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论文指导
金融是人们在不确定环境中进行资源跨期的最优配置决策的行为。下面是小编带来的关于金融的论文范文,欢迎大家阅读!
金融论文指导篇一
金融控制理论研究综述
摘要:国内外许多学者对金融控制都进行了研究,提出了相应的金融控制理论,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一些金融控制的措施。除了金融控制理论以外,相关的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深化理论也受到人们的关注。本文首先简单介绍了这两种金融理论,介绍了它们各自的学术观点和主张,并讲述了它们的局限性;然后在此基础上对金融控制理论进行了比较详细的阐述,对国内外学者的金融控制理论成果进行了综述。
关键词:金融抑制,金融深化,金融控制,综述
一、相关金融学理论简述
在详细阐述金融控制理论之前,我们先了解另外两种金融学理论――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深化理论,通过对这两种金融学理论的了解我们可以更深入的了解金融控制理论。
(一)金融抑制理论
20世纪50年代,格利和肖开始关注金融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并得出结论――当一国的政府对本国金融实行严格的控制时,就容易出现抑制金融发展,进而抑制经济发展的现象。20世纪70年代,麦金农和肖调查了大量发展中国家的经济状况,发现很多国家存在金融与经济相互抑制的恶性循环现象,他们称为金融抑制。金融抑制可以概括为:一国政府对金融业制定了政策,人为的降低利率,实行歧视性的信贷政策,以此促进经济发展,但却制约了金融业的发展,使金融业处于一个没有效率的状态,反而制约了经济的发展,从而形成恶性循环的一种状况。金融抑制有几个特征:一是金融市场上的价格不能反映实际价格水平;二是金融市场是分割的;三是高存款准备金率。虽然金融抑制有很多缺陷,发展中国家的政府也意识到这些问题,但很多政府依然采取金融抑制政策。因为他们的金融体系和税收制度还不健全,只有增强对金融的控制才能保持政府的财政能力,才有力量对宏观经济进行调节,这样虽然造成了资金配置上的低效率,但是却能掌控经济的发展。
(二)金融深化理论
1973年,麦金农和肖各自系统地提出了金融深化理论,其核心观点是政府要放松对利率的控制,鼓励银行间竞争,以此最终实现金融自由化。金融深化可以概括为政府放松对利率的控制,加深资产金融化的程度,逐渐形成一个发达的金融体系,使金融业具有充分的竞争性,从而使金融业在经济的发展中占据主导地位,最终形成金融与经济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的一种状态。金融深化的标志有三个:一是推进利率市场化;二是发展正规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三是构建一个有效的中央银行系统。虽然麦金农和肖的金融深化理论分析了发展中国家的一系列问题,但对金融市场上的信息不对称没有足够重视。发展中国家的金融体系不完善,信息传递效率差,存在着较为严重的道德风险和信息不对称,如果单纯鼓励银行间竞争,可能会引起恶性竞争,不利于金融业的发展与稳定。政府放弃干预推行利率市场化也会使发展中国家失去调控金融活动的能力。2007年美国发生次贷危机,进而波及全球,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美国过度的推行了金融自由化,由此我们可以看到,过度的金融深化并不一定能达到预期的效果。
二、金融控制文献综述
(一)金融控制的内涵
宽泛的讲,控制是政府对经济的所有干预,政府实行金融控制政策是指在经济市场化的进程中,政府采取有利的货币政策和外汇政策等政策工具,对经济市场化进程的速度进行控制,而不是在条件还不成熟的情况下实行过度的市场化措施,并最终在不出现严重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实现金融的和经济的发展。政府对金融进行控制的时,由于执行力度、对象和步骤的不同,金融控制的效率也不同。本文认为金融控制是政府对金融领域的控制,即政府为了促进金融业发展、弥补金融市场失灵和维护金融市场稳定,以出台法律法规为主要手段对金融主体进行扶持、引导、规范和约束的总和。
(二)国外金融控制文献综述
金融控制一词,最早由麦金农提出,他指出财政控制应优先于金融自由化。麦金农的金融控制理论是一种财政和货币控制理论,该理论指出转轨时期的政府靠发行货币取得资源将导致通货膨胀,而不会实现经济增长,因此必须实行财政控制,并建立完善的税收机制。
1、金融控制内涵的界定
维斯卡西认为,政府控制是政府以法律手段,以限制经济主体的决策为目的而运用的一种强制力。丹尼尔・史普博对控制的界定结合了经济学、法学等对控制的定义,他指出,尽管市场是控制政策存在的理由和前提,但以往对控制的界定都倾向于把市场忽略掉,因此他把行政决策和市场机制统一了起来,认为控制是行政机构制定并执行的直接干预市场机制或间接改变企业和消费者供需政策的一种规则或特殊行为。
