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四川省社保最新政策_四川省社保有什么新政策

发布时间:2017-05-15 13:36

四川的社保现如今有什么最新的政策?在2017年的四川有哪些社保政策?小编为你带来了“四川社保政策”的相关知识,这其中也许就有你需要的。

2017年四川省社保最新政策_四川省社保有什么新政策

2017年四川省4050人员的最新政策

日前,笔者从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就业局获悉,根据《就业促进法》、四川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的相关规定,洪雅县洪川镇具有城镇户籍并从事灵活就业的就业困难 “4050”(女40岁男50岁)以上人员,可以到所在社区或街道申请办理城镇“4050”人员的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据洪雅县洪川镇阳光社区主任饶俊林介绍,为“4050”灵活就业人员发放社保补贴是党和国家专门针对“4050”人员出台的一项惠民政策;政策规定零就业家庭、单亲家庭、赡养患重大疾病直系亲属家庭就业困难人员和城镇低保家庭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申报就业并参加社会保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社保补贴;3年内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75%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其他经认定的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的就业困难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3年内由失业保险基金给予50%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补贴。

前来办理社保补贴的社区困难居民李淑容感慨地说:“如果不是党和国家出台了这么好的政策,为我发放几年的社保补贴,我是无法缴纳这几年的社保,这对我来说简直就是雪中送炭和救命稻草呀!”我这段时间是专门过来协助社区进行政策宣传和表格填写指导的,对于这个政策我得竖起大拇指好评和点赞。

2017年新四川成都社保政策

对于那些没有城镇户口的成都市的打工者来说,可能意味着他们将不再游离这个城市的社会保险体系之外,从这一天开始,成都市社会保险局将正式为非城镇户籍从业人员办理综合社会保险。社会保险内容集中在目前最受社会关注的工伤补偿或意外伤害补偿、住院医疗费用报销和老年补贴三个方面。

成都出台劳动社保新政策 明确社保案处理办法

日前,成都出台了《关于查处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案件有关问题的通知》,对违反社会保险法律法规的行为,从案件受理、案件查处、补缴补办等方面明确了基本原则、具体流程和长效机制。

《通知》明确,成都市和区(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和社会保险稽核的同时,具体负责受理涉及用人单位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案件的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窗口首次接待受理劳动者投诉举报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任人,负责案件办理的协调以及与当事人的联系沟通及政策解释等工作。此外,区(市)县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依据相关规定,按属地化原则受理涉及侵害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的投诉、举报案件。

据悉,成都将重点查处案件的六个方面,分别是,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的;用人单位不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用人单位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时,瞒报工资总额或者职工人数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社会保险中介等社会保险服务机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的;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

即日起,扩大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范围,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可申请

即日起,实行养老保险关系灵活转移,只要还没有领取养老金,都可以自由转移接续

明年1月1日起,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明确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过渡性标准,12月9日起办理

12月4日,成都市人社局召开新闻通气会透露,将从“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明确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过渡性标准”四个方面贯彻社保新政。

成都打破城乡户籍壁垒,规定无论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本市户籍还是外地户籍,只要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即日起只需带身份证或户籍,不再需开具就业证明或暂住证等,可前往户籍所在地或就业所在地的社保局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即日起,成都将实行养老保险关系灵活转移。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人员,只要还没有领取养老金,都可自由转移接续。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时,只要一次性缴纳已缴纳养老保险费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体参保人员应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差额即可,参保年限不受限制。

为减轻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参保者的缴费压力,成都决定从2014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和个体商户雇工,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缴费基数从以往的60%下调至40%。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80%、100%四个缴费基数之一。

成都还明确,从12月9日起开始办理在职人员死亡丧葬补助金、抚恤金的拨付。

成都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只要是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农民”变“职工” 只需一次性补齐保费差额

2015年成都农村社保政策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成都市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表示,新政主要包括“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明确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过渡性标准”等。

据他介绍,我市劳动年龄段内的城乡灵活就业劳动者,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除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人员可申请外,外地户籍也纳入了申请范围。”陈东说,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在补齐已缴纳保费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应缴保费的差额后,便可享受城镇职工退休待遇。

中小微企业“减负” 员工不“断保”

