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联席会议讲话
中国经济的进程和国家城市化发展的脚步,都离不开农民工,农民工这一新的群体,已经成为城市建设和发展的重要人力资源。下面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农民工联席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农民工联席会议讲话(一):
一、肯定成绩,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和谐社会建设,坚持把就业和农民工工作作为重要职责,按照城乡统筹就业的思路,认真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努力拓宽就业渠道,加强农民工就业服务和管理,重视和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就业和农民工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去年下半年以来,国际金融危机不断蔓延和扩散,经济下行压力加大,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面临严峻形势,市委、市政府进一步加大了对就业工作的领导力度,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和全市就业工作会议,研究就业再就业工作,出台相关政策,制定规划措施,分解目标任务,强化监督考核。市委连书记多次听取就业工作情况汇报,作出重要批示,提出具体要求。在全市经济工作会议上,连书记要求把解决好民生问题作为维护稳定的治本之策来抓,要特别关注就业,积极稳住现有岗位,拓宽就业渠道,确保就业局势基本稳定。1月12日,市政府第35次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了全市劳动就业工作情况汇报。会上,张少军市长对就业工作提出了五项具体要求。2月9日,市委、市政府召开了高规格的全市就业工作会议,张少军市长、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李伯平副厅长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会上,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签订了劳动保障工作目标责任书,下发了《市委市政府关于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隆重表彰了六大类就业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为适应工作需要,市政府进一步调整充实了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明确了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形成了政府统一领导、社会广泛参与、协调推进就业工作的良好机制和全社会关心就业、支持就业的浓厚氛围,为进一步做好就业工作奠定了基础。全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为市委、市政府科学决策积极建言献策,为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针对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不断加深的实际,在充分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企业社会保险"降、缓、增、扩"等十项措施,积极减轻企业压力,保企业稳就业。为及时掌握就业工作情况,市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对就业工作实行日报制度,每天将就业工作情况上报市政府,为领导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一年来,通过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的共同努力,相继组织开展了"就业援助月"、"万人春风招聘会"、"春风送岗位"、"民营企业招聘周"、"岗位技能对接"、"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月"、"充分就业和谐社区"、"城乡''''双零''''家庭就业援助"、"就业岗位送北川"等一系列公共就业服务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全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保持了良好发展态势。20xx年,全市共实现城镇新增就业9.4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数26.7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2.06%,城镇新增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连续三年保持稳定增长。今年前两个月,城镇新增就业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6.9%、29.8%,全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在复杂严峻的形势下,平稳运行,开局良好,得到了省政府和省劳动保障厅的充分肯定。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就业和农民工工作所面临的严峻形势。我市是劳动力资源大市,就业再就业的总量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一直十分突出。20xx年全市城镇劳动力供给总量预计达到10.5万人,目前,我市国内生产总值每增长1个百分点可直接拉动就业6800人,按照我市今年经济增长11%计算,加上自然减员和公益性岗位开发等因素,今年仍将有近3万劳动力处于失业状态。在农村,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的任务非常重,约有110万农村劳动力需要转移就业。同时,受国际金融危机的影响,市外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岗位需求预期持续降低。据知名人力资源雇佣管理服务商美国万宝盛华公司在调查访问我国内地4149家企业显示,今年中国内地企业招聘意向将持续走低,降至2005年第二季度以来的最低点,沿海城市招聘需求出现收缩。在当前国际金融危机持续蔓延尚未见底、经济增长减速、对国内经济负面影响仍在不断加深的情况下,我市就业再就业的总量性矛盾和结构性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任务将更加繁重。
面对困难和挑战,我们既要认清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严峻形势,又要看到开展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许多有利条件。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对做好当前形势下的就业和农民工工作高度重视,近一个时期,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深入各地调查研究,特别对就业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指示。温家宝总理在今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指出,要实施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千方百计促进就业,并提出了五项重大措施,篇幅之大,措施之实,是历年来所没有过的;在回答中外记者提问时,明确表示对就业问题,政府将百倍重视,不可掉以轻心。姜大明省长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强调办好的五件实事,第一件就是要千方百计扩大就业。在政府重视的同时,社会各界也广泛关注。在今年的全国政协会议上,三成政协
