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讨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的论文

发布时间:2017-06-17 02:59

教育法的本质是指掌握政权的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体现,其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推荐的探讨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的论文,希望大家喜欢!

探讨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的论文篇一

《试论高校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课程设计》

摘要:当前,内地高校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课程的设置存在课时不足、案例陈旧、对现实问题关注较少、课堂沉闷等现象。香港学前教育的发展理念、课程设置、质素评核等,案例丰富、生动,具有启示意义。内地可以引入课程设计,并通过模块化教学,激活高校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课程活力。

关键词:高校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课程;香港学前教育;课程设置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和全人发展的重要基石,是基础教育的开端,良好的学前教育对于人的一生发展意义重大。例如,为追求教育公平,改善人群代际恶性循环,从1965年起,美国主要通过联邦政府及州政府拨款,由受过培训的教师对家庭条件不佳的儿童提供免费学前教育的“开端计划”(HeadStart),为2200多万名学生提供服务,收到了良好的效益[1]。香港学前教育的发展,对于当前内地幼儿师资培养中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课程的设计,具有较好的启示意义。

一、香港学前教育概况及课程设置

(一)概况

香港作为中西经济交汇的区域,其教育融合了中西文化的特点,具有开放、容纳、多元等特点,这一点在学前教育领域表现尤为明显。当前,香港幼稚园均属于私营机构,由志愿团体或私人开办,分非牟利幼稚园及私立独立幼稚园两类。由于承办主体的多样化,幼稚园办园风格丰富多彩;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局对学前教育的管理,也表现出鲜明的特色。

(二)课程设置

2006年,香港课程发展议会修订的《学前教育课程指引》,是香港学前教育课程设置的基准标准。在制定过程中,该指引深受进步主义教育儿童观的影响,提出了以“儿童为中心”的核心价值,以及“儿童发展”和“儿童学习”的基本原则。在儿童发展上,该指引提出了幼儿在德、智、体、群、美五方面全面发展的要求,这5个方面的目标被归入“身体”“认知和语言”“情意和群性”“美感”四项发展目标之下;同时,通过六个儿童学习的范畴来落实,即“体能与健康、语文、早期数学、科学与科技、个人与群体、艺术”[2]。在具体的课程学习中,指引又提出了“通过感官学习”“做中学”“从游戏中学习”与“在家长积极指导下学习”的四条具体途径。

从香港学前教育的课程设置看,努力兼顾幼儿的兴趣、需要和能力,创设启发他们多元智能的环境,为其提供良好的社会化氛围,对于儿童的社会化十分重要。正是从幼稚园的群体生活开始,儿童开始了他们不同于婴儿期的“童年”,即一种不属于生物学范畴的社会产物的历程[3]。在这个过程中,课程是必要的综合性载体。

二、内地高校教育政策法规课程现状

(一)开设现状

第一,从当前内地的教育政策法规课程开设情况看,以2012年为界限,可以分为两个阶段。在2012年之前开设的教育政策法规课程主要是针对幼儿园园长、中小学校长入职与在职的培训课程,着眼于提高校(园)长的学校管理能力。2012年之后,教育部颁布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教育课程标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将“教育政策法规”首次列入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职前教育课程体系,确立了该课程在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中的地位,明晰了该课程提高教师政策法规素养的功能[4],从而对该课程的设计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第二,教育政策法规是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从2015年起,我国全面推行教师资格全国统考,提高教师入职门槛。其中,教育政策法规是全国教师资格考试的重要内容。根据教师资格证考试科目/分值比例(笔试)一览表,教育政策法规占了幼儿园、中小学教师综合素质考察部分的10%,是准教师入职的必学内容。

第三,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治教、学校依法治校、教师依法执教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单列专章(第二十章)论述了依法治教;国家教育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也将“依法治教”作为推进教育事业的必要保障。当前,公民政策不断强调法制意识,对于教师尊重学生人格、禁止体罚与变相体罚等方面的执教要求日益严格,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需要具备较强的政策素养,掌握必备的教育政策法规知识,在教育实践中发生突发性的伤害事故时能够运用相应教育政策法规知识进行应对。这是教育政策法规课程开设的重要现实环境。当前,香港没有专门的学前教育相关立法,有关幼儿教育的法律规定主要体现在《教育规例》中。内地也没有独立的学前教育法,可以在教育政策法规的授课中加以说明,指出学前教育单独立法的必要性。

