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票大盘交易量怎么看

发布时间:2017-06-18 14:48

大宗交易(block trading),又称为大宗买卖,是指达到规定的最低限额的证券单笔买卖申报,买卖双方经过协议达成一致并经交易所确定成交的证券交易。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股票大宗交易怎么看的相关文章,希望对你有帮助!!!

股票大宗交易怎么看

大宗交易,又称为大宗买卖。一般是指交易规模,包括交易的数量和金额都非常大,远远超过市场的平均交易规模。我国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在其交易制度中或者大宗交易制度中都有明确的界定,而且各不相同。

大宗交易针对的是一笔数额较大的证券买卖。我国现行有关交易制度规则,如果证券单笔买卖申报达到一定数额的,证券交易所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交易。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上海、深圳交易所的规定有所不同。

其中,根据上证所于2003年8月17日发布的相关通知,修订后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规定, 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证券单笔买卖要达到如下最低限额:

(一)A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交易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

(二)基金交易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三)债券交易数量在2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2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四)债券回购交易数量在5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5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根据深交所于2003年8月25日发布的相关通知,修订后的《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实施细则》规定,可以采用大宗交易方式的证券买卖需符合的条件是:(767股票学习网 http://www.net767.com收集整理)

(一)A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0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二)B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

(三)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300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

(四)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2万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

(五)债券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张(以人民币100元面额为1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

大宗交易制度详解

随着我国证券市场不断发展,机构投资者比重在市场中快速上升,整体实力大大增强,市场参与者对证券市场的流动性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此背景下,沪深两市大宗交易制度应运而生。而根据新出台的《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的规定,大小非解禁后如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出售股份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来进行股份转让。这样的规定让以前仅机构投资者关注的大宗交易系统开始被越来越多的普通投资者所关注。

大宗交易是指单笔交易规模远大于市场平均单笔交易规模的交易;针对大宗交易建立的不同于正常规模交易的交易制度称为大宗交易制度。大宗交易制度以前一般是针对机构投资者占据主要位置的投资者结构做出的适应性安排,也是海外交易所针对机构投资者常用的交易制度。

与传统交易方式相比,大宗交易制度具有定价灵活、对场内交易价格影响小、效率高,交易成本低等特点,其适用单独颁布的实施细则,在程序、信息披露等方面也与普通交易有区别,有利于改善交易服务质量,更能提高大宗交易效率,减轻二级市场的压力,有利于稳定投资者对存量股份减持的心理预期,可以为已获得流通权的股份提供高效的转让平台。

而对于广大中小投资者来说,大宗交易制度在客观上也起到了保护其权益的作用。比如,大宗交易成交的价格应被控制在一定范围内,上交所大宗交易制度规则规定,“大宗交易价格在当日已成交的最高价和最低价之间确定”,也就是说,机构投资者凭借资金、信息优势对股价的操纵难度和成本增加,有利于稳定股市;同时,(767股票学习网 http://www.net767.com收集整理)其关于“成交量和成交金额不纳入实时行情和指数的计算”的规定,也减小并延迟了大宗交易成交量和成交价格对市场的影响,在一定程度上稳定了股价,减小了由于机构操纵出现大笔成交时引起股价剧烈震荡而给中小投资者带来的风险和损失;另外,“将以公开信息披露的形式向市场公告每笔大宗交易的证券名称、成交量、成交价、证券商席位名称以及买卖双方的姓名或名称”的规定,体现了信息披露的公开和透明,弱化了信息不对称使投资者面临的劣势。庄家不能再进行暗箱操作,而中小投资者虽然不能在提前或当时获知大宗交易有关详细信息,也至少能在相应的公告中了解到交易的基本信息,对自己的投资行为有所启示。

为了指导存量股份通过大宗交易系统转让,上证所又公布了专门的《大宗交易系统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业务操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就大宗交易的参与群体和服务功能等做了具体规定。根据《指引》,大小非股东们进行大宗交易时需要注意以下事项:

(一)交易资格。符合大宗交易资格的大小非股东不仅指预计在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占上市公司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还包括虽不足1%但达到或超过150万股的股东。