提案聚焦就业问题,其中一号提案就是就业问题。所有这些,都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对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高度重视,也为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指明了方向。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凝聚民力。在经济发展遇到困难的情况下,更要加大改善民生工作的力度,多渠道扩大就业,切实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全力维护社会稳定。因此,我们要正确把握形势,坚定信心,从讲大局、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当前形势下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积极研究对策措施,扎实工作,切实把这项事关民生的重要工作抓紧抓好。
二、明确任务,强化职责,确保全市就业和农民工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面对当前严峻就业形势和繁重就业任务,全市各级各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党委政府关于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就业工作的部署安排,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把稳定就业岗位、促进就业再就业作为保民生、保增长,事关全局、稳定人心的重大问题来抓,把扩大就业和扩大内需紧密结合起来,强化措施,积极应对,确保全市就业继续保持基本稳定的局势。关于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和发展农民工工作的任务目标、政策措施,各级的会议和文件都已部署安排的非常清楚,下一步就是要研究进一步抓好落实,确保圆满完成今年的各项任务目标,提高就业和农民工工作水平。
(一)要抓好目标任务落实。就业和农民工工作任务目标,省政府给我市下达的指标是,20xx-20xx年每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6.8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5%以内,每年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6万人,每年开展再就业培训和创业培训3.3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2.8万人,每年新增加0.5万人创业、带动2.5万人就业。这与我们年初确定并给各县区下达的城镇8万人、农村劳动力15.2万人的任务有一定出入。考虑到我市当前城镇严峻的就业形势,工作中实现新增城镇就业我们要确保完成6.8万人、全面完成8万人的目标任务。对于省里下达的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5.6万人的指标,有关部门要进一步落实到各县区,确保完成任务。今年的就业目标任务,省政府与市政府、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都已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这就是我们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军令状,必须确保完成。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这一工作目标抓好落实,为全面完成全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任务积极努力。
(二)要抓好各项政策措施落实。为切实做好当前经济形势下的就业和农民工工作,去年以来,各级先后下发了一系列重要文件,出台了许多稳定和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这些文件含金量高,政策措施的针对性、可操作性都非常强。各级各有关部门一定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发挥好各项政策措施对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促进和扶持作用。一是切实抓好综合政策落实。要抓好扩大内需促进就业政策的落实,充分发挥政府投资和重点建设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要落实好资金支持、金融信贷、建设用地以及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扶持各类企业健康发展,特别是要落实好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职业培训补贴、职业介绍补贴以及税费减免、行政性收费减免等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通过支持企业稳定就业。二是抓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的落实。要落实好鼓励学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的学费和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实施好基层就业专门项目,鼓励骨干企业和科研项目单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要认真落实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放宽投资领域、登记条件、出资限额和经营场所等市场准入条件,在税费减免、创业融资、小额贷款担保、创业培训等方面向高校毕业生倾斜,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同时,落实好对就业困难人员的援助政策。三是抓好农民工就业政策的落实。要认真落实农民工职业培训补贴政策,使广大农民工掌握一技之长,提高就业率和收入水平;要落实好春风行动各项政策措施,以及稳定农民工就业岗位政策,促进就地就近就业和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拓宽农民工就业渠道;要抓好人力资源市场的管理整顿,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四是抓好就业专项资金的落实。要抓好就业专项资金筹集、实际到位、资金使用和中央财政就业补助资金分配下拨以及运用失业保险基金结余帮助困难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情况的的监管,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五是抓好鼓励支持全民创业、创业政策落实和创业服务体系建设,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要抓好责任落实。就业工作是牵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性工作的系统工程,各级各有关部门特别是就业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协作,形成共同促进就业工作的合力。
劳动保障部门作为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牵头部门,要加强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积极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并督促落实促进就业的政策,及时提供有效的就业服务和社会保障。进一步完善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机制,制定应对突发性或群体性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劳动保障执法监察和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监管,切实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
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支出结构调整力度,加大对就业再就业资金的投入,尤其是要加大对培训和就业援助等方面的投入,使公共财政更好地服务民生。
人事、教育、劳动保障、民政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做好各类院校毕业生和转业复员军人的就业安置工作,落实相关政策。