第四,开设教育政策法规课程是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要求。2013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5],明确要求各省(区、市)以县为单位编制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浙江省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第二条“加强学前教师的从业规范与师德教育”,第四条“加大对幼儿园的治理力度”,第五条“着力提升保教质量”规范幼儿园课程和教学管理,纠正学前教育“小学化”倾向,严禁搞“拔苗助长”式的超前教育、强化训练等[6],都涉及对学前教育依法治园、依法保教的要求,而这些对学前教育师范生的相关教育内容,均需要在教育政策法规课程中得到体现。

(二)内容设置

从当前涉及师范生培养的教育政策法规课程设置看,大致有三种类型:一是华中师范大学、武汉大学等开设的教育法学课程,课时为32~48学时,学分为2~3分;二是湖北理工学院等面向所有师范生开设的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课时为32学时,学分为2分;三是杭州师范大学、温州大学等面向教育学院以外师范生、小学教育与学前教育师范生分别开设的教育政策与法规课程,前者为16学时,学分为1分,后者为32学时,学分为2分。

不同的课时设置对课程内容体系带来了显著影响。以温州大学为例,面向教育学院以外师范生开设的16学时的教育政策法规课程体系;面向教育学院学前教育师范生32课时的课程大纲则不仅增加了一半课时,还在内容上进行了扩充,主要增加了学前教育政策法规、学前教育教师与学生的特定权利义务、学前教育的法律责任、学前教育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学前教育法律救济等,使内容更为丰富,体系更为完整。

(三)存在的问题

不同课时安排下的课程设置存在较大差异,结合实践教学可以发现当前温州大学16学时的教育政策法规课程体系存在以下问题。

第一,课程内容过于简单,且教师无法完成必要内容的讲授。教育政策法规中关于学生的权利和义务部分是重点之一。此外,涉及学生伤害事故的内容是社会较为关注的话题,如幼儿园虐童事件,包括针扎、摔打、揪耳朵、强迫吃饭等;校园暴力,包括敲诈、殴打、性侵等,需要结合具体案例进行讲解。课时过少通常使得教师照本宣科地讲授理论知识。而对于准教师来说,他们最需要的恰恰是基于案例的情境学习。

第二,教材案例陈旧,与当前教育政策法规的改革与演进相脱节。从一些教师的授课教案与演示文稿(PPT)看,所引用的案例过于陈旧,部分还停留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交不起学费、乡镇政府状告家长不送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政府拖欠教师工资等方面,忽视教育体制的分级管理、新修订的义务教育法的实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新机制等新政策的实施所带来的变化。如近年来,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幼儿园升等、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等都使学前教育环境与面临的问题发生了巨大的改变,陈旧的案例与现实内容脱节,停留在过去的政策环境中,既难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也对解决现实问题无助。

第三,重视学科体系的完整性,缺乏对现实问题的关照。当前师范生教育政策法规课程所使用的教材主要是华东师范大学张乐天主编的《教育政策与法规的理论与实践》[7]。一方面,该教材较为注重学科知识的完整性,从建国时期的教育政策开始论述,内容庞大、面面俱到,难以在32学时内完成教学,更遑论16学时;另一方面,该教材按学理性逻辑展开,偏重于对教育政策的价值取向等学术性问题的探讨,更适合于理论研究,对现实热点教育问题关注不足,尤为缺少对深化教育综合改革以来的政策法规案例的引介。对于学前教育的师范生来说,他们十分需要对发生在教育实践中的问题的处理能力,需要的是按照现实逻辑展开的教材,这一点已有教材的针对性不强。

三、启示

香港学前教育政策提出,要促进儿童在德、智、体、群、美各方面的全面发展;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激发儿童学习兴趣和培养积极的学习态度,为未来学习奠定基础,而不应只偏重“读写算”。从学前教育的发展情况看,香港实施的有效举措可以引进内地高校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课程,作为较好的解释性案例。

(一)学前教育学券案例对于教育公平政策的解释

香港特区政府从2007学年开始以“学券”(educationvoucher)形式直接向家长和合法监护人提供学前教育学费资助,大幅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以解决幼儿公平接受学前教育机会的问题[8],保障学前教育的公益性。相比当前内地鼓励普惠性幼儿园发展的政策,香港的学前教育学券政策能够更好地体现教育公平,保障弱势群体的受教育权,在实施中也收到了更好的效果,可以作为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课程中一个有效的解释教育公平的案例。

(二)学前教育课程范畴对于学前教育游戏区域化政策的解释

香港学前教育通过组织实施“体能与健康”“语文”“早期数学”“科学与科技”“个人与群体”以及“艺术”学习范畴课程,在具体实施中通过以区角分割的活动室形式,教师配合幼儿的生活经验和学习兴趣,在一个主题网络的框架之下,营造具有启发性的学习环境,并允许孩子选择自己感兴趣的区角活动。这既是对当前以儿童学习为主的学习观的践行,也是对学生的受教育权利的更为深入的解读。

