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房屋所有权
什么是房屋所有权?房屋所有权有哪些特点?下面小编为大家介绍一下。
房屋所有权,又叫房屋产权,是房屋所有人独占性地支配其所有的房屋的权利。房屋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可以排除他人的干涉,对其所有的房屋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处分。
房地产在司法实践上又称不动产,而不动产一般是指土地以及其定着物(主要是房屋)。这里仅就房屋所有权进行表述。
购房者都知道购买房地产中有产权证,而办理下产权证又意味着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那么在法律上对所有权又有何规定呢?从严格的意义上讲,财产所有权是财产所有人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对属于他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房产所有权属于直接管理购房者购买的房产并具有排他性权利该权利表现以下几点:
第一点.房产所有权是绝对权,这又区别于购房者同房地产开发商签订的房产买卖合同所产生的债权。简单地说,购房者同房地产开发商有签订合同所产生的权利与义务的关系,是要由合同的一方为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的权利,例如:购房者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房款,购房者不能通过自己的行为取得该房产,而是由房地产开发商依约向购房者交付房产,这样购房者才能实现自己拥有该房产的权利。而房地产所有权则可由房产所有人直接作为即刻实现的权利,而不用其他相对人为一定的行为才能实现权利,例如:房产所有人使用其所拥有的房产。
第二点.房产所有权是排他性的权利,房地产所有权是所有权人排除他人对于其所拥有的房产的干涉,并且在一个物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存在,而不能同时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也就是说,房产所有人对其所拥有的房产拥有独立处置权利,所有人一旦拥有该房产,如非由所有人作出意思表示那么所有人可对抗其他对该房产主张权利的其他人。
第三点.房产所有权是一种相对最全面的权利,房产所有人有对其所拥有的房地产物业进行一般、全面的支配的最全面的权利,所有权人不仅包括对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而且包括对该房产的最终处分权。房产所有权对于其他对房产权例如抵押权、质权、留置权这些权利仅是对房产的占有、使用、收益某一特定权利享有直接管理权利,房产所有人可以依自己的意愿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享有最大的最全面的权利。
第四点.房产的所有权是永久性的,购房者向房地产开发商支付全部房价款,并领取国家统一颁发的房产证后,房产所有者将永久拥有该房产,直到该房产灭失。
房屋所有权的特点,一方面由房屋本身的性质所决定,另一方面也由各国的房屋所有权法律制度所决定。我国房屋所有权具有以下特点:
特点1、房屋所有权的设立与移转,需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和变更登记手续。不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或变更登记手续,不发生确定房屋所有权或移转房屋所有权的效力。
特点2、房屋所有权的客体是具有一定结构、可供利用的房屋,而不是单指组成房屋的材料。未形成房屋或已拆毁的房屋的材料,不能成其为房屋所有权的客体。
特点3、房屋所有权与其所依附的土地的使用权的分离。房屋的所有权发生变更,土地的使用权也随之发生变更,反之亦然。
特点4、国家所有的房屋广泛实行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国家享有所有权、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享有使用权。
特点5、房屋所有权可以转让,但受到土地使用权转让的制约。由于房屋所有权与土地使用权不可分离,因而,凡不可转让使用权的土地上的房屋,其所有权不能转让;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会导致土地上房屋的转让的无效。
特点6、房屋的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个人所有权同时并存,同等地受到宪法和法律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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