教育部门要及时接纳农民工随返子女进入当地学校,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并将接纳返乡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情况纳入当地教育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
民政部门要加强社区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统筹规划,合理设置,为社区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建设提供条件。
工商、税务部门要发挥好税费调节功能,把各项税费减免政策落实到位,切实发挥政策的引导带动作用。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企业,情节严重的,工商部门要依法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农业部门要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统计监测,切实维护好返乡农民工土地承包权益。
计生部门要积极做好返乡农民工及其随返家属的计划生育服务工作,落实好国家规定的免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项目和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免费发放《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提供咨询服务。
卫生部门要加强对返乡农民工的疾病控制,及时做好适龄儿童预防接种工作。积极引导返乡农民工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解决其看病就业问题。
司法部门要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渠道,简化办理程序,努力为农民工提供便捷、高效的法律援助。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不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
金融部门要发挥资金扶持保障功能,降低担保门槛,简化贷款程序,为大中专毕业生、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返乡自主创业、自谋职业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
发改、经贸、国资、建设、公安等有关部门要按照联席会议职责分工,切实履行好各自职责。
工会、团委、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要发挥联系群众广泛的优势,引导职工热爱本职工作,与企业共渡难关,引导广大青年、妇女、残疾人自主创业,自谋职业。
新闻宣传部门要大力宣传促进就业的法律法规和积极的就业政策,让全社会更多的人关注就业,支持就业,形成全社会共同促进就业的良好局面。
三、切实加强督促调度和考核通报,形成强有力的工作激励和约束机制
就业和农民工工作关系全局,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由于受经济环境的影响,当前就业和农民工工作正处于关键时期,工作千头万绪,任务十分繁重。建立完善工作调度和考核机制,形成促进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长效机制,对于保障就业和农民工各项目标任务的贯彻落实,十分必要。
一要切实加强对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督导考核。今年省委将新增城镇就业、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指标,列入对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的考核内容。市委、市政府将就业工作列入全市十项民生工程。各级政府要将就业工作纳入政府政务督查的重要内容,做到经常调度,定期考核,跟踪督查,确保就业和农民工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二要建立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目标责任体系。要把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的各项主要目标任务,列为政府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纳入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内容。要建立健全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目标考核体系,逐级分解,层层落实,做到目标明确,责任到位,奖惩明确,考核到位,年初有计划,半年有督查,年终有考评。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要制定科学合理、分工明确、运转高效的工作协调机制,使各项工作落实有抓手,不流于形式。要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及时调度和交流工作情况,研究分析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大重点、难点工作的推进力度。
三要充分发挥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带头示范作用。按照中央"出手快、出拳重、措施准、工作实"的要求,将就业工作目标任务量化、细化、分解到了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这是充分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全方位促进就业增长的重要举措。各成员单位要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加强对县区对口单位的督导检查,把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切实为全市的就业工作做出表率、起到示范带头作用,促进全市就业和农民工工作目标任务的圆满完成。
农民工联席会议讲话(二):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扩大会议,这是联席会议制度成立以来召开的第一次会议。春节临近,农民工工作又进入关键时期,因此在这样时间召开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具有特殊的意义。今天开会的目的就是要明确职责、加强协调,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刚才市人劳局通报了一年来农民工工作情况,法院、建设局、交通局和西区管委会等四个单位发了言。下面,我再讲四点意见:
一、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意义
农民工是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城镇化进程不断推进而涌现出来的特殊群体。随着我市工业化进程的加快,农民工的队伍也逐渐庞大。目前我市有农民工118.92万人,其中外来农民工10万人。农民工已经成为我市的一个重要群体,成为推进“三大战略”的重要力量。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做好农民工工作的使命感和紧迫感。
首先,做好农民工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迫切需要。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涵是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城乡发展。这是我们党执政为民的宗旨所决定的,也是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必然要求。落实科学发展观,必须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建立健全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和制度,促进工农、城乡协调发展,使城乡人民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逐步走向共同富裕。要从根本上改变城乡二元结构,就必须实行有利于调动农民工积极性和维护农民工权益的政策措施。农民工促进了市场导向、自主择业、竞争就业机制的形成,闯出了一条城乡融合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切实做好农民工工作,将有利于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协调工农关系,实现城乡共同繁荣。
