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产证的房屋 买方如何防止卖房房主一房多卖
在之前的文章中我曾经举过一个案例广州市的以为李先生在为自己购买一个结婚新房的时候,就遇到了房主一房多卖的情况。今天的房屋市场,价格可以说涨速飞快,许多房主面对着价格的诱惑,会动一些歪心思,就会出现一房多卖的情况。而对于买方来说,除了利益上的损失以外对自己的心理上也是一个打击,那如此看来,没有房产证的房屋买方如何防止卖房房主一房多卖?
在二手房买卖过程中,有时会出现房主一房二卖,甚至一房多卖的情况。之所以发生这种情况,很多是因为在合同签订后,未过户或交付前,房价大幅增长或房主认为原来卖少了,与买方协商想加价又无法达成一致,想解约,买方又不同意。卖方干脆直接把房产再卖给他人,想以这个行为导致原合同无法履行,以达到解约的目的,甚至觉得多卖些钱,承担了违约金也合算。那么一旦发生房主与多个买家签订了买卖合同,且各自履行到不同程度时,履行哪一份合同呢?毕竟房子只有一套,只能卖给一人。
根据法律规定,发生房主一房多卖,且合同均有效,买方都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况下,应按以下顺序履行买卖合同:一、已经办理产权登记的买卖合同。房屋权以登记为准确定其归属,如果几份买卖合同中,有一份不但签订且已经过户完毕,无特殊情况,应优先履行该份合同。二、均未办理产权登记的,如果有一方已合法占有房屋,应认定履行已合法占有房屋那一方的买卖合同。三、都未过户,也都未实际占有,应综合考虑实际付款数额及先后、是否办理了网签、合同成立的先后等各种因素,公平合理地予以认定。
对此情况,在这里给买方的一些小小的建议:要以合理方法限制卖方违约的可能性。1、房价波动比较大,建议从签订合同到终过户交付,时间不要拖得太长,时间越长,发生变化的可能性越大,产生纠纷的可能性自然就增加了。2、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后,应尽快办理网签手续,这样可以避免卖方把房屋过户给其他人。3、在合同中,好约定适量的且有一定约束力和制裁力的定金或违约金条款,使对方在违约时成本增加。有些几百万的房产,定金或违约金才约定几万元,明显没有力度。4、可能的话,将付一定款项后,即使暂时不能过户,也要先交付房屋,房屋交付后,房主再想把房子卖给其他人,往往不那么容易。
城市发展速度加快,人口不段增加而对于土地资源是有限的,能够建筑的房屋面积也是有限资源,如此看来二手房的买卖中,价格也是会涨速飞快,若您在购买中真的遇到了房主一房两卖或者多卖的情况,一定记起给各位买主的小建议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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