难以为游客提供满意的标准化服务;漂流工具的检验标准,救生衣、救生圈、漂流使用的头盔、漂流工和安全员的资格认定等都没有明确相关的国家标准。漂流航道的总长度、宽度、曲率半径、陡坎落差和水质情况等技术指标也都没有定量规定。现标准关键技术指标上的缺失,使得漂流项目进入门槛几乎为零,从而使漂流旅游项目存在先天的安全隐患。

4.漂流企业管理存在的问题漂流企业领导安全意识淡薄,很少设置专职安全部门,安全员配备不达标,漂流工和安全员不能按时得到培训。为了单纯追求经济效益,恶劣天气强行营业;旺季引进大量临时人员,不具备岗位资格,缺乏系统培训,服务操作不规范,加上不顾游客容量限制,漂流设备和配套设施缺乏,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景区不能为游客提供优质服务,游客安全得不到保障,甚至出现游客死亡事故,必然影响游客满意率和企业的社会效益。

漂流旅游发展路径

2012年7月杭州举办的全国漂流高峰论坛,首次推出引领漂流行业潮流的《双溪宣言》,呼吁整个行业共同致力于“规范化”和“标准化”,完善漂流标准,推进制度创新,改变漂流企业“短平快”、“小差弱”的现状,建立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漂流旅游项目的安全性,打造良性的竞争环境和规范的漂流市场。

1.制定漂流国家标准。修订现标准中已经不适应漂流活动现状的定义和文字表述,尤其是现标准技术上存在的缺陷应作重点修订,明确规定场地设施建设、漂流装备与技术指标,漂流工具的检验标准,救生衣、救生圈、漂流使用的头盔,漂流工和安全员的资格认定,漂流航道的总长度、宽度、曲率半径、陡坎落差和水质情况等,给予科学而详细的定量规定,尽快制定漂流国家标准。

2.服务质量标准化。漂流企业应重视标准化工作,强化员工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狠抓服务规范的覆盖率和达标率,让员工牢记规范服务意识,企业才能真正获得最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漂流企业还应加强行业自律,重视安全保障及水环境问题,充分认识到安全没有保障,就会被市场淘汰,严格自觉执行各级标准,更好地为游客服务。

3.明确行业监管。明确漂流企业归口主管部门,职能部门须进行有效监管,提高“门槛”,严格准入,对正在经营的漂流企业统一管理,重点检查漂流企业持证上岗环节,通过漂流企业星级评定工程,扩大漂流标准实施范围和覆盖率,形成完善的漂流旅游标准化产品体系和服务体系,引导漂流企业向标准化、品牌化方向发展,从市场化、产业化高度去规范漂流经营管理,营造更加规范有序的旅游市场,鼓励社会力量和旅游企业积极参与漂流旅游标准化建设。

4.加强标准化人才培养。行业主管部门重点开展漂流旅游标准化人才培养工程,加大漂流旅游标准化工作的宣贯力度,使更多漂流企业和从业人员主动参与各项标准的实施工作。以旅游、质监和主管部门为主体,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骨干的培训网络,多渠道开展漂流旅游服务标准化人才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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