其次,做好农民工工作是打造我市良好就业创业环境,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迫切要求。我市经济目前处于快速发展阶段。但是近年来,“招工难”问题一直影响着我市的就业创业环境的建设,对我市吸引人才和外来劳动力造成了很大的影响。为了打造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构筑四省边际人才高地,实现经济的健康发展,必须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为建立良好的就业创业环境奠定坚实的基础,进而推进我市经济又快又好的发展。
第三,做好农民工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推动“平安XX”建设的重要基础。建设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实现现代化的重要目标。实现这一目标,必须使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共享改革发展的成果,这也必然要求解决好涉及农民工权益的一系列问题。只有妥善解决他们在劳动工资、就业环境、社会保障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切实保障农民工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权益,为农民工创造一个公平、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有序安定的社会局面。
二、准确把握我市农民工工作现状
近年来,我市各级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相关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农民工工作,把它纳入党委、政府的重要工作来抓,市委五届二次全会专门研究了统筹城乡发展的问题,把推进城乡统筹就业、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作为重要内容进行部署,并专门下发了《关于鼓励农民进城就业创业的意见》,为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政策保障。各相关部门认真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切实履行部门职责,积极采取措施,主动开展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如市劳动局和建设局在建筑领域推行了“两牌两卡一合同”制度,联合其他部门开展了“春雨行动”、“关爱民工·百千万活动”和“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活动;市文广新局启动推出了“文化大篷车”、“民工文化俱乐部”,等等。由于大家的共同努力,我市农民工工作已进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有效地保障了我市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相关部门接到的农民工投诉案件数量在逐年下降,得到了省农民工工作检查组的充分肯定。
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农民工工作仍存在许多薄弱环节:一是临近春节,拖欠农民工工资的事件仍然时有发生,需要及时妥善地解决。二是农民工的各项社会保障仍然滞后,改善农民工劳动条件和生活质量的任务依然艰巨。三是部门之间的协作欠紧密,长效工作机制尚未形成。这些问题都有待于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改进。
三、采取措施着力推进农民工工作
农民工工作是一项全局性、综合性的系统工作,任务艰巨,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推进。今后一个时期,我市农民工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建立和完善农民工综合管理服务的政策规定和工作制度;强化服务,完善管理,加快建立覆盖农民工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和职业培训体系;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健全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执法监督机制,进一步维护农民工权益;构建惠及所有农民工的社会保险、子女教育、医疗卫生、计划生育、生活居住等公共服务体系,把农民工全面纳入政府综合管理服务范围。
为实现上述目标,我们要采取以下措施着力加以推进:
(一)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任务。
各相关部门要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按照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的统一部署,按照各自职责,紧密结合实际,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同时要密切配合,加强协调,切实做好有关农民工的各项工作。
市人劳局要加强对使用农民工单位的劳动保障监察力度,规范单位的用工行为,重点加强对用工备案登记、签订劳动合同等重要环节的监管。对辖区范围内的问题企业实施重点监控,针对农民工关心的切身利益,重点检查单位在工资支付、工时制度、劳动卫生等方面的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不受侵犯。要积极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认真落实我市农民工各项社会保险等有关政策。今明两年,重点要推进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的扩面工作。加强对就业中介机构的监管,进一步完善农民工的就业服务,严厉打击以就业介绍或招工为名坑害农民工的违法行为。加强和改进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对农民工申诉的劳动争议案件,要简化程序,加快审理,涉及劳动报酬和工伤待遇的要优先审理,并视情况免收、减收、缓收案件仲裁费用。
税务部门要加大对各项社会保险费的征缴力度,核实缴费基数,查处少报、瞒报工资总额的用人单位。
市教育局要依法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要对居住在本区的农民工子女进行咨询登记、集中审核,统一安排就近入学。
市人口计生委要实现属地化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将农民工计划生育工作全面纳入本市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体系,做到农民工与本市户籍人口享受同等待遇。
市卫生局要充分利用我市卫生防疫资源,多渠道开展对农民工的健康教育,将农民工纳入职业病防治范围,对重点疾病加强防控和治疗,将农民工子女全部纳入儿童免疫保健服务范围。依法打击非法行医行为。
市司法局要加强对农民工的法制教育,把农民工列入“五五”普法教育重点对象,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建立健全农民工法律援助机制,充分发挥街道、法律援助站的作用,完善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两级法院要继续畅通农民工欠薪维权的绿色通道,公安机关要负责调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涉嫌逃逸的案件。
市安全生产监管局要依法保障农民工职业安全权益,大力推进农民工的安全生产知识培训。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力度,加强对特种作业和高危行业农民工安全培训情况的监督管理。
市开发区、高新园区、建设局要采取有效措施,通过建设农民公寓等办法,大力改善农民工的居住条件。
