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研究毕业论文_大专增值税毕业论文

发布时间:2017-03-10 10:14

我国现行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方法、政策和有关制度经过不断地调整和多年的实际运作,在组织收入、加强征管和保证新税制的顺利实施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增值税研究毕业论文,供大家参考。

增值税研究毕业论文篇一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 》

近年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与完善,国家对企业征收营业税已不符合经济的发展趋势。国家对税收制度进行改革,将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不仅完善了我国的税收体制,更重要的是帮助企业解决了税负过重的问题,有效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促进了企业长久发展。

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企业的影响

通过对各试点企业的调查研究,从结果来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基本达成了结构性减税的目标,做到了税制结构“有增有减,结构性调整”的内部优化,有效提高了企业的发展潜力和竞争力。

(一)解决了企业重复征税的问题。

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制度实施之前,营业税和增值税两者是并存的,且税务征收过程中往往会造成原材料成本部分重复征税等问题,极大加重了企业的税负压力。为了解决这一不公平的现象,国家改革和调整了税收制度,除了“税额减免”、“税收优惠”等政策外,最根本的一点就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制度,并在改征后继续给予适度的免征政策,通过这一改革,不仅解决了企业税负经济负担过重的问题,有效提高了企业的竞争力,同时对我国税收制度的完善与发展也起到了极大的作用。

(二)促进了产业经济结构的优化。

由于企业在生产、销售过程中,往往会有许多环节,如采购原料加工、运输等,每一个环节都需要征收营业税,变相加大了产品的成本,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实施后,小规模纳税人的税负情况有所好转,一般纳税人的税负有所下降,不但有利于工业企业实现主辅分离,有效减少了产品的成本,从而可以降低产品价格,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同时也适应了市场经济的转型需要,优化了产业结构。

(三)提高了第三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改制前,我国的第三产业出口时需要缴纳高额的营业税,这也就使得其为保证效益在进入国际市场后产品的价格有所提升,加大了其产品的销售难度,通过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制度,确保了第三产业与其他产业在税收制度上的平等,大大降低了我国第三产业在出口时的税负压力,从而降低了产品在国际市场的价格,有效提高了我国第三产业的国际竞争力。

(四)对企业的定价策略和财务工作有一定影响。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政策的实施不仅使企业迎来了快速发展的契机,也对企业有了更高的要求。无论是产品还是服务,在定价时都需要考虑许多方面的因素,除了成本、消费者消费能力、市场供需情况外,税收政策也具有很大的影响,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制度后,企业需要在更加复杂的情况下综合考虑产品和服务的定价,不但要保证自己的利润,更要考虑整个产业链的稳定发展,因此,企业需要重新审视定价策略并及时作出调整。此外,在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对企业的会计工作也有了更加复杂的要求,除了进项税额和销项税额外,还要对增值税专门进行分析,并开具专用发票,这就对企业会计特别是中小型企业会计的专业素养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企业的应对策略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给企业带来了很大的影响,企业要快速适应国家税收政策的改革,采取有效的措施,通过“营改增”实现企业的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长远发展。

(一)做好纳税筹划,争取政策支持。

企业应对营业税改征增值税首先要进行税务筹划,它主要是指企业为获取税收利益,通过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纳税操作方案对涉税业务做好事先安排。在人类社会,每一种制度的变更都需要一段长时期的转换过程,营业税改征增值税也是如此,它在转化过程中面临着众多问题,需要不断摸索规律找到解决方法才能实现“营改增”的有效改革,这就要求企业在前期必须做好纳税筹划。企业经营者一是要充分了解和掌握企业当前的生产经营现状,详细审阅企业的运营活动流程,与企业财务人员进行积极探讨,并询问相关专家的意见,为保障企业获得最大的税后收益,必须全面做好企业经营、投资、理财等环节的筹划。二是要及时了解社会信息,对政府财务部门的各项税收政策要密切关注,并积极与他们进行沟通和交流,主动向他们反应企业的发展现状及问题,以获得政府更多的税收优惠。三是如实向政府反应自身的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主动向政府相关部门申请财政补贴,政府的财政税务部门要对企业进行严格的审核,只要企业符合财政补贴的发放标准,才可对企业进行补贴预拨。这样,企业通过财政补贴可在一定程度上减轻税负。

