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政策性银行贷款 政策性银行贷款的风险
政策性银行贷款由各政策性银行在人民银行确定的年度贷款总规模内,根据申请贷款的项目或企业情况按照相关规定自主审核,确定贷与不贷。那么你对政策性银行贷款了解多少呢?以下是由小编整理关于什么是政策性银行贷款的内容,希望大家喜欢!
政策性银行贷款存在的问题
缺乏低息的资金来源
银行资金来源决定资金运用,资金来源总量、结构决定资金运用的总量和结构。商业银行如此,政策性银行也不例外。近年来,政策性银行在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筹集了大量资金,为国家重点建设、进出口行业、农业发展等提供了极其有力的保障。但从长远来看,在现有的资金筹集中存在相当的局限性,影响和制约了政策性银行业务的发展。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资金成本高、期限短、数量有限。政策性银行现有的资金筹集槊道中,主要是来源于向各专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发行的指夸性金融债券,利率一般高于商业银行吸收的同期储蓄利率,期限为3-5年。而政策性贷款的特殊性主要体现在利率和期限的优惠上。大部分政策性贷款利率低于同期储蓄存款利率,期限多在5年以上,有长达20年。短期资金长期占用,必然增加银行经营的难度和风险。贷款利率的优惠与高成本的资金来源必然导致亏损,负债愈多亏损愈多。从一定意义上讲, 国家财政将弥补这些亏损,政策性银行的目标也不是盈利,但长期大量的亏损在目前国家财政紧张的情况下,补贴是解决不了的。而且,政策性银行虽不以盈利为目标,是因为政策性金融业务与逐利的商业性金融业务常常存在矛盾,银行作为一个经济组织,必须“保本经营”,长期亏损和依靠补贴既无益于政策性银行的经营和进取,又给借款者造成错觉,产生有意拖欠,甚至拒不偿还,反过来增加亏损的可能性。
在筹集资金的量上,也不适应政策银行的发展。从这两年金融债券的发行情况和今后发展趋势看,债券的增长速度不能适应政策性资金需求。而且,在三五年后,随着偿债高峰的到来,借新债还旧债,同时还要保证政策性项目所需资金,政策性银行所需资金的规模必将成倍增长,由此进一步增加其业务开展的难度。
不良贷款居高
(1)贷款资金死滞沉淀过多。在政策性银行信贷资产中,有相当部分是在成立时由各专业银行或原国家六大投资公司划辅过来的。这些信贷资产由于长期的政策性因素管理松懈,造成许多资产死滞沉淀。有关研究表明,农业发展银行的死滞沉淀资产占信贷资产的20%左右,而国家开发银行经营基金和其他委托贷款的回收率不到10%,利息回收率则更低。只因其皆连续签订展期合同,故其呆账、呆滞率尚无表现,但从其催收情况看,这些资金的顺利回收将困难重重。
(2)逾期贷款比倒过高。从目前来看,政策性银行刚运行几年,贷款质量问题最明显的表现形式则是逾期贷款的大量存在。据统计,农业发展银行发放给河南某县的贷款中,贷款逾期率达39%,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给水运行业的政策性贷款中,逾期率高达50%以上,而目前在人民银行关于对商业银行实行资产负债比例管理通知中规定:“逾期贷款率不得超过8%”。虽然政策性银行由于其职能的特殊性不必执行商业银行资产负债管理的规定,贷款质量指标尚无具体规定,但拿现行的逾期贷款率去与商业银行的贷款质量指标相比,其相差悬殊之大,足以说明其贷款风险程度之高。
(3)潜在的贷款损失威胁日益加大。从这两年的情况看,政策性银行贷款呆账,呆滞率均低于专业银行,利息偿还率有的高达90%以上,呈现出良好的运行状态。但征这表面的良好状态下,存在着极大的损失威胁:
首先是因为政策性银行才运行几年,而许多贷款都是中长期贷款,贷款期限在2年以上,偿还期限尚未达到,所以,“两呆”贷款比率较低,一旦到达回收高峰,矛盾显现出来,比倒势必扩大。