市人劳局、教育局、农办、农业局、团市委、妇联等要整合教育资源,根据各部门的职能继续实施好“万名农民素质工程”、“创业素质工程”及预备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加强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市统计局、公安局、人口计生委要充分利用和整合部门的资源,推进农民工信息网络建设,实现信息共享,为加强农民工输入地和输出地的基层组织的协调沟通,共同做好农民工的教育、引导和管理工作。要继续深化户籍管理制度改革,完善户籍管理和相关的配套制度。
市发改委、经委、工商局、文广局、农办、农业局、国土局、法制办、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等要从各自的职能出发,加强管理与服务,为农民工工作、生活、文化娱乐等各方面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保障农民工依法享有的民主政治权利,保护农民工土地承包、土地征用补偿和农村集体资产收益分配的合法权益。
财政部门要加大对农民工工作的财政支持力度。
报纸、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要及时宣传报道国家关于农民工工作的方针政策、农民工工作相关信息,加强农民工权益保障的社会舆论监督,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关爱农民工的良好氛围。
(二)突出重点,抓好当前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农民工工资清欠一直是农民工工作的焦点和难点。能否处理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直接关系到农民工的基本生活,进而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春节临近,当前是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关键时期,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努力做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解决工资拖欠问题要坚持立足企业、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分类处理,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的原则。解决拖欠工资的责任主体是企业,政府及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工作协调、政策指导和监督检查。要把解决工资拖欠问题与深化企业改革和产业结构调整相结合,与建立预防拖欠工资的机制相结合,与解决其他债权债务相结合,要把握好工作的力度和节奏,确保工作平稳推进。
一是要抓紧开展专项检查。有关部门及单位要对所辖区域或行业的用人单位情况进行全面调查,重点是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加工制造、建筑施工、餐饮服务及其他中小型劳动密集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掌握本辖区和行业内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情况,在处理农民工工资清欠案件时,对本辖区内的问题单位进行重点监控,各部门积极配合共同做好节前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保证农民工过上快乐、祥和的新年。这里有必要明确一下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涉及相关部门的职责:
劳动保障部门牵头负责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要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工作计划和政策措施,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进行监督管理,建立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将整顿农民工工资清欠落到实处,同时要加大执法力度,对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的用人单位予以严厉处罚。充分发挥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作用,及时调解、裁决欠薪案件。
监察部门要按照《行政监察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因不认真执行国家有关清欠政策,不认真履行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有关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要严肃追究责任。
交通部门要狠抓重点,对我市范围内重点交通建设项目进行严密监控,力保黄衢南高速公路建设、衢常铁路以及铁路电气化改造等重点建设项目不发生欠薪情况。
人民法院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案件要开启绿色通道,以最快的速度立案、审理、结案、执行,并视情况免收、减收或缓收诉讼费和执行费,有效保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公安部门负责调查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并涉嫌逃逸的刑事案件,及时处理因拖欠工资引发的危害社会治安的行为。
建设部门负责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建设工程非法转包、分包现象,严格执行建筑业企业市场准入和清出制度,继续完善企业资质管理办法,督促建筑企业严格执行《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做好建设领域清理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工作,建立预防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长效机制。
各级工会负责指导、帮助企业建立和完善工会组织,逐步提高工会组织为劳动者维权的能力。组织开展贯彻实施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活动,对用人单位拒绝改正违法行为的,要及时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水利、国土、教育、电力、开发区、高新园区和西区管委会负责对各自行业或区域的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各自行业或区域的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对大型公共建设项目的工程款发放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给予适当的财政补贴。
二是要及时总结经验。各相关部门对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过程中成功的经验和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总结,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汇报,通过联席会议系统内的交流,促进农民工工作更加深入扎实有效地开展。
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制度的作用
为加强部门间的协调配合,协力做好农民工工作,市政府已于去年12月建立了XX市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衢政办发〔20xx〕149号),由我任总召集人,范根才同志任召集人,市委宣传部、市农办、发改委、经委等26个部门主管领导任成员。按照上级有关要求,这个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统筹市区和指导全市的农民工工作。请联席会议办公室抓紧提出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能、各部门职责、议事规则、会议制度以及办公室职责,在下一次会议上提交联席会议会议讨论确定。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对农民工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认真贯彻国家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相互配合结合实际抓紧制定和完善配套措施及具体办法,积极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问题,确保涉及农民工的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总之,农民工工作责任重大,任务艰巨,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视,把解决农民工问题作为爱民之举、安邦之策,齐心协力,扎实工作,切实维护好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XX”做出应有的贡献。