2、对金融控制的必要性研究
有学者指出: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业这种由多数企业构成的产业具有如下的特征,即消费者未必拥有充分的信息,以决定在多种服务和价格中选择哪种为好,结果难以使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帕累托最优,而且一旦企业倒闭,则难以保证消费者的安全。Llewellyn和David研究了金融控制的经济学理论框架,并指出金融控制在一定程度上存在客观必然性。JulianR.Franks等学者在1998年从成本――收益的角度分析了金融控制的有效性,他们研究并考评了英国金融控制的成本和收益,并首次对金融控制成本进行比较分析,比较对象选择了美国和法国。Rochet和Keeley等学者的研究认为资本充足控制在降低银行冒险的风险激励方面具有积极作用。Taylor,Buffie的研究认为发展中国家由于缺乏有效的制度安排,因此政府对金融部门有必要保持一定的控制。Wade,WB认为东亚政府对金融市场的干预提高了社会福利。Edwards,Hastings对拉丁美洲国家金融自由化研究的成果表明了在缺乏适当管制的条件下,自由化会导致经济系统的脆弱性。ChoandKhathate对亚洲五个国家的研究表明金融自由化并没有导致储蓄与投资的系统增长。C.Denizer,R.M.DesaiandN.Gue-orguiev认为用抑制性的金融控制来为赤字融资可能会比用自由化来弥补赤字的成本要高,但采取这样的政策能够维持权威和确保权力的生存及延续。
(三)国内金融控制文献综述
近年来,我国学者和经济学家对政府金融控制进行了多方面细致的探讨,积累了大量文献。近几年来的研究重点主要有以下方面:
1、金融控制的涵义界定
王欣欣(1996)指出,经济改革中的金融控制是对改革过程的控制,是稳定与变革相统一的控制,是增强社会经济发展的均衡性和提高社会经济效益的控制。张杰(1997)则认为金融控制是对国家调控金融资源的一种描述。为了将个人部门的储蓄集中到国家手中,需要一个国家控制并占垄断地位的国有金融体系,同时为了让居民储蓄更多地流入国有银行,也限制了居民的金融资产选择。高存款准备金制度限制了国有银行自主运用资金的权力,强化了国家对金融资源的支配和控制能力。张力(2001)所研究的金融控制专指转型国家在经济市场化进程中,政府采取有效的政策工具,控制商品市场和金融市场自由化的相对速度(而不是同时实行所有的市场化措施),在不引起通货膨胀的情况下实现金融均衡和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谢朝华(2004)认为金融控制是指在金融发展过程中,为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与效率,政府以一定的手段对金融活动主体的控制和金融活动主体对其金融行为的自我约束。
2、金融控制所包含内容的方面
李冰(2001)认为随着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转型经济往往难以避免财政状况恶化。为了防止严重的通货膨胀,国家实行了金融控制战略,主要内容包括:一是利用储蓄来吸收居民户和非国有部门的潜在购买力;二是利用国家控制的金融体系来为财政赤字融资。此时国有银行成为金融控制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功能有:(1)代行财政注资职能;(2)承担本应由财政承担的社会保障职能;(3)承担本应由财政出资的政策性业务。毛伟(2001)认为金融控制内容包括五个方面:(1)明晰金融部门特别是银行部门的产权结构。(2)增强银行风险决策和风险化解能力。(3)提高中央银行的监管水平。(4)促进金融市场的发展和完善。(5)谨慎的利率市场化改革。沈民(2003)认为金融控制包括:(1)通过国家对金融业的垄断,限制体系外及国外金融机构介入,尽可能通过金融业从社会集中财富并置于其既定政策目标支配下。(2)对国有银行的表外业务、产融结合、信用证券化等现代业务严格控制,严格实行分业监管。(3)严格的贷款规模和歧视性贷款政策,使国有银行长期对国企从流动资金到固定资产投入实行全方位、多层次的信贷供给。
3、金融控制的工具与表现形式方面
张兴盛(2000)认为金融控制的工具有三个:国有银行的信用垄断;利率控制;对国有银行的信贷控制,其中包括对各国有银行都赋予了政策性贷款的义务,中央银行对各国有银行都实行了严格的信贷规模控制,以及高准备金制度。陈雨露(2005)认为金融控制中的国家战略工具有三个:超额外汇储备;开发性金融制度;开放条件下有限自由化的货币制度安排。在金融控制的表现形式方面:阎江(2003)认为我国始终没有走出以间接融资为主,以信贷体系为基础的“计划管理”模式,政府对金融的过度干预一直存在,这种过度干预直接以政府的金融控制表现出来。其一,行政性的金融垄断;其二,高储蓄率;其三,严格的信贷规模和歧视性信贷政策。郑泽华和王枉(2009)认为经济转轨时期金融控制的表现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一,长期维持行政性的金融垄断;其二,国家在对国有银行进行政策倾斜和保护其垄断地位的同时,对产融结合、银行表外业务、资产结构调整、银行信用证券化及金融市场的发展等均予以严格限制和管理;其三,严格的信贷规模和歧视性的信贷政策。
