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职工医保最新政策_2017宁夏职工医保政策

发布时间:2017-05-10 14:30

宁夏职工医保是很多人关注的,2017年宁夏职工的最新医保政策是什么呢?宁夏职工医保政策有什么需要我们关注的?宁夏职工医保政策这个问题由小编来为您解答!

宁夏职工医保最新政策_2017宁夏职工医保政策

2017宁夏城镇医疗保险

宁夏将执行新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这一惠及城乡广大居民的医疗保险政策将在缴费补助、住院保障和门诊统筹三方面相应提高标准和待遇水平。

对城乡居民基本医保筹资政策的调整:各级财政将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40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188元,自治区财政分别对川区补助91元、山区补助137元、农垦生态移民补助152元;市县财政川区补助61元、山区补助15元;自治区财政对迁入川区的生态移民,执行山区补助标准。个人缴费标准仍执行2013年的标准,即一、二、三档个人缴费标准分别为50元、200元和400元。

对住院保障政策的调整:将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一档提高为7万元,二档提高为12万元,三档提高为16万元。将一级、二级、三级乙等(含宁南医院、自治区中医院、银川市中医院)和三级甲等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分别调整为200元、400元、700元和1000元。无级别医疗机构按二级医疗机构对待。

对门诊统筹政策的调整:普通门诊统筹原则上在基层医疗机构实施,门诊统筹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330元(含一般诊疗费)。参保城乡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60%;在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就医,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提高到70%。对按规定要求由县级医疗机构承担普通门诊统筹的,其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仍执行35%的报销比例;门诊大病起付标准调整为400元,按照一、二、三档缴费,起付标准以上符合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为50%、60%、65%。将再生障碍性贫血、老年性痴呆、系统性红斑狼疮和苯丙酮尿症纳入城乡居民医保门诊大病病种范围。

宁夏此次医疗保险政策调整是继2011年实行全区城市和农村户口统筹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和在全区推行加载金融功能的社会保障卡之后,连续第3次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做出调整。

另据了解,宁夏今年6月启动实施了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人员如发生高额大病住院医疗费,当基本医疗报销后,患者个人自付的合规医疗费累计如超过6000元,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将介入。此政策在固原市和石嘴山市按照市级统筹模式进行试点,明年将在全区逐步推广。将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中筹集大病保险资金,对于城乡居民医保基金结余不足或者没有结余的地区,在城乡居民医保基金年度提高筹资时统筹解决资金来源,逐步完善多渠道筹资机制。

2017宁夏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

职工医疗保险是我国的一项基本社会保障制度,该政策的实施具有强制性,因此宁夏地区也需要贯彻落实这个政策。那么,宁夏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比例是怎么样规定的呢?个人缴费标准主要分为三个档次。

宁夏人社厅会同财政厅、民政厅出台文件,调整全区2016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筹资标准,加大对参保困难群体的补助幅度。2016年,各级财政对城乡居民医保人均补助标准为32元。个人缴费标准分3档:一档84元、二档233元、三档466元。

从今年1月1日起,全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人均筹资标准由之前的最低25元调整为32元,全区城乡居民大病保险起付标准由之前的6000元统一调整为8400元。

宁夏职工医疗保险

宁夏规定,对农村五保对象、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再补助382元,对城镇三无人员和贫困家庭中二级以上重度残疾人员再补助322元,使其参加并享受城乡居民医保三档医疗待遇。对城乡特困人员大额医疗保险的补助标准为60元。未成年人和在校学生可以选择一档或三档缴费,按一档标准缴费后,享受二档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宁夏各地将加强政策宣传,动员城乡居民积极参保缴费,安排落实市县财政配套资金,加强基金运行分析,加快推进付费制度改革,强化基金监督管理和医疗费用监控,防范基金运行风险,提高基金使用效率,切实减轻参保人员医疗负担。

宁夏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档次,分别是一档84元、二档233元、三档466元。另外宁夏大病医保的人均缴费标准变为32元,大病起付的标准变为8400元,对农村重度伤残者的补助标准也出现调整。

2017宁夏申报生育保险费的条件及材料

一、宁夏生育保险费申报的条件

生育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在怀孕和分娩的妇女劳动者暂时中断劳动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医疗服务、生育津贴和产假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国家或社会对生育的职工给予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的社会保险制度。

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

一是生育津贴,

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人社部《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从2015年11月20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明确,生育险待遇将不再限户籍,单位不缴生育险须掏生育费。

生育保险申报需要符合以下条件:

(1)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的所在单位按照规定参加并履行了缴费义务,且为其缴纳生育保险费累计满3个月的企业职工。

(2)生育或施行计划生育手术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职工。

(3)以上条件须同时具备。

宁夏申报生育保险费应准备的材料

二、宁夏申报生育保险费应准备的材料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面临生育的劳动者都想要申请生育保险,下面是生育保险费申报需要提供的材料:

(1)计划生育部门签发的计划生育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医疗部门出具的婴儿出生(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育女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企业职工生育医疗证审领表》

(5)《企业职工计划生育手术医疗证申领表》

(6)《企业职工生育医药费报销申请单》

(7)《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核准结算表》

(8)《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外地就医申请表》

(9)生育医疗费用票据、费用清单、门诊病历、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10)收款收据。

猜你感兴趣:

1.宁夏职工医保有哪些政策

2.2017年职工医保有什么政策

3.职工医保个人怎么缴纳

4.职工大病医保怎么报销

5.2017医保缴费要多少

6.职工医保卡门诊报销比例是多少

7.职工医保卡怎么用

宁夏职工医保最新政策_2017宁夏职工医保政策的评论条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