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专利申请的途径是什么
专利申请(Patent Applications)是指从专利申请文件递交专利局并获得专利申请号,至该申请被驳回、被授权或被视为撤回之间的阶段,是获得专利权的必须程序。下面由小编为你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国外专利申请的途径是什么?
(一)国外专利申请流程
1、必须首先/同时在中国申请专利;
2、委托有涉外代理权的代理机构代理;
3、提供相关数据。
(二)国外专利申请途径
1、巴黎公约途径
中国是巴黎公约组织成员国,中国申请人可以在中国申请的基础上,直接向其它巴黎公约成员国提出专利申请;还可以通过地区专利组织(如欧洲专利局、欧亚专利组织、非洲知识产权组织等)提出地区专利申请。通过这种途径,申请人可以根据巴黎公约的“优先权原则”享有在先申请的申请日(对于发明和实用新型申请为12个月;对于外观设计申请为6个月),在中国申请专利后,必须在优先权日期截止前按照不同国家的要求准备申请文件,委托当地专利代理机构,递交专利申请。在超过优先权期限之后,如果原申请尚未公开,仍可申请外国专利,但此时不再享有优先权。
2、通过双边协议或对等(互惠)原则的途径
如果中国申请人希望在巴黎公约成员国以外的国家和地区申请专利,可以按照双方签订的知识产权协议,或对等原则处理。向台湾申请专利就采取这样的办法。因程序各有不同,具体请咨询本所的专业代理人。
3、专利合作条约途径(简称“PCT”途径)
PCT于1978年1月24日生效,并于1978年6月1日在最初的18个缔约国开始实施,旨在简化在多个国家取得发明保护的手续,并使之更加经济。
通过巴黎公约或对等原则向国外申请专利的有利处;巴黎公约的重要原则之一是“优先权原则”,它是指申请人在该公约一成员国就一项发明创造第一次提出申请后,在一特定期限内(即优先权期限:外观设计为6个月,发明或实用新型为12个月,均自第一次申请日起算)申请人也可在其它成员国就同一发明主题提出申请,这些在后申请被视为是与第一次申请同一天提出的。优先权原则的确立为申请人带来极大的方便。申请人在某一成员国提出申请后,可有6个月或12个月的时间就是否申请外国专利作出决定。一旦申请人决定申请外国专利,即可在上述期限内提出申请并要求优先权。
(三)通过巴黎公约或对等原则向国外申请专利,申请人所需文件材料
1、委托合同
2、委托明细表包括以下信息:
a、申请人姓名(名称)及地址(中英文);
b、发明人姓名及地址(中英文);
d、申请国别;
e、是否要求优先权;若要求优先权,原申请日、号、申请专利类别;
f、是否在申请同时提出实质审查请求等。
3、原中国专利申请的请求书、受理通知书、原专利申请文件(包括说明书、权利要求书、附图 及摘要)。
4、现有技术资料(申请人所知的与发明密切相关的专利文献、科技文献等)。
注:以上为一般需提供的文件及信息,具体进入不同的国家,申请人可能需要进一步签署或提供其他文件。具体案件代理中,我公司代理人将会及时提供专业意见。
注意事项
1、根据中国专利法第20条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外国专利的,首先应当向中国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然后方能申请外国专利。
2、申请人在优先权期限内申请外国专利可享有原中国专利申请的优先权。申请人在超过优先权期限之后原中国专利申请尚未公开之前也可申请外国专利,但不再享有优先权。
3、若申请人有意委托我公司申请外国专利,最好在优先权期限到期前1-2个月办理委托手续,以免因时间紧迫而增加申请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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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专利申请原因
1、通过法定程序确定发明创造的权利归属关系,从而有效保护发明创造成果,独占市场,以此换取最大的利益;
2、为了在市场竞争中争取主动,确保自身生产与销售的安全性,防止对手拿专利状告咱们侵权(遭受高额经济赔偿、迫使自己停止生产与销售);
3、国家对专利申请有一定的扶持政策(如政府颁布的专利奖励政策、以及高新技术企业政策等),会给予部分政策、经济方面的帮助。
4、专利权受到国家专利法保护,未经专利权人同意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都不能使用(状告他人侵犯专利权,索取赔偿)。
5、自己的发明创造及时申请专利,使自己的发明创造得到国家法律保护,防止他人模仿本企业开发的新技术、新产品(构成技术壁垒,别人要想研发类似技术或产品就必须得经专利权人同意)。
6、自己的发明创造如果不及时申请专利,别人把你的劳动成果提出专利申请,反过来向法院或专利管理机构告你侵犯专利权。
7、可以促进产品的更新换代,亦提高产品的技术含量,及提高产品的质量、降低成本,使企业的产品在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8、一个企业若拥有多个专利是企业强大实力的体现,是一种无形资产和无形宣传(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既是消费者趋之若鹜的强力企业,同时也是政府各项政策扶持的主要目标群体),21世纪是知识经济的时代,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9、专利技术可以作为商品出售(转让),比单纯的技术转让更有法律和经济效益,从而达到其经济价值的实现。
10、专利宣传效果好。
11、避免会展上撤下展品的尴尬。
12、专利除具有以上功能外,拥有一定数量的专利还作为企业上市和其他评审中的一项重要指标,比如: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评审、科技项目的验收和评审等,专利还具有科研成果市场化的桥梁作用。总之,专利既可用作盾,保护自己的技术和产品;也可用作矛,打击对手的侵权行为。充分利用专利的各项功能,对企业的生产经营具有极大的促进作用。[3]
一般涉及以下几个问题:
①违反公共秩序和道德的发明,一般都规定不授予专利。不过这项规定的应用是与国家的阶级实质密切相关的。
②科学发现和自然科学基础原理,因不能在工农业生产上直接应用,不授予专利。许多国家都依专门法律给予奖励(见发现权)。
③某些物质发明,如以化学方法获得的物质,以原子核变换的方法获得的物质以及食品、饮料等,大多数国家不给专利,但少数工业发达国家则授予专利。其制造方法一般也可以取得专利。
④动植物新品种,许多国家不给专利,少数国家规定授予专利。
⑤诊断医疗方法和药品,也是少数国家授予专利。
⑥计算机程序(软件),极少数国家授予专利。
实行发明专利制度的国家,有些还采用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保护形式。实用新型指对物品的形状、构造或其组合作出的革新设计,亦称“小发明”“小专利”。其特点是,对发明要求较低,申请和审批手续比较简单,费用较少,保护期限较短。采用实用新型保护的只有少数国家和地区,如联邦德国、法国、日本、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波兰、菲律宾、乌拉圭等。外观设计也称工业品外观设计,指对产品的外形、图案、色彩或其结合作出富于美感而适用工业上应用的设计。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76年的统计,采用外观设计保护的国家有61个。有的国家规定在专利法中(如美国、泰国),有的国家则在专利法以外另订单行法规(如联邦德国、日本)。中国的《专利法》对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保护作了明确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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