三、小结
对于政府的金融控制这一问题,国内外的很多学者都进行了研究,而对其作用的判断还要依赖金融发展的程度和政府进行控制的强度,在不同的阶段,金融体系对政府也有着不同的需求。为了加强对金融控制的理解和把握,本文在第一部分介绍了与金融控制理论密切相关的两种金融理论――金融抑制理论和金融深化理论。通过对这两大金融学理论的介绍和比较,使我们充分的认识了金融与经济发展的关系,政府控制与金融发展的关系等一系列问题,为后面我们介绍金融控制打下了基础。第二部分着重介绍了金融控制理论,并介绍了国内外关于金融控制的文献综述。通过对金融控制的介绍,我们认为金融控制是政府对金融领域的控制,是政府为促进经济发展,维护金融稳定而对金融主体采取的一系列规范和约束的总和。它不同于金融监管,也不同于宏观调控。这一部分首先介绍了国外学者对金融控制的研究,其中尤以麦金农的观点为主要,然后介绍了国内学者对金融控制的研究,分别从金融控制的涵义、内容及其工具与表现形式三个方面进行了介绍。金融控制理论的发展所发挥的理论指导作用肯定会对经济的发展,尤其是金融的发展做出巨大贡献。
参考文献
1 R.I.麦金农.《经济市场化的次序――向市场经济过渡时期的金融控制》[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
2 R.I.麦金农.《经济发展中的货币与资本》[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9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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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沈民,张力. 中国金融控制与金融监管的协调[J].广西社会科学,200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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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陈雨露. 经济市场化进程中的金融控制和国家工具[J]. 现代商业银行,2005年07月
11 谢朝华. 论我国金融深化进程中的金融控制力[J]. 财经科学,2004年06月
12 周青笛. 提高政府金融控制能力的途径分析[J].全国商情,2007年5月
金融论文指导篇二
金融审计存在的问题
巴塞尔银行监管委员会于2001年发布的《新巴塞尔资本协议》建议稿,提出了以三个互为补充的支柱为基础的资本充足性框架,这确立了银行治理的三个层次,即银行自律行为、中央银行监管和注册会计师的检查和评价。而在我国,确保银行治理的三个层次切实实施的三大力量——内部审计、国家审计及社会审计,至今还未形成一个互为合作的整体。
一、当前
(一)金融监管机构审计空缺。近年来,审计发现金融领域的许多问题,有的虽然表现在金融机构,根源却在经济体制、金融体制、监管体系等方面,为此对金融监管机构的审计也是一个重要的方面。而目前,我国的金融审计主要立足点是金融企业,而对于金融监管机构审计很少,要从宏观监管机构入手,才能发现国家及其金融监管机构在体制、政策法规、监管体系和方式等方面的不足和漏洞,才能更大范围地服务于金融监督。
(二)非国有、非银行金融机构的审计盲区。目前,国家审计的对象基本局限在国有商业银行、政策性银行和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而对诸如农村信用社之类非国有金融机构、中小银行及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各种基金等非银行金融机构,却很少过问。事实上,许多非银行金融机构由于片面追求资产的扩展规模,混业经营、违规操作现象十分严重,潜伏和积累了较大的金融风险。据统计,全国的信托投资公司中有90%以上处于亏损状态,对金融业的稳定发展形成较大威胁。农村信用社、邮政储蓄机构至今管理水平相对低下,潜藏风险隐患远比各大银行更为严重。
(三)外资机构的审计。加入WTO以来,外资金融机构取得了迅猛发展。据统计,目前我国境内外资银行总资产达440亿美元,其中贷款186亿美元,存款65亿美元,外汇贷款占市场份额的20%以上,外资银行办理出口的结算业务已占据内地市场份额的40%以上。但是,目前我国对外资银行、外资保险行业的监管不太理想,外资以回扣或出国参观吸引客户的不正当竞争、运营资金不到位、结算不严、少缴漏缴法定存款准备金、高息揽存等都是外资银行常用的违规办法。