(二)充分考虑竞争者和成本因素,制定合理的定价策略。

市场竞争者和生产成本对企业的税负也有一定的影响。企业一是要对市场信息有着充分的了解和掌控,通过开展广泛的市场调研以明确消费者的心理价格,从而确保企业市场谈判能力的提升。二是要认真研究竞争对手,通过了解他们的商品价格、生产条件、税负情况等方面,才能有效分析出本企业的弱点,进而对企业的生产结构进行及时的调整。三是要主动拜访与企业长期合作的忠诚客户,与他们进行亲切友好的交流,阐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的情况和问题,以得到忠诚客户的理解和支持,并共同磋商解决问题。四是企业的生产、经营、公关等活动要重视成本,通过产品定位和企业的发展战略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价格策略。

(三)提升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

国家对企业进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企业财务受到了最直接的影响。这种改革不仅使企业面临税负问题,还影响到了企业的整个会计核算系统,对企业的财务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就需要提升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一是企业要开展对财务人员的教育工作,对他们进行“营改增”的知识培训,使企业财务人员充分了解“营改增”的相关知识,提高自身业务水平。二是财务人员要进行自我提高,尽快熟悉“营改增”业务知识和政策,如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具、认证、抵扣等。财务人员只有对国家政策和相关知识技能有了充分的掌控后,才能有效利用国家在“营改增”过程中的过渡性扶持政策,不断提高企业的会计核算水平,从而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

(四)完善企业财务制度,改善管理系统。

企业财务制度和管理系统要根据国家政策而进行相应的改革,不然企业将会面临生产和经营上的各类风险。第一,企业要规范会计核算,依靠准确的财务数据为纳税提供支撑。企业的会计核算要明确所处的税务环境,从企业的整体利益出发,对会计中的具体项目进行准确分析,做到分别设账核算。此外,企业还要根据自身生产经营情况分别设立“应交税费”和“应交增值税费”的会计账户,并在核算过程中做到分别核算。第二,严格管理,防范增值税发票风险。增值税具有抵扣功能,如现金一般,对企业的经济效益具有很大的影响。这就要求企业严格管控发票的存放,建立严密的防盗报警制度。同时,企业要加强对财务人员增值税发票相关知识的培训,使其自觉按规章制度开具增值税发票,防止虚开发票的风险。第三,企业要建立健全增值税发票的开具流程,做到有人监督、有人审核,确保发票的真实性,从而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三、结语

综上所述,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给企业带来了很多有利影响,企业要抓住机遇,做好纳税筹划,争取政策支持,充分考虑竞争者和成本因素,制定合理的定价策略,同时要提升企业财务人员的专业能力和业务水平,此外还要完善企业财务制度,改善管理系统。这样,企业才能降低税负水平,实现经济效益,取得更大的发展。

增值税研究毕业论文篇二

《 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统筹方法 》

按统计数据,近些年我国房地产业宏观税负率约为35%,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是最主要的三大税种,分别约占总体税负的41%、25%和22%,其中土地增值税在2008年至2013年的平均复合年增长率为44%,可见土地增值税对我国房地产公司税负的影响越来越重大,如何做好事前统筹规划变得尤为重要。本文尝试在税收法规政策框架下,对房地产开发项目各重要环节的土地增值税统筹规划方法做出探讨和分析,既可促进企业按国家政策导向进行资源配置,挖掘税收政策利用空间以降低税负,同时也有助于国家及地方税收政策的完善与制度创新。

一、项目运作模式筹划

在新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启动前,投资者将从市场需求、竞争环境、产品定位、开发周期、销售价格、成本预算、盈利目标等多方面开展项目可行性分析论证并确定运作模式,结合企业自身情况确定的最佳项目运作模式可降低综合税负水平。房地产公司在开发客户已持有土地使用权的项目时,可从自身和客户整体节税角度进行筹划。

1.委托代建模式筹划法

客户作为开发主体办理项目建设报批手续,并与房地产公司签订委托代建协议,房地产公司根据工程实施进度收取劳务报酬,因项目权属始终登记在客户名下并未转移至房地产公司,与常规的项目权属转移模式相比,房地产公司规避了土地增值税和不动产转让营业税的申报缴纳。

