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休假工资计算方法
年度固定工资。年度固定工资是经营者的“保底”收入。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年休假工资计算方法,希望能帮到你。
年休假工资计算方法
(1)带薪休假工资
带薪年休假,顾名思义,在带薪年休假期间,职工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这里比较特殊的是如何理解实行计件工资、提成工资或者其他实行绩效工资制职工的正常工资。对于这些员工应当先计算其前12个月的月平均工资,其中不包含加班工资,再除以计薪日天数即21.75,才得出正常的日工资。
(2)应休未休的处理a
只有在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但是职工因本人原因且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以只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其他情况下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这就意味着即便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以及对于职工离职未休年休假的,用人单位都应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同时,如果用人单位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又不依法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劳动行政部门可依职权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用人单位除应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外,还应当按照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的数额向职工加付赔偿金。
年休假工资的计算天数
对于带薪年休假的天数,一般情况按照累计工龄即可推知,但由于年休假按公历年度计算,因而在入职和离职这两种特殊情况下其计算往往比较复杂。
新入职的职工,连续工作满1年后,往往跨越年度,在计算其首次应享受带薪年休假时应当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剩余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同样,对于离职员工,其离职年度的年休假天数也应进行折算,即(当年度在本单位已过日历天数÷365天)×职工本人全年应当享受的年休假天数,并且如果该职工在离职前多休年休假的天数不再扣回。折算后如果不足一天的不计入,应当注意这里并不是四舍五入,而是只要不足一天即舍去。
年休假的主要原因
年薪是实施激励的基本保证,是以年固定报酬额为基数分月发放的报酬,在形式上等同于月薪,这所以对经营者发放年薪,主要有三方面原因:
首先,经营者也是劳动者,因而经营者理当也应在劳动力市场上对其所拥有的劳动力产权中的收益权能进行实现,实现的方式应该等同于其他职工的报酬收入;
其次,企业收益有一定的会计期间结束后才能产生,而在此期间,经营者需要基本生活资料以维持他的劳动能力,这样也必须按月获得报酬收入;
第三,人都有规避风险的倾向,经营者也不例外。否则经营者很可能放弃与所有者合作,或者降低努力水平。它的多少要以报酬为基础的双目标公平激励模型出发,综合考虑内部公平、外部公平、经营者期望值和企业期望值四个因素。所以这种报酬约定既与经营目标有关,又不受经营目标好坏的影响,与经营目标有关是因为年薪也是基于经营目标制定的,不受影响是指不论的效果如何,基本年薪须如数如期给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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