其次是因为在己归还的贷款本金特别是回收的利息中,相当一部分是企业用政策性银行贷款拨付的资金偿还的,这也是银行实行“收贷挂钩” 所产生的结果。还有一部分企业为继续使用政策性贷款,便通过其它银行贷款来归还政策性银行贷款利息,获得良好信誉来争取贷款。也就是说“收贷挂钩”制度约束了企业在贷款年限内守约按期归还债务,但一旦贷款投资结束后,没有了切断资金这一硬条件的约束,这些企业是否可能按期偿付债务呢?从目前各大专业银行普遍存在沉淀贷款情况看,这种可能性极小,这实际上是企业短期行为使贷款风险滞后发生。
再从政策性银行贷款的保障形式看,政策性银行贷款方式多为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抵押贷款比倒不大。据河南某县反映,该县农业发展银行的贷款80%以上为信用贷款,没有抵押或担保,而在开发银行交通行业的贷款中,有60%上由贷款企业主管部门即铁道部和国家民航总局等担保, 在担保合同中,对保证方式、保证责任等均无详细明确的规定。一旦发生贷款损失,如何向担保人进行索赔,也是一个潜在的难题。在另一些担保合同中,保证人资格则完全不符合《担保法》的规定,或同为银行的债务人,相互担保,实际上是“担而不保”。
最后,贷款风险潜在威胁的另一方面则是来自于贷款企业。根据政策性银行对象太部分是效率低或亏损或潜亏企业,这些企业所欠银行贷款事实上是很难收回的。目前中国各国有商业银行贷款中20%的呆账,多半来自这样一些企业,在各商业银行将政策业务分离出来后,这样的企业多半推给政策银行承担,从而进一步增加政策银行贷款的风险。
政策性银行贷款的风险识别
(1)政策性的产业风险。政策性银行的贷款主要投向能源、交通、原材料等“两基一支”项目和“高科技”项目,这些项目或者具有较好的社会效益而经济效益较差或者是风险较高。同时国家将根据宏观经济走势调整产业政策、区域发展政策,发展的重点行业会有所转移,对项目的支持力度可能变化,这直接影响着贷款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贷款的偿还能力。
(2)宏观经济周期风险。当经济处于低潮时,政府需要运用扩张性的货币政策、财政政策刺激经济的发展。政策性银行必然会受到政府的影响,增加贷款项目,提高贷款数额。为了完成政府的投资计划,达到刺激经济的需要, 银行会放宽对项目的评审条件,对风险大的项目也予以承贷,而未认真考虑项目的未来进展及项目的偿还能力。
(3)商业银行的代理风险。目前,中国政策性银行的分支机构和网点都处于稀缺状态,很多贷款都是先拨给其他商业银行,由其代理具体的贷款业务和对款项回收进行管理。但由于对中国政策性银行的贷款还没有立法规定,造成代理行的职责义务规定不具体,约束力不强,甚至有些代理行对项目监督管理流于形式,从而使开发银行的信贷资产风险较大。
(4)政策性银行和接受贷款项目的企业之间的信息不对称风险。由于信息不对称,政策性银行和银行内部的管理决策人员得不到充足有效的信息来支持决策。这种信息不对称的决策导致了贷款银行的“逆向选择”——选择错误的客户或资金运作方式。政策性贷款的对象主要是国有经济,许多国有企业信用观念淡漠, 自我约束意识差,自有资本不足,长期亏损,往往将政策性贷款当作非财政性资金或救济优惠加以挤占挪用;中国的各类投资主体在现有投资利益格局下,都存在投资扩张的冲动,对政策性资金的需求大。这些动机会导致贷款企业作出夸大项目效益的可行性报告,而贷款银行缺乏项目相应的内部信息,难免出现风险。
(5)项目的担保风险。政策性银行在与贷款方签订的贷款协议中虽有担保条款,是项目贷款数额一般较大,一般企业无力担保。一部分大额贷款采取以政府信用和企业信用的保证方式,抵押、质押相对偏少。这在法律上缺乏担保效力,对贷款方没有实际约束力。
(6)项目建设中的完工或超概算的风险。由于各种原因,项目超工期、超概算、甚至无法完工,这会对银行的贷款形成“倒逼”,使得银行形成贷款项目的“路径依赖”(贷新款才有可能收回旧款), 从而给信贷项目带来风险。
(7)项目完工后产品面临的市场风险。项目完工并不意味着贷款的收回,项目完工后面临着相应的产品和服务销售的市场风险,这直接决定着投资方的投资效益,从而也影响着贷款本息的回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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