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房公摊面积怎么算?哪些不计入公摊面积?
发布时间:2017-04-14 16:21
公摊面积是分摊的共有建筑面积的简称,它与套内建筑面积之和构成了一套商品房的建筑面积。包括大堂、公共门厅、走廊、过道、电(楼)梯前厅、楼梯 间、电梯井、电梯机房、垃圾道、管道井、水泵房、消防通道、变(配)电室、值班室等,以及为整幢服务的公共用房和物业管理用房以及其他功能上为该建筑服务 的专用设备用房,还有外墙、户与户之间的隔墙,按照墙占地面积的一半。
一、普通住宅的一般公摊比例:
多层:8%——15%
小高层: 10%——20%
高层:15%——30%
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合同上都会注明房屋的公摊系数范围。房屋面积以房地产交易权属登记中心测绘部的测绘结果为准,房产证上标注的面积也以此为准。
二、公摊面积如何计算
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公摊面积
公摊面积=公摊系数*套内建筑面积
公摊系数=总公共分摊面积/(套内建筑面积*总套数)
套内建筑面积=套内使用面积+墙体面积 +阳台面积
购房者如对面积认证有异议,应首先向开发企业或销售单位落实是否经过房产测绘部门的面积认证,如已通过认证,可到测绘大队查阅相关资料内容,否则应督促开发及销售部门到测绘大队办理房屋面积认证工作。
三、哪些不计入公用面积
哪些面积不计入公用面积?即作为人防工程的地下室;高层低于2.2米的夹层、技术层、地下室、架空层;利用引桥、高架路、高架桥、路面做顶盖建造的 房屋;与房屋室内不相通的房屋伸缩缝;活动房屋、临时房屋、简易房屋、房屋天面上属永久性建筑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层高在2.2米以上的部位,按 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面积;层高小于2.2米的部位,不计算建筑面积;屋顶为斜面结构房屋,层高在2.2米以上部位,按其外围水平投影计算面积;层高小于 2.2米的部位,不计算建筑面积。挑楼、全封闭的阳台面积,按其外围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未封闭的阳台、挑廊,按其围护结构外围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露台不计算建筑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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