农民工联席会议讲话(三):
一、今年以来全国农民工工作进展情况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今年年初,国务院制定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5号)文件,这个文件明确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政策措施,是全面系统地解决农民工问题的重要指导性文件。半年多来,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认真落实文件精神,积极推动农民工工作,中央关心和解决农民工问题的大政方针更加深入人心,农民工的重大作用和贡献得到普遍认同,农民外出务工的环境和条件逐步改善,输出输入地、各有关部门协调配合的工作机制已经建立,全社会理解、关心、保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大环境正在形成。围绕落实国发[20xx]5号文件,我们主要抓了四个方面的工作,初步取得了五个方面的成效。
四个方面的工作是:
(一)建立协调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格局。国务院建立了由30多个单位组成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31个省(区、市)都成立了以省(区、市)政府领导为召集人的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或领导小组,一些地市也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协调机制,初步建立了统筹协调和指导全国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体制。
(二)围绕贯彻落实文件,深入开展调研工作。全国农民工工作办公室确定了农民工劳动工资、工伤保险、劳动安全、子女上学、公共卫生等11个重点问题,由有关部门领导同志带队进行调研。同时,有关部门还就44个专题单独或联合进行调研,各地也深入实际掌握第一手资料,为有针对性地解决问题、研究相关配套政策提供了依据。
(三)注重解决突出问题,组织开展专项行动。劳动保障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国开展解决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情况专项检查、推进农民工实施劳动合同制度三年行动计划,安全监管总局与全国总工会联合开展了关爱农民工生命与健康特别行动,司法部开展了对农民工实施法律援助和法制教育专项计划,各级工青妇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维权宣传服务等,有力地促进了农民工维权工作。
(四)大力开展宣传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中央主要新闻单位配合国发[20xx]5号文件公开发表进行了系列宣传报道,集中宣传了各地区、各部门创造的新鲜经验和强化企业责任的具体做法,以及农民工岗位成才、返乡创业的先进典型等,深受广大农民工和社会各界的欢迎。
初步取得的五个方面成效是:
(一)农民工工资拖欠和偏低问题正在逐步解决。全国已有24个省(区、市)建立了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今年上半年,上海、天津、广东等11个省(区、市)调整提高了最低工资标准;北京、山西、浙江等19个省(区、市)发布了当年的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增长基准线一般在11%左右;北京、上海等中心城市新发布了部分工种(职位)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各地还大力推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在小企业和农民工集中的地区开展区域性、行业性工资集体协商试点。广东省开展司法联动打击欠薪逃匿行为,江苏省在建设领域推行农民工劳动计酬手册制度,上海市、深圳市实行的企业欠薪保障金制度等,探索解决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长效机制。
(二)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工作得到加强。针对煤矿等高危行业事故多、危害重的现状,安全监管总局先后出台了《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关于加强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的若干意见》,组织对21个省(区、市)的149家高危企业农民工生产安全情况进行调研,并与教育部联合摄制《煤矿工人安全须知》电教片。卫生部会同有关部门对12个重点省份职业病多发行业的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进行检查,对2005年立项的所有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建设项目重新进行专项审查;在广东、福建等10个重点省份的19个地区开展基本职业卫生服务试点工作,推动建立职业病防治机构和监测网。
(三)农民工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扩大。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春节期间开展的“春风行动”,为1430万农村进城务工人员免费提供职业介绍服务,在全国50个城市举行专场免费求职招聘会2600场,提供各种就业岗位300万个。各级工会推动中西部地区和沿海8个省份结成劳务协作对口单位,泛珠三角9省(区、市)建立了劳务合作关系,华东地区建立了省际劳务协作组织。在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方面,劳动保障部制订了《农村劳动力技能就业计划》;教育部计划今年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在1000万人次以上;农业部在全国1936个县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阳光工程,到8月底已培训190万人,实现转移就业170万人。
(四)农民工子女教育和相关公共服务进一步改善。教育部门加强了对重点省(区、市)的专项督导,各地以公办学校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就学的格局已经形成。北京市和上海市已分别接收27万和近40万农民工子女就学,江苏省和浙江省的农民工子女入学率达到90%以上,一些地方还通过多种方式帮助民办农民工子女学校解决办学困难。在涉及农民工的其他公共服务方面,人口计生委部署各地区为农民工免费提供孕情检查、计划生育药具和其他规定的技术服务;卫生部门已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预防接种工作实行属地化管理。许多地方在工业园区和开发区周边建起了一批集农民工居住、教育培训、管理服务、文化娱乐于一体的“安心公寓”、“建设者之家”等,初步改善了农民工生活、居住条件。
(五)农民工工伤和医疗保险取得新进展。劳动保障部实施的“平安计划”,把煤矿、建筑等高风险行业作为工作重点,把94家国有重点煤矿作为督办重点;还同安全监管总局合作,明确将企业参加工伤保险作为获取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必备条件。到今年7月底,全国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已有1871万人,比上年底增加619万人。各地按照“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雇主缴费为主”的思路,已经组织1462万农民工参加了医疗保险,比去年底增长近两倍。深圳市、上海市和成都市等一些地方,在建立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障制度上取得了新进展。