2.合作建房模式筹划法

根据财税字[1995]48号文关于合作建房的税收政策,客户提供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公司提供资金,双方合作建房,可降低土地增值税税负。例如:客户在前些年通过招拍挂以3,500万元取得一个地块,现评估价值为8,000万元,客户拟转让给房地产公司,实现盈利套现。筹划前方案:以8,000万元将该地块直接转让给房地产公司;筹划后方案:以该地块出资与房地产公司合作开发商品房,建成后分得其中的40%(按占地面积),所分得建筑物评估价值为5,000万元,最终该商品房以8,000万元对外销售。由上表效益分析可以看出,筹划后的合作建房模式虽导致客户增加营业税及附加118万元,但同时也减少土地增值税1,192万元,总体合计增加利润总额1,074万元,税收筹划收益明显,当然该收益也会通过业务交易间接分享给房地产公司。

二、土地使用权获取筹划

土地使用权获取成本是项目总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通常旧地获取所涉及的税金数额较大,可采取以下方法进行筹划。

1.政策搬迁转让筹划法

房地产公司直接收购旧地,必将承担转让方所缴纳营业税、土地增值税的转嫁成本,而借用政府规划搬迁转让政策则可避免此税金支出。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因城市实施规划、国家建设的需要而被政府批准征用的房产或收回的土地使用权免征土地增值税,纳税人为此搬迁而自行转让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故房地产公司应积极争取以旧城改造、原驻企业污染扰民、政府批准建设的搬迁转让形式收购旧地。

2.重组股权转让筹划法

根据国家鼓励资产重组业务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可先将旧地注入目标公司,房地产公司再收购目标公司股权,以此替代直接收购旧地,股权转让不涉及缴纳土地增值税,同时重组符合具有合理的商业目的等条件时也可享受营业税、契税和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

三、项目申报立项筹划

房地产公司向省、市发改委提交项目申报资料并获取批复文件,是项目开发全面启动的关键环节,也为后续办理“五证”提供依据支持,同时影响到土地增值税清算对象和范围的确定,做好各清算对象增值额的平衡与抵补是降低税负的主要方法。

1.合并立项筹划法

一般情况下较大的房地产项目会陆续分期开发,销售价格随周边配套日益完善而逐渐上升,各期增值空间也会呈现由低到高的态势,若将各期项目合并作为整体清算对象,则可较好地平抑各期增值幅度,降低土地增值税税负。税局认定清算对象的文件依据为:发改委批复的立项批准文件或规划局批复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公司需按当地政策要求做好申报资料以实现多期合并立项。

2.公共配套设施筹划法

鉴于车库、储藏室、人防等公共配套设施具有建设成本大于转让收入的公益性特点,当普通标准住宅和非普通住宅增值率较高时,可将公共配套设施纳入可售面积,从而拉低项目的整体增值率;当非普通住宅面积比例较大、增值率较高时,可规划设立单独车库等设施,在提高配套完善性和环境品质的同时,也加大了扣除项目金额。

四、项目开发支出筹划

房地产开发成本和费用是土地增值税扣除项目金额的主体部分,全面有效的成本规划和过程控制,可确保项目增值率的合理性与经济性,降低整体税负。

1.开发成本筹划法

房地产公司可利用多项目、多分期、多业态等开发特点,结合土地增值税纳税临界点的规定,遵从高增值物业高成本、低增值物业低成本的配比原则,通过全方位成本规划及合法、合理的费用分摊,实现各清算对象增值率的合理安排。例如:可与战略供应商同时签订多个项目的工程服务协议,各项目交易金额按成本规划需求完成分配;在市场公允价格范围内,利用与关联公司业务交易实现转移定价,适度增加项目扣除金额;清算对象中包括普通标准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时,应选择合理的成本分摊方式,分别测算合并清算与分开清算的税负水平,充分利用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时免征土地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同时房地产开发成本可加计20%计入扣除项目金额,故应尽量将开发费用转为开发成本,可单独成立专门项目部并配置下放总部人员,从而增加工资、职工福利费、办公费等开发间接费用;利用可售主体建筑、底层商铺或拟转让的公共配套设施修建售楼处、样板房,相应设计、建造、装修等费用可计入扣除项目金额,注意避免不准作为成本扣除的临时营销设施的建设。

