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
为了鼓励大学生创业,现在国家及各地政府都出台了什么政策帮助呢?今天小编整理了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分享给大家,欢迎阅读,仅供参考哦!
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
(一)放宽注册资本登记条件。从2009年起,高校毕业生申办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受资金数额限制。鼓励高校毕业生依法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的非货币资产作价出资;允许高校毕业生以股权出资自主创办企业。
(二)放宽经营范围和经营场所限制。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全部向高校毕业生开放。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允许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以家庭住所(经利害关系人同意)、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农村住宅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凭有关证明材料进行注册登记。
(三)减免有关行政管理费用。实行高校毕业生创业有关证照免费办理制度。从事个体经营的高校毕业生,符合中央和省有关收费减免政策的,均可享受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的优惠政策。
(四)实行优质高效便捷的准入服务。各级工商部门要开通工商注册绿色通道,设立创业注册登记优先窗口,负责高校毕业生创业注册登记事项。
(五)享受税收减免优惠。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销售额(营业额)未达到现行政策规定的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的,不征增值税、营业税;开办其他生产经营服务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可享受相应税收优惠政策。
(六)实行创业补贴。高校毕业生首次成功地从事非农产业创业,并正常经营3个月以上的,经同级就业服务机构核实、劳动保障部门审核、财政部门复核后,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其中,个人创业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创业补贴;个人创业并带动2人以上就业的,给予一次性3000元创业补贴,具体补贴办法按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办理。
(七)实行成功创业奖励。对2009年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正常经营在6个月以上的,分别按以下办法奖励:(1)对个人创办的企业,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内的一次性奖励3000元;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上,每增加10万元(含不足10万元)另奖励3000元,总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9000元。(2)对合伙企业总投资额度不足10万元的,按合伙高校毕业生人数每人奖励3000元,总奖励金额不超过1万元;总投资额度在10万元以上的,每增加10万元(不足 10万元的按10万计算)对所有合伙人另奖励3000元,但对该企业的高校毕业生奖励金额不能超过人均9000元。市、县(市、区)可结合实际开展高校毕业生创业竞赛,对在创业中取得显著成绩的高校毕业生进行表彰奖励,成功创业奖励由同级人事部门核实、财政部门复核后予以奖励。
(八)实行创业吸纳就业岗位补助。高校毕业生创办的企业招用首次就业的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根据招用高校毕业生人数和合同期限,按第一年1200元/人、第二年1800元/人、第三年2400元 /人的标准给予企业岗位补助。具体补助办法按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业专项资金使用有关规定办理。
(九)实行小额担保贷款扶持。高校毕业生在我市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的,可申请不超过5万元的小额担保贷款;对合伙经营和组织起来就业的,可根据实际人数和经营项目,按每人5万元以内的额度核定;小额担保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到期确需延长的,可展期一年。对个人利用小额担保贷款从事规定微利项目的,由财政全额贴息,展期不贴息。对创办劳动密集型小企业且当年新招用城乡劳动者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总数30%(超过100人的企业达15%)以上,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给予最高不超过2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2年的小额担保贷款,并按照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的50%给予贴息。具体办法按国家、省和市政府办《转发〈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改进小额担保贷款管理积极推动创业促就业的通知〉的通知》(德办发 [2009]15号)规定办理。
(十)实行创业培训援助。将有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高校毕业生纳入创业培训服务范围,按规定落实职业培训补贴,同时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开业指导、融资服务、跟踪扶持等创业服务。鼓励大中专院校、技工学校设置创业课程,开展创业培训和创业实训。
(十一)实行人事代理和社会保障服务。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由公共人才服务机构提供人事代理和人才招聘服务,2年内免收人事代理服务费。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前6个月实行渐退制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
同时还增加了创业的机会,例如徐州市出台《关于鼓励支持到村(社区)任职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实施意见》。 实施专项资金扶持徐州市全民创业贷款担保基金提供3000万元的贷款担保额度,专项用于鼓励扶持大学生村官自主创业。各县(市)区要设立不少于200万元的“大学生村官创业专项基金”,对大学生村官创业项目提供资金支持。金融机构要完善创业风险担保机制,为大学生村官创业提供小额低息或贴息贷款,大学生村官创业申请小额担保贷款的额度上限可提高到20万元,并逐步实现对大学生村官创业实行多渠道、多层次“输血”。
【实施有效的政策扶持】
大学生村官全面享受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对已出台的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税收优惠、小额担保贷款、资金补贴、场地安排等扶持政策,按照职责和管理权限,进行目标任务分解,认真予以落实。对规定免收的登记类、管理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一律不得再向自主创业的大学生村官收取。鼓励大学生村官以知识产权、实物、科技成果等可评估资产作价出资,允许大学生村官自主创办企业以股权出质融资。
云南省:鼓励大学生创业“贷免扶补”政策
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是指从2009年起,我省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为在我省首次创业的人员提供“贷、免、扶、补”等方面的扶持措施,具体如下:
一、“贷免扶补”政策
1、“贷”:是对有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的创业人员,每人提供不超过5万元的创业小额贷款。
2、“免”:是对创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免相关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相关税收,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免担保、免利息,具体是:
①对首次创业人员,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减免相关税收。从2009年1月起,从事个体经营的工商业户,营业税起征点从1200元/月提高到3000元/月;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创业从事个体经营,月营业额在5000元(不含5000元)以内的,2年内免征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③创业者申请创业小额贷款实行免担保。
④对创业小额贷款免收利息。
3、“扶”
①咨询培训帮扶。为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扶持政策、法律等方面的咨询,提供有针对性的创业培训服务。
②创业项目评审。对创业人员的创业项目由具体承办单位进行评审;对需要申请创业小额贷款的项目,向农村信用社推荐,由农村信用社进行贷款审核。
③创业导师帮扶。对实现创业的人员,具体承办单位为其介绍创业导师,通过自愿交流、双向选择的方式,创业导师提供“一对一”的创业指导,对创业人员提供成本核算、创业定位、企业发展等方面的咨询服务。
④跟踪服务帮扶。具体承办单位对创业人员给予跟踪指导,积极协助解决创业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补”:对首次创业人员创业并稳定1年以上的,招用具有我省户籍一定数量的劳动者就业并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1000元至3000元创业补贴。
二、享受政策人员范围:享受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政策的创业人员是指有创业能力的大学毕业生、农民工、复转军人、留学回国人员等自主创业人员。到我省创业人员不受区域、户口限制。
三、鼓励创业“贷免扶补”的承办单位:云南省鼓励创业“贷免扶补”承办单位为:各级就业经办机构、工商联、工会、共青团、妇联、个私协会。这六个承办单位严格按照全省统一的政策执行,立足各自职能,发挥各自优势,分头推进各领域的创业带动就业工作。
鼓励大学生创业政策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