二、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大意义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全国13亿人口中农民工就有2亿多,这就是中国特色、基本国情。广大农民工为城市繁荣、农村发展和国家现代化建设做出了重大贡献。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一般规律,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国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阶段,农村富余劳动力会越来越多地逐渐转移出来,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亦工亦农、流动就业的现象将长期存在。我们一定要把思想统一到国发[20xx]5号文件精神上来,充分认识做好农民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
首先,农民工群体是推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农民工广泛分布在我国国民经济的各个行业,在加工制造业中占到68%,在建筑业、采掘业中接近80%,在环卫、家政、餐饮等服务业中达到50%以上,已成为产业工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以说,农民工为工业发展增强了竞争力,为城乡建设增加了活力,为改革开放增添了动力。进一步解决好农民工问题,直接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和现代化宏伟目标的实现。
第二,做好农民工工作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内容。农业丰则基础强,农民富则国家盛,农村稳则社会安。促进农民增收、扩大农村消费,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关键环节。据有关专家测算,农民工每年给城市留下的增加值有近两万亿元,带回家的有5000至6000亿元,农民增收有50%靠外出务工收入。特别是返乡创业的农民工,带回资金、技术和市场经济观念,直接促进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在城乡二元结构尚未根本打破的情况下,农民外出务工闯出了一条统筹城乡发展、解决“三农”问题的新路,我们必须更好地发挥农民工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重大作用。
第三,解决农民工问题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任务。让全体社会成员都享有平等权利、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是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目标。当前,我国正处在经济体制改革、社会结构转型、政府职能转变的关键时期。只有认真加强对农民工的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保障他们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真心实意地为他们办实事、做好事、解难事,才能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形成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社会局面。
总之,正确认识和高度重视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一个重大任务,是今年和今后一个时期国务院的一项重点工作。农民工群体涉及几亿农民生产生活方式的历史性变迁,涉及数千万农村家庭的实际利益,涉及巩固工农联盟和建立新型的城乡关系。我们必须从经济社会发展和现代化建设的大局出发,进一步增强做好农民工工作的自觉性。贯彻落实好国发[20xx]5号文件,首要的是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指导思想。
一要全面理解国发[20xx]5号文件提出的40字原则。这40个字是:公平对待、一视同仁,强化服务、完善管理,统筹规划、合理引导,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其中最重要的是8个字:公平对待,合理引导。公平对待,就是要对进城农民工与城市职工一视同仁,经济上要同工同酬,政治上要同权同责,使他们享有平等的待遇和权益,切实改善他们的就业环境。合理引导,就是要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既要积极引导农民进城务工,又要大力发展乡镇企业和县域经济,扩大农村劳动力在当地转移就业,确保农村富余劳动力合理有序流动。
二要着力解决农民工面临的突出问题。解决农民工问题,要坚持以人为本,急农民工之所急,想农民工之所想;坚持从我国国情和各地实际出发,循序渐进,量力而行。应该解决、经过努力又能够解决的问题,一定要下决心抓紧解决,让中央的政策惠及亿万农民工。同时又要使具体政策措施切实可行,说到一定要做到。当前,要根据社会关注程度和现有政策成熟情况,抓紧解决农民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为农民工办几件实实在在的事情。
三要建立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工权益的体制和制度。农民工这一特殊群体将伴随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现代化的全过程。从根本上解决农民工问题,关键靠体制、机制和法制。各地区、各部门要以改革创新为动力,坚持当前和长远相结合、方向性和操作性相统一,从逐步打破城乡二元结构着手,研究解决涉及农民工利益的深层次问题,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就业制度,建立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法律法规和执法监督体制,建立惠及全体农民工的城乡公共服务体系。
三、做好今年农民工工作的主要目标任务
今年是“十一五”规划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国发[20xx]5号文件的第一年,做好今年农民工工作至关重要。关键是要统一思想、坚定信心、抓好落实。再好的文件如果不落实,也是一纸空文。我们要在抓落实上下功夫,在抓落实上作表率,在抓落实上创实绩,使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能够给农民工带来实惠,努力实现今年农民工工作的良好开局。下一段工作要着力抓好十件实事,力争取得五个明显进展。
第一件实事:继续清理和防止工资拖欠,全面建立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制度。一方面,要加快推进工资支付保证金制度和工资支付监控制度,确保农民工工资发放月清月结或按劳动合同约定执行。特别要规范规模以下非公有制企业的工资管理,解决一些地方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问题。另一方面,要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用人单位的依法处罚力度,对重点行业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各地要公布一批欠薪严重的用人单位名单,公开处理几个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企业负责人。按时足额领取工资是农民工的第一要求,一定要保证农民工今年能够拿到自己的辛苦钱回家过年。
第二件实事:指导各地合理调整最低工资标准,所有地区(除西藏外)都要在今年内实施小时最低工资制度,促进农民工工资合理增长。解决这方面存在的问题,不仅广大农民工高兴,也对扩大国内需求、促进外贸平衡有好处。从各地目前情况看,最低工资标准偏低、最低工资标准不落实、以执行最低工资标准为由压低农民工薪酬,这三个问题在一些用人单位不同程度地存在。劳动保障部要抓紧提出具体落实措施,切实改变农民工工资偏低、同工不同酬的状况。
