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交房通知书
安置房,是政府进行城市道路建设和其他公共设施建设项目时,对被拆迁住户进行安置所建的房屋。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安置房交房通知书,供大家参考!
安置房交房通知书范文一
X2007-03工业招拍挂开发用地项目(翔安汽车交易市场)各拆迁户:
“X2007-03工业招拍挂开发用地项目”拆迁拆除工作已完成并确定被拆迁户安置于新城安置房南区,现该安置房已达到交付使用条件。请该项目被拆迁户携带户主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于2013年3月6日至2013年3月19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到翔安新城安置房南区物业服务中心(宋坂二里91号202室)办理交房手续。截止2013年3月19日交房期限后我公司将终止各被拆迁户的自行过渡补助费。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泉兴 电话:13850035006
洪艺琳 电话:13950039366
厦门翔安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年3月6日
安置房交房通知书范文二
尊敬的动迁安置户:
南湖三期安置房1-15号房现已竣工验收合格,定于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7日(10月22、23日除外)期间交付使用,现将办理交房手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交房地点:红旗乡拆迁办206室
二、交房时间:2016年10月19日至10月27日(10月22、23日除外)
三办理时间安排:
1、2号房:2016年10月19日;3、4号房:2016年10月20日;5、6号房:2016年10月21日;7、8号房:2016年10月24日;9、10号房:2016年10月25日;11、12号房:2016年10月26日;13、14、15号房:2016年10月27日。
四、被拆迁户领房时需携带的资料:
1、被拆迁户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代办交房手续的,另需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征地动迁房屋安置协议书》原件1份及复印件1份
3、已缴纳款项的收据原件及复印件1份
自贡市自流井区红旗乡人民政府
年10月12日
安置房交房通知书范文三
兹定于2013年4月15日至2013年4月28日城东片区美仙山花苑前头安置房喜庆交房,请美仙山花苑前头安置房业主接到《交房通知书》后,按要求携带相关资料前往办理房屋交接手续。
一、交房时间为上午8:30至11:00,下午2:30至5:00(节假日无休)。
二、交房地点:城东片区美仙山花苑19号楼选房大厅一楼。
三、交房需持证件及相关资料详见《交房通知书》。
咨询电话:28770555
恭祝各业主乔迁新居,万事如意!
泉州市城东片区开发建设指挥部
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20xx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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