(二)交易方式。只有上证所的会员和合格投资者方可以直接参与大宗交易系统业务,作为一般投资者的大小非股东们只能委托其会员参与交易。但是,需要注意的是,最近一年内被相关监管机构处罚或上证所处分的会员不能接受业务委托,也就是说不是任何会员都可以被委托的。因此,在办理授权委托时,建议提前向上证所询问所委托的会员近期内是否被处罚过,以免引起纠纷和不必要的麻烦。

(三)交易价格。对于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指引》规定,有涨跌幅限制的证券由买卖双方在当日涨跌幅价格限制范围内确定,而无涨跌幅限制的证券由买卖双方在前收盘价的上下30%或当日已成交的最高、(767股票学习网 http://www.net767.com收集整理)最低价之间自行协商确定。因此,大宗交易的价格虽然有一定的自主性,但仍然需要注意其限制性规定,不可随意定价。

(四)信息披露。大宗交易收盘后,证交所会在指定媒体上公布每笔大宗交易的成交量、成交价以及买卖双方所在会员营业部的名称。大宗交易成交后涉及法定信息披露要求的,买卖双方还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交易监督。对于参与交易的会员和投资者,上证所仅实行日常监管,而对于大小非股东们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抛售股票的行为则进行实时监控,也就是说,拟进行集中竞价交易的股东需特别予以注意,在达到大宗交易规定的条件时,要尽快申请大宗交易。

(六)交易时间。大宗交易的时间仅有半小时,即交易日的15点至15点30分,股东们千万别错过了该时间,应提前进行交易准备。同时,如15点前该公司股票仍处于停牌状态时,也是无法申报交易的。

(七)其他注意事项。还有一些其他规定是股东们需要注意的,比如,交易的成交需申报证交所确认,且确认后买卖双方即不得撤销或变更,并必须承认交易结果以及履行相关清算成交义务。

大宗交易有关规定

按照规定,证券交易所可以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大宗交易的最低限额。另外,上海、深圳的规定有所不同。

其中上交所规定

1、A股单笔买卖申报数量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B股( 上海)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50万股(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万美元(含)以上;B股(深圳)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万元港币

2、基金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数量在300万份(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3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3、国债及债券回购大宗交易的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万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4、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 (企业债、公司债的现券和回购大宗交易单笔最低限额在原来基础上降低至:交易数量在1000手(含)以上,或交易金额在100万元(含)人民币以上。参考《关于开展大宗债券双边报价业务及调整大宗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

5、其他债券单笔买卖申报数量应当不低于1000手,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

上海交易所接受大宗交易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9:30-11:30、13:00-15:30。但如果在交易日15:00前处于停牌状态的证券,则不受理其大宗交易的申报。每个交易日的15:00-15:30,交易所对大宗交易买卖双方的成交申报进行确认。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由买方和卖方在当日最高和最低成交价格之间确定。该证券当日无成交的,以前收盘价为成交价。买卖双方达成一致后,并由证券交易所确认后方可成交。2013年10月18日起增加16:00至17:00的大宗交易时段,在该时段内可接受大宗交易的成交申报,所达成交易于次一交易日进入清算交收程序

深交所规定:

1、A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0 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0 万元人民币;

2、B 股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万股,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30 万元港币;

3、基金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200 万份,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200 万元人民币;

4、债券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 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50 万元人民币;

5、债券质押式回购单笔交易数量不低于 5 千张,或者交易金额不低于 50 万元人民币;

6、多只 A 股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 A 股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20 万股;

7、多只基金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5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基金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100万份;

8、多只债券合计单向买入或卖出的交易金额不低于 100 万元人民币,且其中单只债券的交易数量不低于 2 千张。

深交所大宗交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和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协议大宗交易,是指大宗交易双方互为指定交易对手方,协商确定交易价格及数量的交易方式。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是指证券交易收盘后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以证券当日收盘价或证券当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对大宗交易买卖申报逐笔连续撮合的交易方式。采用协议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9:15 至 11:30、13:00 至 15:30。采用盘后定价大宗交易方式的,接受申报的时间为每个交易日 15:05 至 15:30。当天全天停牌的证券,深交所不接受其大宗交易申报。

有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该证券当日涨跌幅限制价格范围内确定。无价格涨跌幅限制证券的协议大宗交易的成交价格,在前收盘价的上下 30%之间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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