2.开发费用筹划法

房地产开发费用可分为利息支出和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根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凡能够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并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利息支出允许据实扣除,但最高不能超过按商业银行同类同期贷款利率计算的金额,同时其他房地产开发费用可在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5%以内计算扣除;凡不能按转让房地产项目计算分摊利息支出或不能提供金融机构证明的,房地产开发费用(含利息支出)整体在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与房地产开发成本金额之和的10%以内计算扣除。

据此,若预计项目开发利息支出大于土地成本与开发成本之和的5%,则要积极准备利息支出计算分摊及金融机构证明等资料,以实现利息支出据实扣除,从而确保房地产开发费用可扣除金额最大化。例如:房地产公司开发一个住宅项目,支付土地出让金3,000万元,房地产开发成本4,500万元,符合政策规定的项目利息支出450万元,大于土地成本与开发成本之和的5%,即375万元,此时利息支出据实扣除更有利于降低税负。按比例扣除时,开发费用最高扣除限额为750万元,即(3,000+4,500)×10%;据实扣除时,开发费用最高扣除限额为825万元,即550+(3,000+4,500)×5%,后者可增加最高扣除限额75万元。

五、项目销售收入筹划

房地产开发成本规划确定后,项目增值率水平就取决于销售收入的高低了,房地产公司需结合营销策略做好销量、收入及盈利目标的统筹规划。1.税率临界点筹划法按政策普通标准住宅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时免征土地增值税,为此房地产公司需准确掌握扣除项目金额动态信息,并将销售收入实现进度与其匹配,确保项目清算增值率接近但不可超出20%,必要时调低销售价格以规避进入收入无效区间。

例如:普通标准住宅的土地出让金、开发成本合计为C,开发费用为10%C,营业税及附加税率为5.6%,经计算收入无效区间为1.5566C至1.6744C,也就是说,收入小于1.5566C时,增值率未超出20%而免征土地增值税;收入大于1.5566C且小于1.6744C时,增值额至少按30%税率计算缴税,增加的收入不及增加的土地增值税支出,处于提价增收利润反下降的无效区间;而当收入大于1.6744C时,收入增加才可超出土地增值税支出。

同时,土地增值税实行四级超额累进税率,增值率50%、100%、200%都是税率临界点,筹划时应使增值率就低不就高,做好税负水平控制。2.收入剥离筹划法清算对象增值率越高,所适用的累进税率也越高,若合法、合理地将清算对象中增值率较高的子项目剥离,可以减少清算税基,降低清算对象的增值率。通常装修工程属高增值率的子项目,故可将商品房开发项目中的装修工程剥离,房地产公司与客户签订毛坯房销售合同,再统一安排装修公司与客户签订装修工程合同,这样装修工程增值部分就无需缴纳土地增值税。按下表事例数据分析,装修工程增值率为50%,远高于毛坯房销售增值率24%,经筹划剥离单独签订装修工程合同后,可减少应缴土地增值税300万元。

六、项目完结清算筹划

房地产开发项目周期较长,成本核算复杂,往往在项目竣工结算前取得销售收入时,仍无法准确计算应缴土地增值税,为使税款均衡入库,我国实行先预缴后清算的政策。项目完结清算是进行土地增值税筹划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

1.核定征收筹划法

结合我国会计环境的实际情况,国税发[2009]91号文明确了税务机关核准土地增值税清算实行核定征收的情形,故对于增值率较高、查账征收税负明显高于核定征收税负的项目,房地产公司应积极配合税务机关提供合理性证据,以核定征收方式完成土地增值税清算。

2.二次清算筹划法

基于降低土地增值税清算税负等原因,房地产公司可能会在项目完结时保留持有部分物业产权,而在后期适时再出售;有时,房地产公司在项目竣工后,该开发项目又产生相关成本费用,此两种情况都涉及土地增值税的二次清算,并入前期项目合并清算,还是作为新项目单独清算,房地产公司需测算后选择最有利的清算方式。一般情况下,合并清算更为有利,房地产公司需针对间隔年限、项目关联度、商业目的合理性等核准条件与税务机关做好沟通衔接。综上所述,房地产公司土地增值税统筹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贯穿整个公司经营业务的各个环节,只要准确掌握税收法规政策导向,充分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做好开发项目事前规划,合理确定增值幅度并实施过程动态清算管理,就可以有效地降低土地增值税税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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