(四)国家审计力量不足。按照《审计法》规定的管辖范围,国有独资及国有控股商业银行都在审计署及其派出机构的审计范围内,我国直属中央的金融机构在全国3000多个县(市、区)均设有分支机构,但审计署及其特派办从事金融审计的人员却不足300人,审计力量明显不足。据调查,开展金融审计20多年来,有许多银行的分支机构从未接受过检查,而且审计监督不连续,间隔一般在4年左右。由于审计不足使得监管信息更加不对称,金融机构道德风险增大,监管者与被监管者“合谋”的可能性增大,不利于国家整个金融环境的发展。
(五)内部审计力量不足。表现为人员数量上的不足以及业务素质达标的人员不足。目前,我国银行业内部审计人员仅占银行员工总数的1%,而在国外银行这个数字是5%。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的规定要求银行内部审计人员达到员工总数的2%。据调查,一般分行一级的内审部门干部配备仅10人左右,不仅要负责总行布置的专项审计任务,而且还要承担所辖几十家支行的审计任务,由于任务重,人手不足,审计监督的作用不能充分发挥。
二、三大审计力量的安排及协调
(一)三大审计之间关系定位。国家审计、社会审计和内部审计三者必须在金融监管体系中共同发挥作用。从监管实践来看,金融审计应该以社会独立审计为主,国家审计只是在特殊的对象和事件中才发挥作用。国家审计的作用主要体现在对社会审计与内部审计实施再监管和对监管机构内部审计进行业务指导,行政监管机构要在国家审计监督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国家审计对这些部门的监督包括监督各部门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按照国家的规定开展工作、监督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准则等规范性文件的执行情况。社会审计由于其资源丰富的优势,不仅是对国家审计的一种有力支持,而且也是克服内部审计独立性、优化内部审计资源的一个有力措施。三大审计力量缺一不可,互相合作,发挥审计监管合力的作用。内部审计是外部审计的一个基础,它的结论也是国家审计、社会审计进行再监督的一个有力参考。
(二)三大审计力量具体作用范围。随着金融体制改革的深入和金融市场的变化,三大审计力量应重新定位自己在金融审计中的作用。对于国家审计必须重点发挥眼睛的作用,突出对金融监管部门的监管行为和监管效果实施再监督。(1)对中央银行、证监会、保监会、银监会等监管部门的财政财务收支的真实、合法和效益性情况进行审计。(2)对中央银行及专业监管部门在制定和执行国家货币政策的行为和效果上进行监督,评价这些部门使用财政资金履行国家金融政策职能的效益性。(3)在金融监管部门监管的基础上,以延伸审计和业务品种的专题审计的方式,把中资商业银行和外资商业银行都纳入审计范围,对金融企业实施再监督,从而有利于评价监督部门的监督效果。(4)对国家金融体系安全性的关注,包括关注不良贷款问题和反洗钱
问题,特别关注洗钱活动对我国金融体系安全和国家外汇储备以及国有资产完整性的影响。
社会 审计只要有委托就可以对国有金融机构、其他各类所有制,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实行审计。由于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都存在力量上的不足,社会审计就可以凭借自身的优势介入这两种审计原有的作用范围。一方面随着我国国有金融企业逐步走向股份制,或者私有化,或者由外资机构参股、控股,对金融企业的审计应像国有企业一样逐步由社会审计来承担;另一方面由于内部审计在人员素质、独立性不高等方面的劣势,把内部审计业务等一些银行非核心的业务外包出去,也成为了外部审计拓展业务的一个方向。
内部审计区别于外部审计的最重要的特征是为企业内部决策和 管理服务。内部审计 工作强调既参与管理,又重监督服务的作用,管理审计是金融机构内部审计的 发展方向之一。具体来说,它的主要作用是对各商业银行及其他金融 组织的财务状况和经营风险进行经常性的检查和监督,主要的审计内容应包括经营决策和 计划的审计、评价组织机构设置的审计、评价商业银行内部控制的审计、资源配置合理性的审计,等等。
(三)三大审计力量整合与优化措施。由于三大审计力量各自不同的特点,要更好地发挥他们的作用,需要对这三大审计力量进 行整合与协调,具体方案:
1、建立计划协调机制。三大审计力量应根据不同时期内金融监管的目标,共同协商,确定各自审计的重点。在审计范围、内容、方式上加强协调,增强审计工作的计划性、科学性。
2、建立案件联查机制。国家审计在再监管中,对发现的重大案件线索和重大违法违规问题,与社会审计力量保持 联系,社会审计师不仅可以参加检查而且可以出席检查人员与监管当局举行的各种讨论会议。国家审计在力量不足的情况下,也可以委托社会审计机构执行业务。
3、建立信息沟通机制。包括建立国家审计机关之间的沟通、建立国家审计机关与社会审计机构的沟通,也包括外部审计与内部审计之间的沟通,这有利于对审计结果的再利用,节约审计成本,缩短审计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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