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全工作会议讲话
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建筑业的发展势头迅猛,建筑工地遍布全国各个地区。然而,建筑业在高速发展并促进经济繁荣的同时,也出现了很大的安全生产问题,建筑安全事故时有发生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整理的建筑安全工作会议讲话,仅供参考。
建筑安全工作会议讲话(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县建筑施工安全 生产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刻分析当前全县建筑领域安全 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全力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各项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前面,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张副局长传达了省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县安委办主任、安监局局长颜绍琪同志又从全县大面安全的角度讲了很好的意见。这些我都完全同意,请同志们认真抓好落实。下面,我就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强调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严明纪律,深刻认识抓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必要性
近年来,全国各地建筑安全事故屡有发生,损失十分惨重。就我县来讲,这几年也是大事不犯,小事不断,警钟时常敲响。血的事实,血的教训,暴露出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还存在不少薄弱环节和一些突出隐患和问题,必须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首先,各方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一是部分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意识不强,重效益、轻安全,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薄弱,安全生产投入严重不足,安全培训教育流于形式,施工现场管理混乱,安全防护不符合标准要求,“三违”现象时有发生,未能建立起真正有效运转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一些工地脚手架和施工用电线路搭设、塔吊井架安装不规范,甚至连安全帽的佩带也可有可无,基本流于形式,连这么基本的保障措施、防范措施都落实不了,何谈安全生产、安全施工?照此发展,不出事故才“怪”,不出事故才“不正常”。一些施工现场管理混乱,***违章指挥,工人违章作业,带着侥幸心理冒险蛮干的现象时有发生。这是建筑工地存在的最大问题。二是一些建设单位,包括有些政府投资工程的甲方,未能真正重视和履行法定的安全责任,任意压缩合理工期,忽视安全生产管理。三是部分监理单位定位不准确,对应负的安全责任认识不清,贯彻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不力,不熟悉安全生产技术标准,不对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作出应有处理,安全生产监理责任未能真正落实到位。
其次,建设主管部门的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一是未能及时深入分析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的采取事故防范措施,安全生产工作主动性和预见性不强,安全监管存在盲点;二是未能合理组织利用建设系统各种管理资源和充分发挥各个管理层次、环节的整体效能,未能形成安全生产监管的合力;三是对安全生产违规违法行为和重大事故执法不严、处罚不力,缺乏强硬的手段措施,对有关违规违法行为起不到震慑作用。
第三,安全生产的保障环境要素还不完善。一是法制环境方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规章精神还没有完全贯彻落实到每个企业、项目、班组和一线施工人员;二是市场环境方面,一些建设项目不履行法定建设程序,游离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管范围,个别时候、个别领域企业之间恶性竞争,低价中标、违法分包、非法转包、无资质单位挂靠、层层转包、以包代管现象突出;三是科技支撑环境,建筑行业生产力水平偏低,技术装备水平落后,科技进步在推动建筑安全生产形势好转方面的动力作用还没有充分体现出来;四是中介机构培育环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领域,在政府和企业之间,缺少中介机构这个中间环节,没有相应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安全评价、咨询、技术等方面服务。
以上问题的存在,有主观和客观的原因,但主要还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对建筑安全生产的认识不足造成的,是业主单位贪图蝇头小利驱使的结果,也有我们监管部门、责任单位对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视而不见,见而不管,心存侥幸,放任自流,失职失责的原因。安全生产无小事。建筑安全生产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是科学发展的重要内容。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不但是建设主管部门应尽的法定职责,更是人民群众检验我们行政能力的重要标尺。我们一定要从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社会的高度出发,以对人民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深刻汲取以往事故教训,反思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提出强有力的措施,兢兢业业地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坚决杜绝建筑领域安全事故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责任追究,切实把建筑施工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到实处
