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律处分决定后

发布时间:2017-06-13 10:03

纪律既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而发展,那么,当人类社会出现阶级以后,纪律就必然打上阶级的烙印。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党纪律处分决定后,供大家参考!

党纪律处分决定后范文一

xxx,男,汉族,生于xxx年x月xx日,中共党员,初中文化程度,住**县xxx镇xxx村五组,现任该村村支部书记。

xxx年退耕还林中,经xxx镇政府、xxx镇林业站核定,xxx村原原七组组集体退耕还林面积为250亩。该组250亩退耕还林截至目前共兑现九轮,其中前四轮为粮,已兑现到原七组各村民手中。20xx年——20xx年五轮兑现为现金,共183600元、管护费20000元、卖黄姜收入13600元,以上共计217200元,全部由xxx负责收支。支出情况为:

(1)给原七组村民133人每人一亩退耕还林款共兑付59185元。

(2)给原七组村民133人交合疗款共计3990元。

(3)给原七组村民交农林两税共计8120元。

(4)修通组路花费14760元。

(5)管护费支出24000元。

(6)给原七组买磨面机共花费12500元。

(7)还买黄姜贷款41600元。

(8)其他支出1734元。

以上支出共计165889元。经联合调查组核定有51301元资金在xxx名下,但xxx既不建立账目,也未确立专人管理资金,构成截留、挪用公款行为。

xxx身为中共党员、基层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在担任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非法截留、挪用集体资金,侵犯了集体和他人的利益。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九十五条之规定,经xxx镇党委2011年5月30日会议研究,决定撤销xxx同志xxx村党支部书记职务。

本处分决定字20xx年x月x日起生效。若不服从本处分决定,可自收到本决定之日起向xxx镇纪委提出申诉。

中共xxx镇纪律检查委员

二0xx年x月x日

党纪律处分决定后范文二

xxx,男,19xx年4月生,文化程度大学,19xx年10月参加工作, 19xx年5月人党。xxx因收受贿赂问题,于20xx年3月2日由xx市检察分院逮捕审查。逮捕前曾任市委第一书记xxx同志的秘书,市委办公厅副主任,市委保密委员会副主任。

现已查实:

xxx自20xx年至20xx年期间,利用职务之便,盗用市委主要负责同志的名义.帮助有劣迹的林x促成其养女周x出境定居,并且违反保密规定,向林xx透露了公安机关内部审查上报的部分内容;在外贸部门进口2.5吨钢坯的生意中,xxx采用欺骗手法,谎称不法港商陈某是市委主要领导同志的朋友,促其成交。xxx在上述违法活动中,先后收受林xx和港商等贿赂的人民币、港币、兑换券及彩电、衣物等赃款赃物,折合人民币共计3万余元。

xxx的受贿间题被揭露之后,态度极不老实,拒不交待问题,转移赃款赃物,与有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企图掩盖罪行,直到市检察分院对其采取强制手段后,才陆续交待了犯罪事实。

xxx身为党员、国家千部,背着组织和领导,搞非法活动。利用职务之便,为港商不法分子和有劣迹的人谋取利益,从中收受巨额贿赂,已堕落犯罪,触犯刑律,完全丧失了共产党员的品质。为严肃党的纪律,挽回党内外的影响,经市委批准,决定开除xxx的党籍。

中共xxx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印章)

xx、x年x月xx日

党纪律处分决定后范文三

院内各单位:

刘xx,女,xx学院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学生,学号2007 x x x x。

20xx年4月12日,刘xx盗走同寝室一位同学的招商银行信用卡,并于当天和5月18日持卡到xxx手机城、xxxx百货商厦xxxx等地进行消费,金额达3660元,经校保卫处调查,确定了刘xx的盗窃事实,刘xx本人也衬此事供认不讳。

刘xx的行为违反了校纪校规,在学院造成了不良影响,鉴于事发后刘xx认错态度良好,并及时退赔,现根据《xx大学xx学院学生纪律处分办法(试行)》第二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决定:

给予刘xx记过处分。

如本人对处分决定有异议,可于接到本处分决定后第二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依据《x x大学xx学院学生校内申诉处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向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提出申诉。

xx大学xx学院

20xx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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