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溪经适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

发布时间:2017-05-06 10:10

对于很多在慈溪的有购房意愿的朋友们来说,大部分会选择的经济适用房。那么,慈溪经适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呢?又该如何申请呢?

慈溪经适房申请条件是什么?如何申请

慈溪经适房申请条件是什么

1.对于申请家庭成员在本市居住的情况,而且需要有本市城镇常住户口连续满7年,另外要求在提出申请所在地的区(县)城镇常住户口也需要连续满5年。

2.申请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含15平方米)。

3.3人及以上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4800元(含34800元)、人均财产低于90000元(含90000元);2人及以下申请家庭人均年可支配收入和人均财产标准,按前述标准上浮10%,即人均年可支配收入低于38280元(含38280元)、人均财产低于99000元(含99000元)。

如何申请

1.申请购房的家庭应当推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申请人,在销售办法公告的规定时间内,由申请人持现住房资料、户籍证明、婚姻证明、本人及家庭成员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成员有工作单位的,收入证明由所在单位出具,无工作单位的,由户籍所在社区居委会出具。

2.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受理申请后,对保障对象条件进行调查和初审。市民政部门负责家庭收入证明材料复审,把好低收入家庭收入核查关。市房地产主管部门认真勘查低收入家庭住房现状,审核相关产权证明材料。

3.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不实行轮候制。当符合条件的申购数量大于房源数量时采取评分制,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会同有关部门根据申请人家庭的具体情况进行评分按分数高低排序,根据房源数量排序在前的确定为准购对象。

4.市住房保障机构对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报送的准购对象进行审核并登报公示,10日内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市住房保障机构核准。

5.申购过程由市监察部门全程监督,摇号时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6.取得《准购证》后放弃购房累计达到两次的,作不愿购买处理,其购买申请不再受理。因放弃申购等原因剩余的房源并入下批可供房源使用。

以上就是关于慈溪经适房的具体申请条件和如何申请的详细操作,对于准备在慈溪买房的朋友们来说,这些知识是必须要弄清楚的,希望对于有需求的朋友们能有所收获和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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