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情形属于无效婚姻

发布时间:2017-03-21 10:11

无效婚姻是因为在没有无效婚姻制度的前提下,一些人对婚姻法律效力缺乏认识,而造成早婚、近亲结婚、包办买卖婚姻、换亲结婚不登记等违法婚姻,特别是农村偏远地区,这种情况十分突出。婚姻无效制度的确立,使得司法机关在处理违法婚姻的时候有明确充足的法律依据,进而改变了以前违法婚姻解除后果等同于合法婚姻解除后果的状况,避免了不必要的法律冲突,从而维护了中国婚姻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那么“无效婚姻”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下面就由小编为你详细介绍。

合法婚姻知多少

一、无效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以下情形是“无效婚姻”

我国的法律也规定了,如果当事人因为碰到图中所表述的四种情形,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的,请记住,申请时,法定的无效婚姻情形已经消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哦。通俗易懂的举个例子说明下。

如:假定范某在18岁的时候和催催的大姐姐结婚,但大姐姐过了好多年在范某已经23岁时才以结婚时范某味道法定婚龄为由向法院申请宣告婚姻无效,人民法院是不予支持的,因为无效婚姻的情形已经随着岁月的流逝消失了……

二、可撤销婚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这种情况下是可撤销婚姻

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自结婚登记之日起一年内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被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应当自恢复人身自由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问题又来了,普通情侣在你侬我侬情况下所说的“你不嫁给我,我就死给你看”算“胁迫”么?

“胁迫”如何定义?

行为人(胁迫人)以给另一方当事人或者其近亲属的生命、身体健康、名誉、财产等方面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另一方当事人违背真实意愿结婚的情况。

再拿催催的大姐姐举个例子:范某和大姐姐结婚之前大姐姐就觉得范某不够成熟,于是范某要挟大姐姐称,如果大姐姐不同意结婚就自杀,这种情况下不构成婚姻法中的“胁迫”,因为未结婚时范某的自杀行为并未给大姐姐或其近亲属造成损害。但如果范某和大姐姐说“如果你不嫁给我,我就杀你全家”。此时,如果大姐姐出于保护家人人身安全,在不自愿的情况下嫁给范某,此时范某才能构成婚姻法中的“胁迫”。同时,如果符合“胁迫”的要求,也必须是范某或者大姐姐自己提出撤销婚姻的请求,而不能由范妈或者大姐姐爸提出请求。

三、“骗婚”

“骗婚”这不是一个法律上的术语,俗称的“骗婚”其实是婚姻诈骗,简称婚骗

是指欺骗者以诈骗钱财为目的,利用结婚为诱饵而实施的犯罪行为。无效婚姻和可撤销婚姻的情形均不包括“骗婚”行为,这使得众多的不法分子钻了法律的空子,从而利用合法婚姻形式诈骗他人的财物。

“骗婚”在我国法律中,应以诈骗罪论处。

遭遇“骗婚”怎么办?

温馨提示:遭遇“骗婚”时我们也不能坐以待毙!

提出离婚诉讼

在“骗婚”案件中,欺骗者以骗取钱财为目的,与被骗人没有感情可言,也根本谈不上感情破裂。所以,必胜诉!

温馨再提示:“彩礼”再也不是泼出去的水了!你可以请求欺诈方返还你按照习俗所付的彩礼。

综上所述,催催的大姐姐的老公范某与大姐姐结婚不是为了骗钱而是真爱,就并不属于“骗婚”,他们的婚姻虽然无效,但是等过几年范某长大了,未尝不可继续这段感情。

最后,要给处在急于想结婚而又苦于找不到对象阶段的“圣斗士”提个醒,感情不应被利用,婚姻更不是儿戏,婚姻诈骗是可怕的陷阱,应加强防范。但如果真的被骗了,不要着急,沉着冷静解决问题。咨询律师,收集证据,千万不要把对自己有利的证据销毁了。我们要顺利地把欺骗他人感情和财产的不法分子绳之以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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