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指出,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健全安全生产监管体制,严格安全执法,加强安全生产设施建设”,这是我们今后一段时间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结合我县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要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强化监管责任,坚持责任到工地、责任到人头。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依法行政的责任感和自觉性,主动执法,敢于执法,严格执法。在具体工作中,一定要带着感情、带着责任去抓安全生产工作,这样才能真正把工作做好。要全面彻底地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和工程监理制。要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管理好建筑市场,维护好建筑市场的秩序,规范市场各方主体的行为,严肃查处不办施工许可、不按法定建设程序办事的行为。对安全事故隐患不及时进行整改的单位或个人,特别对那些事故不断、屡查屡犯、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严厉打击、严肃查处。今后,在实行安全生产的目标责任机制、监督检查机制、责任追究机制管理的同时,还要对安全生产不合格的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监理等相关人员实行约定谈话机制和书面警告机制,促使他们时时处处紧绷安全生产这根弦,真正把安全施工当作一件大事来抓。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县建设主管部门有权限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或资质证书的,要依法暂扣和处罚,没有权限的,要按规定提请省市通报,取消其投标资格,不予年检。特别需要强调的是:坚决不允许出现监管人员与建筑施工企业串通一气,执法不严,开脱说情等任意践踏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一经发现,将严肃查处,绝不留情。
二是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安全施工、科学施工、文明施工的各项责任。施工企业在施工中由于管理不善,导致了事故的发生,施工企业就是主要责任的承担者。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安全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了施工企业的安全责任。改善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高企业安全生产保证水平,是实现安全生产长治久安的必由之路。但是,有的施工企业,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安全事故的发生埋下了隐患;有的施工企业的塔吊拆装、临时用电、脚手架搭设等专项方案根本没有针对性,有的施工方案未经审批就擅自实施。全面落实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在管理上必须做到“七个到位”,即:安全防护技术方案审批到位、工人上班前安全教育到位、安全技术交底到位、工人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到位、安全防护措施落实到位、安全监督检查到位、事故隐患整改到位。这次会后,建设部门要再次认真组织一次全面的检查,重点是检查“七个到位”是否真正落实。今后,凡是不按照这个要求做的,一律以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从重从严予以查处。
三是工程监理企业要进一步落实公正监督、公正监管的监理责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对监理单位的安全责任也作了明确规定,监理要审查施工方案,要发现隐患并督促施工企业及时整改,施工企业不整改的要及时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我希望通过这次会议,建筑监理企业要进一步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全面履行好自己的安全管理职责,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制止不了,要立即报告,否则出了问题,就要追究监理单位的责任。
四是城乡规划建设局要督促县直各部门和各乡镇政府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当前,各乡镇、各部门在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中,积极性很高,主动性很强,也结合各自实际实施了一批建设工程。但与此同时,建筑施工安全也成为各乡镇安全隐患的重灾区。从我们掌握的一手资料来看,当前乡镇建筑工程存在的问题还比较多,有的还很严重。对此,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要督促各部门完善相关手续,督促各乡镇仔细排查各建筑施工工地的安全隐患,采取实地调查和抽查的形式,该整顿则整顿,该停工则停工,该取缔则取缔,绝不手软,绝不姑息。
三、健全制度,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从源头上防止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
制度保障是各项工作得以落实的根本保障。今后工作中,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加强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管理,加强操作培训,强化建筑秩序整治,从源头上防止建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是要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实行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是国家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举措。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对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具有重大意义。在今后的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我们要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规定,把提高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条件作为各项工作的重点,依法规建筑范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坚决清出建筑市场,对不具备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的人员坚决取消任职资格;坚决淘汰一批素质低下、达不到安全生产要求的企业。同时,还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和安全管理机构人员的到位情况的管理工作,凡是发现企业及项目部不按规定及时进行检查,检查走过场,安全教育不到位,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不到位的,都将视为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予以严肃处理。会后,建设部门要对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对已开工建设的项目工程,凡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一律停工整改。要建立健全企业和从业人员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将企业发生重大事故和被行政处罚情况公之于众,加大社会***的监督力度。
