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租赁的海关关税
目前,国内对于租赁的理论研究并不多见,特别是目前融资方式趋于多样化,而真正将租赁作为一种融资方式推广及大力宣传的却并不常见,如何真正认识到租赁在企业融资过程中的优势。下面让小编来告诉你融资租赁的海关关税,希望能帮到你。
融资租赁的海关关税
关《青岛海关关于减免设备融资租赁问题的请示》(青关税发[2004]203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关于由金融租赁公司出资3000万元购买青岛银河水务技术管理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公司)免税进口的污水处理设备后再出租给银河公司使用,银河公司按期向金融租赁公司支付租金的融资租赁行为海关管理问题,考虑到租赁期届满,设备的最终产权仍归银河公司所有,因此,同意银河公司的融资租赁申请,具体手续请你关按照政法司有关减免税货物向金融机构抵押贷款的有关规定办理,并注意后续监管。
海关关税的内容
为适应市场发展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和国务院2011年1月批准调整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进口税率表》(海关总署公告2011年第6号公布),海关总署重新修订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归类表》(以下简称《归类表》,详见附件1)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境物品完税价格表》(以下简称《完税价格表》,详见附件2), 现予以公布,自2012年4月15日起执行。海关总署2007年6月修订的《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进口税税则归类表》及《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 人邮递物品完税价格表》(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25号公布)同时废止。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进境物品依次遵循以下原则归类:
(一)《归类表》已列名的物品,归入其列名类别;
(二)《归类表》未列名的物品,按其主要功能(或用途)归入相应类别;
(三)不能按照上述原则归入相应类别的物品,归入“其他物品”类别。
二、进境物品完税价格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一)进境物品的完税价格由海关依法遵循以下原则确定:
1.《完税价格表》已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完税价格表》确定;
2.《完税价格表》未列明完税价格的物品,按照相同物品相同来源地最近时间的主要市场零售价格确定其完税价格;
3.实际购买价格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2倍及以上,或是《完税价格表》列明完税价格的1/2及以下的物品,进境物品所有人应向海关提供销售方 依法开具的真实交易的购物发票或收据,并承担相关责任。海关可以根据物品所有人提供的上述相关凭证,依法确定应税物品完税价格。
(二)边疆地区民族特需商品的完税价格按照海关总署另行审定的完税价格表执行。
三、纳税义务人对进境物品的归类、完税价格的确定持有异议的,可以依法提请行政复议。
关税的定义
关税是指进出口商品在经过一国关境时,由政府设置的海关向进出口商所征收的税收。1985年3月7日,国务院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1987年1月22日,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其中第五章为《关税》。2003年11月,国务院根据海关法重新新修订并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作为具体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已经2004年12月15日审议通过,自2005年3月1日起施行。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会同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发布我国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税收新政策,自2016年4月8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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