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保证金必须交吗

发布时间:2017-06-22 20:38

导语:首先来介绍一下定义:按揭贷款保证金是银行在按揭贷款过程中按照贷款总额的一定比例向开发商收取的钱,并承担按揭贷款的连带保证责任,直至房产证办理出来并完成抵押登记后,银行才将按揭贷款保证金退回开发商。

贷款保证金必须交吗

根据担保法,房产设有抵押,即他项权证未注销,该房产处置权受到限制,未经抵押权人同意不得进行合法交易,不能办理产权过户等相关手续。

《土地他项权证》是土地产权登记机关颁发给抵押权人或者典权人等他项权利人的法定凭证。土地他项权证书由他项权利人收执。他项权利人依法凭证行使他项权利,受国家法律保护。

对于房屋贷款一定要保证金吗来说,按揭买的房子要办他项权证,由登记机关颁发给你贷款的银行,你的房子要买卖应得到执有他项权证的银行同意。几十元的权证办理费当然是你的。

银行要押金,一般是一个月的还贷款,也就是你需先存入这笔钱,还是你的钱,这是惯例。

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权利种类(如典权、抵押权等)、权利范围(他项权利的房屋范围)、权利价值(他项权利的契载价格)、权利存续期间(契载期限)、注销日期(他项权利消失的日期),并且在他项权证书也注明这些内容。

【内容延伸】:

按揭贷款保证金该谁承担“按揭”犹如一把双刃剑,虽然为开发商回流资金提供了一臂之力,但是其中的风险也已经点点滴滴渗透于开发商的房屋销售过程中。所以,我们在贷款买房时要格外的注意。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银行按揭贷款保证金担保在银行界普遍存在。通常的做法是银行与房地产开发企业签订《个人购房贷款项目合作协议》以及《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并在合同上约定,银行为开发商开发楼盘的购房人发放住房按揭贷款,而开发商在银行开立保证金专户,并按发放贷款余额的一定比例存入保证金,为银行的按揭贷款提供担保。当购房借款人取得房地产证,并办妥以银行为抵押权人的抵押登记手续后,银行将保证金账户中的对应保证金退还给开发商。在此期间内,若购房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按期还本付息的,则由开发商代为偿还,银行有权直接从保证金账户中扣划相关款项。

既然是担保,就会有一定风险,风险主要来自两个方面:借款人和贷款行。

借款人未获得银行贷款、未按时还款,或者可以办理房产证市,借款人拖延办理房产证,这些对于开发生来说都是客观存在的风险。

如果贷款行未按期放款,导致购房人本来符合放款条件,而又变得不符合,则开放商将无法获得购房人的放款,造成资金链断裂。在《借贷合同》中约定,对连续 3个月不还款或一年内累计6次逾期还款的,按揭银行有权解除《借贷合同》。若按揭银行并不急于行使解除权,它将有权直接要求开发商承担保证责任,从而直接划扣保证金帐户资金。这对于开发生来说也是不小的风险。

【案例分析】:

网络贷款需要交纳保证金吗?

你是不是也遇到过类似情况,在办理网络贷款时被要求先缴纳保证金、承诺金等费用。其实明眼人一看就知道这是个骗局,不过不少借款人急于筹钱,误入贷款骗局!

近日,何女士因创业急需一笔资金,在网上搜到一个名为“北京石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网站。她发现网页上各种证书齐全,还有一些成功“贷款者”的感谢信,就按照网站上显示的业务QQ和“客服”联系。经过一番了解后,何女士确定这是一个正规放贷公司,而且无需抵押。

何女士说自己需要贷款4万元,客服表示需先办理一份平安保险,以便掌握客户身份信息。办完“保险”后,一个自称“王经理”的人告诉何女士,由于公司是无抵押放贷,所以需要客户先支付利息,何女士觉得“有道理”,便向对方提供的银行账号汇去两年“利息”6000多元以及1000元公证费。

第二天,何女士拨打“王经理”给的“银行查询”号码,得知5万元已到自己账上。该公司随后致电称,由于操作失误多放了1万元,何女士马上给对方汇回去1万元。

汇款后,“王经理”再次联系何女士,要求她传一份她银行卡资金来往明细给“公司”,以验证何女士是否有还款能力。何女士按要求传过明细后,对方表示,未见卡上有大额资金进出,不认为有还款能力,需要何女士再汇1万元过去方便他们作假账,何女士又给对方汇去1万元。

这时何女士才发现,自己的银行卡中并没有5万元贷款到账。担心上当的何女士表示,不办理贷款了,要求将自己所汇的钱退回。对方称退款可以,但需要再汇4000多元退款手续费,恍然大悟的何女士向警方报了案。

好贷网提醒广大朋友,不要轻易相信“网络贷款”一类的公司,特别是在“放贷”之前以各种理由、名目要求缴纳保证金、承诺金等费用的,基本上都可以认定是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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