从2014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40%计算缴费基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80%、100%四个缴费基数之一,申报本人缴费基数。陈东表示,缴费基数下调后,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参保者的缴费压力,将进一步降低,从而避免因缴费压力大而导致的“断保”问题。

今年成都将大力实施劳务精品战略,落实农民工社保政策,建立健全维权和服务体系,促进农民工充分就业和稳定就业。

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胡昌年介绍,成都已将上述任务列入2010年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要点。今年,成都还将探索综合保险转移接续,制定转移接续办法,实现农民工综合社会保险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转接。

成都是四川乃至西部地区农民工劳务输出规模较大的地区。胡昌年说,今年成都将加强农民工技能培训,筹建农民工培训中心,积极做好农民工综合服务、农民集中居住区就业工作,加快城乡统筹就业步伐。成都还计划发展一批特色劳务品牌,以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提升城乡劳动者就业层次。

在探索穗蓉异地就医管理方面,成都将按照成都、广州两市医保局不久前签订的《医保经办合作协议书》,启动实施穗蓉异地就医工作,实现两地外出务工、创业等人员的医保异地就医结算,总结并逐步推广到其他地区,以方便外出务工人员就医。

此外,成都今年还计划出台特殊情况下紧急就业援助工作相关意见,建立全市失业动态监测工作制度,采取预防和调控失业的政策措施,以加大援企稳岗工作力度,促进和稳定就业。

日前,记者从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成都市生育保险办法》已获有关方面通过,将于今年10月1日起正式施行。相比1997年颁布执行的《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新《办法》突破老办法仅限于企业及其职工的规定,机关、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用人单位职工均可享受生育保险。同时,计划生育手术费、由生育引起的部分并发症都将纳入生育保险基金的支付范围。

参保对象扩大到所有用人单位

据介绍,成都市生育保险制度始于1997年,其标志为《成都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暂行办法”规定的参保范围仅限于市属企业及其职工,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企业及其职工均无法参保,部分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新《办法》规定,从10月1日起,该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等用人单位及其员工和自由职业者,除离退休人员外,都要参加生育保险。

报销项目计生手术费纳入报销

新《办法》扩大了享受保险待遇的范围。据悉,生育保险基金除支付原来政策规定的女职工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外,还将支付计划生育手术费、男职工非城镇人口或城镇无业人员配偶的生育补贴,以及由生育引起的并发症的住院医疗费。

新《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男职工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满12个月,其配偶属于未参加保险的非城镇人口、城镇无业人员或已参加保险生育但缴纳不满12个月的人员,符合计划生育有关规定生育的,按女职工生育医疗费的50%给予一次性生育补贴。

计发办法生育津贴与缴费挂钩

新《办法》规定,对符合条件的参保女职工由社保机构付给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费,其中,生育津贴以女职工生产前12个月本人生育保险缴费工资总额除以365天后,按照不同情形计算:妊娠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90日;妊娠满3个月不满7个月生产或流产的乘以42日;妊娠不满3个月流产的乘以14日;剖宫产增加15日;多胞胎的,每增加一个婴儿增加15日。

生育医疗费将包括女职工因怀孕、生育发生的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药品费用等,实行顺产2000元、剖腹产3000元定额结算。

参保方式与医疗保险捆绑征收

以前生育保险一直与基本养老保险一并征收,新《办法》实施后,将改为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一并征收。此举将方便参保单位缴费,解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在省上的企业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无法参保的问题。新《办法》规定,用人单位改制、重组后,应由改制、重组后的单位继续缴纳生育保险费,企业破产的,应依照法定程序清偿欠缴的生育保险费。

享受条件连续足额参保12个月

新《办法》规定,参加生育保险的单位和人员按规定不间断、足额缴纳生育保险费12个月后,符合《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规定,就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据介绍,如果按照原来的政策,必须连续参保24个月才能享受待遇,新政策放宽了这一条件。其中,参加省级养老保险统筹的用人单位,在初次参加成都市生育保险时,其参加该市基本医疗保险统筹的年限视为生育保险的参保年限;成都市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初次参加该市生育保险时,其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年限视为生育保险参保年限;市级统筹区域外的生育保险关系转入该市,其转入前生育保险缴费年限与转入后的生育保险缴费年限连续未间断,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