(三)幼稚园对教师和园长的学历要求对于内地的启示

在香港,幼稚园教师最低入职学历要求是在香港中学会考/中学文凭考试中考获五科合格的成绩,其中包括中文及英文科,并须于不多于两次考试中获取。自2003-2004学年开始,所有新入职幼稚园教师均须具备合格幼稚园教师或同等学历。自2003-2004学年开始,幼稚园的师生比例须达至1:15或更高的比例。自2009-2010学年起,所有新任园长须持有幼儿教育学士学位或同等学历,以及取得学位后至少一年的相关工作经验,并须在受聘前,或在特殊情况下于受聘的首年内,修完校长证书课程。相比之下,内地当前对学前教师的资格要求还停留在中专与大学专科的程度,对于幼儿园园长的任职资格也缺乏明确的要求。通过对香港学前教师任职资格规定的讲解,不仅能够增加师范生对学前教育的重视,也能够促使她(他)们提高对自己的学习要求。

(四)幼稚园质素评核,可以作为教育政策法规课程中解释学校的权利和义务的较好案例

香港教育局对幼稚园持续进行自我评估,于2012-2013学年修订了质素保证架构。公众和幼稚园仍可利用表现指标作为衡量幼稚园教育质素和水平的参考准则。新一轮的质素评核亦于同年开展,以进一步推动香港优质幼稚园教育的发展[9]。这既体现了我国相关教育法律规定的学校义务的第一条“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也体现了学校义务的第三条“为受教育者及其监护人了解情况提供便利”,以及第六条“依法接受监督”的精神。关于香港学前教育质素评估案例的说明,可以规避当前教育类师范生对于教育教学质量、监督等抽象的认识,增进学生的理解。

(五)对香港学前教育内容的介绍,有助于开拓学生对学前教育政策法规的认识视野

当前,内地教育政策法规的制定大多缺乏对区域背景的介绍,并且往往较为注重对弱势区域的保障,缺乏多元化的介绍,容易导致学生形成“一刀切”的错误认识。香港作为教育理念与课程设置先行的区域,所出台的教育政策法规与内容往往较新,更能体现时代的特点。因此,可以联系最新的教育政策法规,纠正学生对我国学前教育的整体认识,开拓视野,形成全景式的认识。

(六)香港学前教育课程的模块化设置对于教育政策法规授课的启示

香港学前教育十分注重学生的活动、游戏、“做中学”等。学前教育政策法规课程的内容设置,也可以按照师范生的见习与实习的体验,打破学科体系逻辑的内容安排,设置模块化的内容体系,按照师范生在幼儿园中实际遇到的情境,将政策、法规、故事、教学、实践等结合在一起,以模块教学的形式进行教育政策法规课程的教学。这样,能够更好地符合学前师范生的认知特点;能够以情境教学的方式,让学生通过想象幼儿园环境,学习解决问题的方法;能够通过模块化的教学践行以学生为中心的学习观,改善教育政策法规课程中教师照本宣科讲读抽象政策和法规、学生积极性不高的课程教学状况,激发课堂的活力,形成“生本课堂”。

四、结语

近年来,香港特区政府通过制定法律政策,有力地推动了学前教育事业的健康持续发展。香港学前教育政策法律不仅对内地幼儿教育政策法律的制定和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具有重要的启示与借鉴价值,也为高校教育政策法规课程内容体系的设计与安排提供了具有鲜活的案例和解释。课程应该走向对现实政策的解读与阐释,应该走向以学习者为中心的环境创设,才能实现真正的交互性变革,实现为学习者生活做好准备,为未来入职打好基础的真正功能。

参考文献:

[1]刘婷.美国“早期开端计划”简介及其启示[J].幼儿教育(教育科学),2010(9).

[2][8]香港特别行政区教育局[EB/OL].

[3][美]尼尔.波兹曼著.娱乐至死――童年的消逝[M].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5:162.

[4]教育部教师工作司.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解读[M].北京: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2013(1).

[5]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EB/OL].

[6]浙江省教育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发展学前教育第二轮三年行动计划(2014-2016年)的通知(浙政办发〔2014〕116号)[EB/OL].

[7]张乐天.教育政策与法规的理论与实践(第二版、第三版)[M].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

[9]彭泽平等.香港学前教育质量保障体系的构架及其特征分析[J].学前教育研究,2010(11).

探讨有关教育政策法规的论文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