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管理通告

发布时间:2017-06-13 16:24

车辆管理是对车辆及驾驶员的技术监督和安全管理。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车辆管理通告,供大家参考!

车辆管理通告范文一

为进一步整洁城市容貌,提升广大人民群众出行的环境质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山东省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城市道路管理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并按照市中区人民政府的相关要求,决定对城区主要道路的车辆停放行为进行规范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城区主次干道上的机动车和非机动车均应停放在规定范围。重点规范光明路(东外环至西昌路段)、青檀路(光明路至君山路段)、解放路(光明路至君山路段)、文化路(东外环至西昌路以及东湖公园周边路段)。二、机动车在城区主要道路上需要停放时,须在指定或批准设置的停车场、停车位或沿街单位专设的场地停放,其他地点一律禁止停放。三、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及摩托车不得在人行道上任意停放。需停放时,应放在指定的场地或停车架上,做到摆放整齐有序。四、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均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行人应在人行道内行走,禁止闯红灯。五、凡在禁止停车的路段、路口、场所乱停乱放的机动车辆,驾驶人在现场的,初次违法停车者,予以口头警告;两次以上者,依法予以处罚。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的,按照规定予以处罚,并将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执法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六、非机动车辆占用机动车道行驶、擅闯红灯的,处以50元以下罚款,或在路口协助对非机动车、行人进行管理不少于20分钟的,可抵扣罚款处罚。敬请沿街经营业户、驾驶员及市民群众给予支持、配合。特此通告。

市中区交通局市中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市中区公安分局交通警察大队

二〇xx年八月

车辆管理通告范文二

尊敬的各位业主:

近期业主反映小区门岗执勤力度不够,车辆检查不够严格,车辆乱停放和占用他人车位情况严重,车辆刮蹭偶有发生。为加强小区的安全性,方便各业主,营造一个让业主放心的和谐小区,物业公司定于11月17日起实施车辆管理和通行证制度:

一、小区车辆凭《xx庄园专用车证》进入小区。

二、没有本小区车辆通行证的车辆未经核实不允许进入小区。

三、所有访客和车辆需在门岗与业主核实后方可进入。

四、装修送货车辆凭装修出入证进出。

五、严禁车辆乱停乱放和占用他人停车位。

六、请不要为非本小区车辆代办出入证。

未办理车证的业主请您到物业办公室登记办理,没有领取车证的业主请您尽快到物业办公室领取,已有车证的业主请您在进出小区门岗时放在车辆明显位置以便于安管人员查看,以免引起不必要的麻烦!

车辆通行制度将于本月十七日正式实施!

请广大业主予以理解和积极配合!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分公司

二零**年十一月十日

车辆管理通告范文三

尊敬的xx住户: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xx车辆逐渐增多,违章行驶和违章停车给四季xx的车辆管理造成较大的压力,由此引发的社区矛盾也日益明显。为规范小区车辆管理,维护良好的小区交通秩序,管理处与业委会召开了小区车辆管理专题会议,决定采取有力措施来加强小区车辆管理,尽量减少车辆对住户生活的影响。四季xx车辆管理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 夜间车场岗安全员提醒车主:请及时检查报警器,请勿开远光灯、鸣笛等;

二、 根据实际情况,在道路拐角处及车辆乱停放严重的位置摆放花盆,限制车辆乱停放;

三、 制作格式化的温馨提示,对临停车辆进行登记和提示;

四、 对于未交费的月卡车辆,由车场岗安全员提示其车主交费;

五、 在车场出入口附近划定“紧急处理车位”,及时处理故障车辆或特殊情况,预防出入口车辆堵塞;

六、 定期清理挂失月卡,形成动态挂失;

七、 管理处前台每月29、30日值班时间延至21:00,方便车主办理月卡充值;

八、 交通班开展键盘操作大比武活动,改善车场岗操作流程,提高实际操作效率,加强现场岗位服务意识培训;

九、 对夜间报警器故障或噪音大的车辆,安全员及时查找车主资料,提醒车主快速处理;

十、 北环城道增设水泥减速坡以限制车速;

十一、 给小区违章车辆发放《违章停车警示》,在宣传栏曝光违章的车号,公布违章投诉电话;

十二、 动员小区内苑长、义工、学生参与现场引导,运用小区的媒体资源,加强宣传;

十三、 组织车场管理大家谈,征询业主意见和建议。

在此,业委会与管理处提请xx广大车主朋友能够遵守xx交通管理规定,文明行车、文明停放,尽量减少对住户生活的影响,共同营造温馨、舒适、文明的居住环境!谢谢您的合作!

XX主委员会

XX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XX管理处

XX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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