模拟算账你可以领多少生育费

假如李女士的单位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李女士妊娠满7个月后剖腹产,则应该领取的生育待遇为:生育津贴+生育医疗费=12个月缴费工资总额÷365×90+定额医疗费=2000(元)×12(月)÷365×90(日)+3000(元)=5917.8+3000=8917.8元

应特别注意的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人员应在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之日起90日内,由用人单位或本人到社保机构申报生育保险待遇,逾期未申报的作为自动放弃处理。

为了合理使用医疗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成都市劳动局近日下发《关于增补基本医疗保险不支付费用的医疗服务项目的通知》。通知明确规定,从今年11月1日起,参保者使用临床操作B超导引、婴儿氧舱治疗、内科妇科疾病推拿治疗、红外线治疗、超声波治疗等91项医疗服务项目,将不再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或基本统筹基金的报销。

这91个医疗项目主要分为两类。其中,临床操作B超导引、输精管粘堵术、脊椎侧弯矫正术、面神经跨面移植术、先天性心脏病主动脉弓部血管环切术、简明心理状况测验等75项医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将不支付费用;内科妇科疾病推拿治疗、肩周炎推拿治疗、刮痧治疗等16项医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将不支付费用。

据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基本医疗保险采用排除法确定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和基本医疗保险支付部分费用的诊疗项目。基本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诊疗项目,主要是一些非临床必需、效果不确定的诊疗项目以及属于特需医疗服务的诊疗项目,参保者选择属于医疗保险不予支付费用的,基本医疗保险金将不予支付。

对于此次调整,成都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主要是为了避免参保者盲目选择一些没有必要的诊疗项目,要妥善合理使用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统筹基金。

部分基本医保金不报销项目

临床操作A超导引、临床操作B超导引、低氧放疗耐力测定、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睾酮测定、血清双氧睾酮测定、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骨密度测定、婴儿氧舱治疗、色觉测定、耵耵冲洗、言语测听、低功率氦-氖激光治疗、血液稀释疗法、血液光量子自体血回输治疗、骨髓采集术测定、便秘腹泻的生物反馈治疗、连续性血浆滤过吸附、颌下腺移植术、面神经跨面移植术、肠回转不良矫治术、睑内翻矫正术、先天性心脏病主动脉弓部血管环切除术、脾切除自体脾移植术、异体供肝切除术、尿道悬吊延长术、输精管粘堵术、脊柱侧弯矫正术、臂丛神经损伤游离神经移植术、人工肝治疗、先心病介入疗法、供肺切除术、面神经周围神经移植术、小肠移植术、完全型心内膜缺损矫治术、立体定向脑深部核团毁损术、异体脾脏移植术、输精管吻合术、输精管附睾吻合术、前路脊柱旋转侧弯矫正术、乳腺癌根治+乳房再造术、异体皮制备、异体组织制备、紫外线疗法、光敏疗法、电诊疗、共鸣火花治疗、空气负离子治疗、电子生物反馈疗法、手指点穴法、谗针、放血疗法、烫熨疗法、精神病A类量表测查、精神病B类量表测查、常识注意测验、紧张性生活事件评定量表、简明心理状况测验、老年认知功能量表、瞬间记忆测验、格式塔测验、瞬间记忆广度测验、精神病c类量表测查。

成都社保新政:农民可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记者从市社保局了解到,成都无论是城镇户口还是农村户口,只要是年满16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内的灵活就业人员,均可自愿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

“农民”变“职工” 只需一次性补齐保费差额

“按照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成都市相关部门结合我市实际,从四个方面提出了具体的《贯彻意见》。”市社保局副局长陈东表示,新政主要包括“扩大基本养老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转移衔接、调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明确未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过渡性标准”等。

据他介绍,我市劳动年龄段内的城乡灵活就业劳动者,可在本人户籍所在地或灵活就业所在地的区(市)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除了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人员可申请外,外地户籍也纳入了申请范围。”陈东说,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移到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群,在补齐已缴纳保费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个人应缴保费的差额后,便可享受城镇职工退休待遇。

中小微企业“减负” 员工不“断保”

从2014年1月1日起,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工资低于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40%的,以40%计算缴费基数。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参保人员,可选择上一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0%、60%、80%、100%四个缴费基数之一,申报本人缴费基数。陈东表示,缴费基数下调后,用人单位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以及个体参保者的缴费压力,将进一步降低,从而避免因缴费压力大而导致的“断保”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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