第三件实事:制定和推行劳动合同范本,加强对用人单位订立和履行劳动合同的指导和监督。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推动各类企业同农民工按照平等自愿、协商一致、依法订立的原则签订劳动合同,重点抓好农民工比较集中的采掘、建筑、加工等行业的监督检查。在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中,要告知工资发放、社会保险、劳动安全、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等方面的规定,明确用人单位同农民工双方的权利义务,特别要明确签订违反法律效力合同的主要责任在用人单位。
第四件实事:指导和监督企业改善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不符合国家规定的企业和单位要限期整改。改善农民工职业安全卫生环境主要是执法问题。一要严格落实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责任,加大职业安全卫生投入,扩大职业卫生服务覆盖面。同时,要认真加强劳动监察执法,严厉惩处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二要强化企业和行业的责任,认真履行相关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对煤炭和建筑企业职业安全卫生情况和职业病多发行业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专项检查。三要严格市场准入条件和执法监督,对所有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职业安全设施必须严格审查验收,严格执行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规定。
第五件实事:切实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严厉查处损害未成年工权益和介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我们必须把保障农民工劳动权益摆上重要日程,坚持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要进一步充分发挥各级工青妇组织在农民工维权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加大对农民工的法律援助和法律服务力度,完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和有关司法程序,加强对农民工维权工作的舆论监督。有关部门对损害农民工人身自由和人格尊严,对损害未成年工权益和介绍、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手软。
第六件实事:推动农民工输入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普遍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各种基本的就业服务。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要在年底前,再一次彻底清理和取消各种针对农民工进城就业的歧视性规定和不合理限制,不得以解决城市劳动力就业为由清退和排斥农民工;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全面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依法规范职业中介、劳务派遣和企业招用工行为,严厉打击以职业介绍或招工为名坑害农民工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对女农民工给予更多的关注,加大对歧视女农民工、侵犯她们合法权益用人单位的惩处力度。
第七件实事:完成今年的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计划,对煤炭等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劳动保障部、教育部、农业部和扶贫办等部门要保质保量地完成今年培训2480万人的计划,各地方也要加大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力度。要完善对参加培训农民工的补贴办法,力争在年内制定出鼓励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鉴定、获取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政策。所有用人单位都要定期对农民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尤其是从事煤炭等高危行业和特种作业的农民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持证上岗。
第八件实事:加快推进农民工工伤保险,采掘、建筑等高风险行业要全面推行。要加大《工伤保险条例》宣传力度,争取在最短时间内将工伤保险覆盖到企业所有劳动者。首先在煤炭、建筑等高风险行业全面推行,今年内实现大中型煤矿农民工全部参加工伤保险。工伤保险平均费率不高,既不需要个人缴费,又不存在关系接续问题,把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范围在法律上、制度上、操作上都没有任何障碍。同时,要加快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专项扩面行动,继续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养老保障办法。第九件实事:落实城市政府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同住子女入学,并免除专门加收借读费的政策。输入地政府应当承担起农民工同住子女义务教育的责任,将农民工子女义务教育纳入当地教育发展规划,列入教育经费预算,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与当地学生在收费、管理等方面同等对待,不能专门加收借读费。同时,输出地政府、学校要对农村“留守儿童”给予特殊的关爱。在加快农村寄宿学校建设,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过程中,要特别强调为“留守儿童”在原籍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条件,免除外出农民工的后顾之忧。
第十件实事:制定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指导意见。 人口计生委今年内要制定农民工计划生育管理服务指导意见,明确和健全“以流入地管理为主、流入地和流出地协调配合”的管理体制,形成当地政府、社区、用人单位责任明确、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服务机制,把农民工平等纳入当地计划生育服务体系,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妇幼保健等方面的免费服务项目和发放免费药具。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全国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交换平台”建设,提高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水平。各地还要做好农民工及其子女在传染病预防控制、计划免疫等方面的公共卫生服务。
通过重点抓好以上这10件实事,今年农民工工作要在5个方面取得明显进展:一要在解决农民工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上取得明显进展;二要在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和保障农民工劳动安全上取得明显进展;三要在搞好农民工就业服务和培训,特别是煤炭等高风险行业从业人员安全培训上取得明显进展;四要在探索适合农民工特点的社会保障办法,特别是在依法将农民工纳入工伤保险上取得明显进展;五要在加强对农民工公共服务,特别是在保障农民工子女接受义务教育上取得明显进展。这五个明显进展,是今年农民工工作的阶段性目标,但都是农民工热切盼望和社会广泛关注的突出问题。实现这五个目标,可以全面带动农民工工作,推动农民工问题的解决,并将为明年和今后工作奠定一个良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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