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历史知识点复习资料

发布时间:2016-12-07 13:23

为了迎接即将来临的期末考试,我们将历史知识的重要考点整理了一下!以下是由小编收集整理的高中历史知识点复习,欢迎阅读!

高中历史知识点复习:中国古代史

(一)政治

1、历史阶段特征:

总体特征:民族融合进一步加强和封建经济继续发展。

(1)政治方面:封建国家从分裂割据,若干民族政权并立到逐步走向全国统一;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发展和完善。

(2)经济方面:封建经济继续发展并超越隋唐水平;南方经济超过北方,经济重心南移完成;封建生产方式向边疆地区扩展,少数民族经济有很大发展;北方经济几经破坏,几经恢复;海外贸易大规模开展。

(3)民族关系方面:民族融合进一步加强,顶点在元朝;民族间战争虽然一度频繁,但和平仍是主流;几个民族政权由并立到统一。

(4)对外关系方面:海外贸易发达;对外交通以海路为主;对外交往范围扩大,中外经济文化交流频繁。

(5)文化方面:封建文化高度繁荣,特别是科技方面继续处于世界领先地位。

2、宋初中央集权的强化:

①目的:直接目的是防止唐后期以来藩镇割据局面出现。根本目的:稳定北宋政权。

②指导思想:重文轻武,守内虚外。

③具体措施:中央分相权:设枢密院、参知政事、三司使分别分割宰相的军权、行政权、财政权。

地方收权:派文臣出任州郡长官;设通判监督;设转运使把地方财赋运到中央。

④影响:使地方失去割据的经济基础,结束了唐末以来藩镇割据的局面,加强了中央集权。但却造成了“冗官”、“冗兵”、“冗费”,导致积贫积弱的局面。

3、王安石变法

①历史背景:A北宋中期面临严重的社会危机:由于土地兼并、沉重的地租赋役以及高利贷盘剥之下,农民生活困苦,阶级矛盾尖锐;B积贫积弱局面的形成。C庆历新政。

②主要内容:A富国之法:青苗法;农田水利法;募役法;市易法;方田均税法;均输法。

B强兵之法:保甲法;保马法;将兵法;设军器监。

C取士之法:改革科举制度,废除明经诸科,规定进士科不再考诗赋,专考经义和实务策;设明法科,专考律令、断案等;整顿太学,太学学生成绩优异者不经科举考试可直接为官。

③变法的结局:王安石变法的“富国之法”意在抑制兼并,针对的是社会上层的大官僚、大地主和富商,因此从一开始就遭到激烈反对。

新法固然增加了国家的收入,但在实行过程中却加重了贫苦百姓的负担。

宋神宗去世,司马光等逐步废除了王安石的全部新法。

④变法的历史作用

A积贫局面改善,国家财政收入增加,可是有些新法措施却加重了人民的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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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积弱局面改善,国力得到增强。

高中历史知识点复习:现代中国的政治建设

考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

(1)成立: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在北平召开,毛泽东当选主席。大会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的性质。会议决定改北平为新中国的首都,以五星红旗为国旗,以《义勇军进行曲》为国歌,采用公元纪年。

(2)意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进入了由新民主主义向社会主义过渡的新时期,是继俄国十月革命和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之后世界历史上最重大的事件。

考点:建国初民主政治建设

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954年9月,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标志着中国人民政治生活进一步民主化,确立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会议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体现了人民民主和社会主义两大原则,是新中国第一部社会主义类型的宪法,为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健全社会主义发展奠定初步基础。

②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949年举行的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初步建立了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1954年,一届全国人大召开后,人民政协的主要职能是政治协商和民主监督;1956年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后,中共提出与民主党派实行“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标志着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发展到一个新阶段。1982年中共十二大确立了中共与各民主党派“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的方针,使具有中国特色的政党制度进一步完善。

③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新中国成立后,党和人民政府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发展繁荣的原则民族区域自治成为中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和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的愿望,是各民族平等联合,团结在祖国大家庭内,共同建设社会主义最恰当的制度。

考点:新时期的民主与法制建设

①1978年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提出“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法制建设方针,此后为刘少奇案平反;1982年,通过了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②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进一步加强和扩大基层民主,推进农村的民主制度建设。建立村民民主自制制度。

③198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更明确规定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

④1999年,九届全国人大把依法治国,建立社会主义法制国家写进宪法,使中国的民主法制建设达到新的高度,成为中国法制建设的里程碑。

考点:“一国两制”的理论与实践

①1979年元旦,全国人大常委会发表《告台湾同胞书》,发出海峡两岸和平统一的呼吁。

②20世纪80年代初,邓小平提出了“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1984年,六届人大二次会议通过。“一国两制”的伟大构想,首先在解决香港问题上得到成功的运用。

③1982年,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访问中国,邓小平就香港前途问题与他进行了会谈。

④1984年中英两国签署了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1987年中葡两国签署了关于澳门问题的联合声明。1997年7月1日,香港回归。1999年12月20日,澳门回归。

⑤台湾成立海基会、祖国大陆成立海协会。双方达成了“九二共识”。

高中历史知识复习:中国早期政治制度

1、夏商的政治制度

(1)夏朝:出现了凌驾于全社会之上的公共权力和王位继承的传子制度。

(2)商朝:内外服制度是主要政治制度。商王对附属国的控制力有限。 为强化王权,商王垄断神权。

2、西周分封制

分封制的内容和影响

(1)内容:王族功臣和贵族,齐鲁燕卫与宋晋。地方诸侯多义务,贡赋听命随军征。

(2)影响:土地人口遭“瓜分”,分封诸国后变更。巩固统治拓疆土,东周混战国裂分。

(3)类型:同姓亲族建立的封国,如晋、鲁、卫等;功臣、姻亲建立的封国,如齐国;商代降族建立的封国,如宋国。

(4)分布特点:王族占据战略要地及富庶地区,是分封制的主体,直观地反映了“拱卫王室”的分封意图。

(5)分封制的作用

(A)积极作用:西周初期,周王有较高的权威,周王对诸侯国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向心力。诸侯国对周王室起到拱卫作用,使周朝不仅巩固了统治,而且扩大了疆域,成为地域空前广阔的奴隶制国家。

(B)消极作用:诸侯在封地内有权分封卿大夫、设置官员、建立武装、扩大统治区域等,具有较大的独立性,为分裂割据提供了条件。

3、宗法制度

宗法制的特点

以嫡长子继承制为主要特点,大宗和小宗的关系是相对的;血缘关系与政治关系相结合;形成森严的 社会等级。

宗法制理解中的几个要点

(1)一个核心:嫡长子继承制。

(2)两个原则:“立嫡以长不以贤”“立子以贵不以长”。

(3)三个宗法形式:家谱、宗祠、族规。

(4)四个重要观念:“亲亲尊尊”“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男尊女卑”“裙带风气、荫庇心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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