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民政公开承诺书

发布时间:2017-04-09 12:53

为进一步加强民政局的履职尽责,接受社会监督,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正、服务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经济发展环境和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更好地推动全市民政事业健康快速发展,为实现“三大目标”作出贡献,民政公开承诺书是民政局每年都要根据规定公开的承诺书。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2017民政公开承诺书,欢迎参阅。

2017民政公开承诺书篇一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民政系统作风建设和效能建设,提高依法履职、优质服务、高效尽责、廉洁从政能力,促进民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现向社会做出如下郑重承诺:

一、着力服务改善民生。推行农村低保“按标施保”,加强居民家庭经济状况信息核对,实现城乡低保工作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逐步提高城乡低保、农村五保供养水平,着力改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建立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方便困难群众求助。提升殡葬服务水平,对符合条件的“四类”困难群众免除基本殡葬费用,延伸服务严格执行政府指导价。加快推进城乡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新建15个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100个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

二、严格依法行政。牢固树立法治思维,依法履行民政职责,依法管理民政事务,严格规范行政执法、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行为,落实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限时办结制和责任追究制,切实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

三、树立优良政风行风。加强部门作风建设,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六条意见、市委“十个严禁、十个一律”规定、县委十六条意见和县民政局“九项制度”,狠刹“四风”突出问题。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灵活、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按照省民政厅要求,扎实开展五项专项整治2017民政公开承诺书,重点开展殡葬行业管理服务,社会救助“人情保”、“关系保”等专项整治。

四、落实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建立链条式责任体系。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管。扎实推进“严明政治纪律、严守政治规矩”、“三严三实”、“强化责任担当,争做‘两为’干部”主题教育活动。

五、畅通群众监督渠道。建立来访、来信、电话、网络“四位”一体投诉举报平台。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及时处理和解决群众举报投诉问题。加大民政工作公开公示力度,在所有民政服务窗口将政策摘要、办事指南悬挂上墙,公开办事程序、政策标准和服务承诺,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监督电话:0724-7321355;

2017民政公开承诺书篇二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践行“一线工作法”,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加大民生保障力度,优化民政公共服务,在此,民政局就2016年工作作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践行“以人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民政宗旨,秉公办事。

二、建立健全机关服务便民制度。坚决杜绝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或拖延刁难的行为发生,严格按办理时限进行办理;做到礼貌待人,耐心周到。

三、大力改进工作作风。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公开民政政策,审批民政对象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四 、全面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实行部门职责、办事程序、承办人姓名职责、投诉电话“四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五、认真落实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办理群众来信来访;坚持走进农村街道进行走访调研,将惠民政策落实在一线。

六、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强化监督检查,做到工作中不吃拿卡要,杜绝乱收费、庸懒散等不良行为。

七、切实履行职责。一是提高城乡低保标准和补助水平。今年城市低保补助水平在去年的基础上每人每月提高20元,农村低保补助水平每人每月提高10元;二是完成10个新建五保村的建设任务;三是加大光荣院、福利院改扩建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切实发挥其服务作用;四是加强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和零散烈士墓的抢救保护工作。

以上承诺,请社会各界给予监督,监督电话:7882536。

2017民政公开承诺书篇三

为着力解决履职不力、作风不实、质效不优、行为不廉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营造依法履职、作风务实、优质高效、风清气正的民政事业发展环境,我们郑重承诺:

1、依法履行民政职能,着力服务改善民生。紧紧围绕以民为本、为民服务、为民解困的宗旨,以强化保障为核心,逐步提高城乡低保、五保供养等社会救助水平,着力改善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和特困供养人员的基本生活;以落实政策为重点,切实保障和维护优抚群体的合法权益;以完善民政公共服务设施为抓手,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逐步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

2、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依法办理民政行政许可、行政审批事项和行政确认登记,依法管理民间组织、婚姻、收养、殡葬等社会行政事务,不违规收费和搭车收费,坚决纠正不作为、乱作为和失职、渎职行为。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做到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3、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以创建“服务型民政、务实型民政、创新型民政、高效型民政、法治型民政、勤廉型民政”为抓手,以简洁、勤政、务实、高效为标准,规范行为,改进作风。健全和认真落实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严肃查处对服务群众生冷硬顶推,庸懒散软,不守规章制度,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人和事,努力构建“职责明确、工作规范、反应敏捷、运转协调、执行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

4、扩大行政权力透明度,着力推行政务公开。积极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及时公开城乡低保、优待抚恤、民间组织登记管理、婚姻登记、殡葬管理等工作的政策、法律依据、执法服务程序、收费项目标准和办理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各项规定。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执行中央、省、市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各项规定,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全面落实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严格遵守廉洁自律规定,强化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确保服务对象权力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待遇公平;切实加强民政资金的监管,做到不以权谋私、损公肥私,不“吃、拿、卡、要”,发现问题,严肃查处。

6、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诚恳接受社会监督。广泛听取群众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努力改进工作。对举报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认真整改落实,做到件件有结果,事事有回音。

以上承诺,欢迎社会各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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