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泉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发布时间:2017-03-28 16:37

对于酒泉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总量继续加大,就业任务更加艰巨,政府出台了怎样的优惠政策?下面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酒泉市大学生自主创业优惠政策。

酒泉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每年减税9600元

为贯彻国务院、省政府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政策措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我市出台了《酒泉市关于认真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

酒泉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

自2014年起,各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自然减员空缺的编制,除预留20%—30%外,其余全部用于招聘基层就业项目和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

基层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时,优先引进符合市委、市政府《酒泉市引进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优惠政策》规定的急需紧缺高层次人才;优先招聘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毕业生、全日制本科双学士学位毕业生、重点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士学位毕业生和教育部直属免费师范院校学士学位毕业生。

中小学可从酒泉市户籍的全日制二本以上师范类院校(不含高职、专科院校和独立院校)师范专业毕业生中招聘自愿服务5年以上的教师。职业技术学校可从酒泉市户籍的理工科二本以上院校(不含高职、专科院校和独立院校)毕业生中招聘自愿服务5年以上的工科类专业教师。公立医院可从全日制二本以上医疗卫生类院校(不含高职、专科院校和独立院校)毕业生中招聘自愿服务5年以上的临床、医技和护理人员。乡镇卫生院可从本县(市、区)户籍的医疗卫生类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中招聘自愿服务8年以上的临床和医技人员。公立医院、乡镇卫生院可从社会上招聘本县(市、区)户籍的年龄35周岁以下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自愿服务8年以上的临床医疗人员酒泉市大学生自主创业享多项优惠政策酒泉市大学生自主创业享多项优惠政策。肃北、阿克塞县可从具有本县户籍的全日制大专以上院校毕业生中招聘自愿服务8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酒泉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进企业见习可领生活费补助

对招收高校毕业生达到一定数量的中小企业,市县财政优先安排扶持中小企业发展资金,优先提供技术改造贷款贴息。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1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止到2015年底。科技型小型微型企业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职工总数100人及以上的小型企业达到或超过15%)以上,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规定申请最高不超过20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并享受50%的财政贴息。对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中的加工型企业和街道社区具有加工型性质的小型企业实体,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以每人每年5200元的定额减税酒泉市大学生自主创业享多项优惠政策文章酒泉市大学生自主创业享多项优惠政策出自http://www.gkstk.com/article/wk-78500001094908.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对小型微型企业新招收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按规定开展岗前培训的,给予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在原基础上提高50%。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就业的,在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科研项目经费申请、科研成果或荣誉称号申报等方面,享受与国有企事业单位同类人员同等待遇。

继续采取政府补贴基本生活费、见习基地缴纳社会保险和发放岗位工资的办法,扶持高校毕业生到企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期3年。基本生活费政府补贴标准为本科毕业生每人每月1000元,专科毕业生每人每月800元,见习期内以10%的比例逐年提高。服务期间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由企业再行支付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并按规定为毕业生办理社会保险。

酒泉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自主创业享受减税政策

2014年至2017年,在全市范围内实施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提供创业服务,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帮助和支持更多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对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在工商注册时开辟“绿色通道”,允许高校毕业生依法将商业性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允许高校毕业生履行法定手续后将家庭住所、非商业用房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对从事软件设计开发、网络技术开发、电子商务、动漫设计等企业,允许其把当地政府提供的场地作为经营场所。

对毕业2年以内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或在电子商务网络平台开办“网店”的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

酒泉市大学生自主创业享多项优惠政策投资创业。对2名以上高校毕业生设立合伙企业的,可适当提高贷款额度。对高校毕业生创办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减按20%的优惠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万元的,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后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

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收费,并按每户每年96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税款。对自主创业(国家限制行业除外)并正常营业6个月以上的,由创业所在地财政一次性给予5000元创业补贴。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就业困难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后,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实际缴费额的一定比例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酒泉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