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透支信用卡会判刑吗

发布时间:2017-06-23 16:30

导语:恶意透支信用卡会判刑吗?恶意透支信用卡会判刑吗?恶意透支信用卡有什么后果呢?恶意透支信用卡严重不严重呢?下面经验小编来为卡友们举例说明,感兴趣的一起来了解一下。新时代的到来,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用信用卡消费。信用卡消费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许多便利,然而新事物的诞生往往也是一把双刃剑,信用卡也不例外,它的出现引发了不少信用卡犯罪行为的发生。

恶意透支信用卡会判刑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一百九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卡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者使用以虚假的身份证明骗领的信用卡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卡的;

(三)冒用他人信用卡的;

(四)恶意透支的。

前款所称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盗窃信用卡并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相关案例解说:

高某多次透支信用卡,消费人民币累计达13000余元。还款期限到了以后,银行业务员多次打电话催收,甚至上门催收,高某也未予还款。因为高某超过3个月未还款,银行方面遂报案。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人民币20000元;禁止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申领、使用信用卡。

今年30岁的高某从事个体经营,为方便做生意和购物消费,于2010年4月申领了交通银行的信用卡。用卡前期,高某认真遵照银行规定,透支数额也都能在还款期限内偿还。时间一久,高某按期还款的弦放松了,觉得就算超期也无非就是交点利息,而且自认为银行对客户的监管鞭长莫及。

在这期间,高某多次透支信用卡,消费人民币累计达13000余元。还款期限到了以后,银行业务员多次打电话催收,甚至上门催收,高某也未予还款。因为高某超过3个月未还款,银行方面遂报案。最终,高某不仅要归还银行18000余元的本金和利息,还得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刑事责任。

检察官提示:信用卡具有透支功能,但透支使用不当、数额较大则可能构成刑事犯罪。信用卡持有人在办理、使用信用卡时,应当注意信用卡的透支额度、还款期限、欠款数额以及还款清偿顺序(一般银行在收到还款后先清偿银行费用如手续费、滞纳金、利息等,如有剩余再清偿本金)。在还款时尽量缴清本金及费用,否则可能被计算复利。持卡人应保持预留联系方式畅通,便于掌握银行催收情况,至迟在银行两次催收后3个月内还款,否则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相关案例解说:

透支信用卡投资直销日化品 欠债不还被判刑

为了成为成功人士,市民林某想出了一个好办法——透支信用卡,投资一直销日化品品牌,哪知,商品滞销,林某反而欠了一屁股债。近日,林某因信用卡诈骗罪,被天宁法院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2万元。

林某已年过半百,但生活一直潦倒。2013年7月,林某发现“商机”——推销一直销日化品品牌。苦于无创业经费的他想到了一个办法,即办理信用卡透支消费。当年7月,他向我市一银行申请办理了一张信用卡,额度为5万元,后又调至7.5万元,当月就持该卡透支消费。至2014年4月13日最后一笔透支消费,该信用卡账户透支本金人民币72272.97元,绝大多数都用来购买日化品。

可是,商品滞销,这个“商机”没能改变家里的境况,反而又赔了不少钱。因无力归还银行欠款,林某被银行多次催收,至2014年9月21日,该信用卡已产生利息、滞纳金等共计2.1万余元,银行遂报案。去年年底,林某接到公安机关的电话后主动投案自首。

今年年初,天宁法院审理了这起信用卡诈骗罪。庭审中,林某辩解,一直在积极想办法偿还,不是恶意不还,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

天宁法院审理后认为,林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信用卡并恶意透支,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如今,信用卡越来越普遍地出现在大家的生活中,除了带来便捷,也给一些人带来了隐患,一些不懂法的市民,“一不小心”就可能触犯刑律。为了打击信用卡犯罪,我国设有信用卡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信用卡管理法规,利用信用卡进行诈骗活动,骗取财物数额较大的行为。

最高法院《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相关信用卡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对“恶意透支”增加了两个限制条件:一是发卡银行的两次催收;二是超过3个月没有归还。

在金额方面,“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不满10万元的,认定为“数额较大”;10万元至100万元的,认定为“数额巨大”;超过100万元,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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