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防范员工兼职
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它是资本主义发展到一定阶段而产生的法律部门;它是从民法中分离出来的法律部门;是一种独立的法律部门。这些法律条文规管工会、雇主及雇员的关系,并保障各方面的权利及义务。
我国的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于1995年1月1日起施行。(最新立法为2008年的《劳动合同法》,需配合使用)
案例介绍: 被告赵某是原告某化工公司员工,从事产品技术服务工作。从2007年9月以来,被告以请病假为由,一直未上班。2008年4月,原告发现:被告在2004年投资设立某商贸有限公司,并担任执行董事和经理,该公司的主要经营与原告相同的化工产品;同时,被告还利用在原告工作之便,私自走访原告客户,经销与原告竞争对手的相关产品,另将查实,被告向公司提交的病假条均为虚假。随后,原告根据公司《员工奖惩条例》规定,以被告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徇私舞弊,为个人利益而使公司遭受经济损失为由作出辞退被告的决定,原告不服仲裁委撤销解除劳动合同决定的裁决,诉至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被告在于员工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与其它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且存在利用其工作之便利及掌握的客户资源,从事与原告公司存在明显竞争性的经营活动,违反了对用人单位应负的最基本的忠诚义务,原告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关系,符合法律规定,并无不当,遂作出确认解除劳动合同有效的判决。
律师分析: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法律并不禁止员工在外兼职,但是员工在外兼职的权利也进行了限制,即由于兼职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时,企业才可以解除员工的劳动合同。本案中,被告赵某在外兼职,并以请病假为由,直接影响了对本职工作的完成,原告公司以此为由解除与赵某的劳动合同是合法的。
风险防范措施:
为了防止员工在简直给企业造成损失,企业应当做好以下方面的工作:
1、企业可以在劳动合同和规章制度中事先做出规定,将兼职作为严重违反企业规章制度的行为,一经发现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正确适用法律规定,有效解决员工在外兼职的行为。
只要经用人单位提出,员工仍拒不改正其兼职行为的,则用人单位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但在实际处理时,需要企业提供可以证明该员工仍在外兼职的证据。
3、要求员工报告其就业状况,利用知情权解决员工兼职行为
如可在企业规章制度中作如下表述:“员工在外兼职的,视作严重违反了企业规章制度。”如果发现员工在外兼职,但事先未向企业报告的,企业则可以此为由立即解除劳动合同。
4、通过避免利益冲突条款的约定,限制员工的兼职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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