二是要切实搞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是抓好安全工作的基础。当前,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方面,也暴露出一些企业和个人为片面追求经济效益,见利忘义,不落实教育培训工作;在新的工人上岗前,不对其进行必要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能培训教育,在工人从事新的岗位工作时,不进行针对新岗位的安全教育等问题。在施工现场的三级安全教育记录中,很多都是为了应付检查而做的。可以说,记录没有任何针对性和实际性。安全技术高低、班组不同、工种不同,技术交底的内容就不会一样,钢筋工有钢筋工的技术交底,电工有电工的技术交底,架子工有架子工的技术交底,不能千人一面、千篇一律。三级教育和技术交底都是建设部颁布的规范标准,我们必须执行。在我县建筑业一线从业人员中,农民工占绝大多数,他们受教育程度低、文化素质低、安全意识差,缺乏必要的安全知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各施工企业必须进一步重视和加强安全生产三级教育培训工作,不断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切实抓好各级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提高人员安全防护意识和能力。企业管理人员和一线工人都要参加培训,这是进场、上岗教育的第一步要求;要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开展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检查和指导,继续开展好安全文明示范工地、“三项行动”工作以及“六月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凡是没有公司、项目部、班组安全培训记录的,或者记录不全、敷衍了事,甚至造假的,一律视为存在重大安全事故隐患,要立即停工整顿。要高度重视农民工工资问题,建设行政部门要采取过硬的手段,督促建筑施工企业规范劳务用工合同,配合劳动部门做好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征缴工作,要探索实行农民工强制工伤保险制度。建筑项目本身是高危行业,而一些企业把农民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当成儿戏,缺乏应有的责任,这是绝对不容允许的。凡是对农民工生命安全不当回事的,政府和相关部门也将把这样的建筑企业不当回事,让他们赚钱发财的梦想彻底破灭。凡是因安全生产给政府和相关部门带来麻烦,政府和执法部门必须首先依法制造“麻烦”,让他们根本不能产生麻烦。同时,建筑企业也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用工,坚决杜绝使用童工、大龄农民工、残疾农民工、身患疾病不适合重体力劳动的农民工以及精神病、智障工人,以防发生不安全事故。
三是要严查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经县政府研究,由城乡规划建设局牵头,监察、安监、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配合,组成联合检查组,每两个月对全县建筑领域建设项目安全生产情况开展一次“地毯式”监督检查,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要责令限期整改并停工整顿,情况严重的要从严从重予以处罚,坚决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每次联合检查结束后,检查组都要向县政府书面报告检查情况,并将结果通报全县。同时,建设部门要加强对各类建筑项目的日常安全监管工作。特别要突出四个重点,提高建筑安全管理工作的针对性。一是要抓重点地区。即工程量较大、事故量较多的地区,以及安全生产基础工作落后、各项制度措施不力的地区。二是要抓重点企业。对事故频发、管理薄弱的施工企业,要督促其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增强安全生产保证能力,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设单位是工程项目的业主,在工程管理中处于主导地位,也要作为监管重点抓住不放,督促建设单位象重视工程质量一样重视安全生产,带动建筑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三是要抓重点项目。要把大型公共建筑以及采用高支模、深基坑、起重吊装等危险性较大工程的项目作为监控重点。对于重大危险源,有条件的要实行24小时动态监测。对于塔吊等大型机械设备,要严格加强各个环节的管理,确保安装、拆卸和使用安全。四是要抓重点时期。当前,全县建筑领域建设项目已全面进入施工季节,也是各类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的多发期。特别是夏季来临,高温酷热天气、大风沙尘天气等特殊气候条件都是安全生产管理的重点时期。我们一定要警钟长鸣,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不留空白、不留死角,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同志们,安全生产责任重于泰山,我们时刻不能掉以轻心,时刻不能松懈,一定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高度,更加积极负责、扎实认真地做好建筑安全生产工作,努力为全县经济建设和工程建设更快更好地发展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谢谢大家!
建筑安全工作会议讲话(二):
同志们:
今天召开这次会议,主要内容是总结今年以来全市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任务。下面,我就这项工作讲些意见。一、正确估价今年建筑施工安全工作
今年以来,在市政府及省建设厅的正确领导下,在省安监总站的指导下,我市的建筑施工安全,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突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这一主题,全面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宣传普及安全生产知识,加大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监管力度,有效遏制了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安全工作整体水平稳步提高,全市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率为100,其中市中心区施工现场优良率为65,县(市)施工现场优良率为60。应该说,我市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
(一)健全的安全监督管理网络基本建立。
在安全生产管理上,我市初步形成了以市安监站为核心,辐射到各县(市)区站的分级管理网络。改变了以往各自为政和重复管理的弊端,形成了统一、协调的管理体系,为我市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效的组织保证。特别是部分县区将安监站独立,实行财政开支,并且为安监站配备了专用交通工具,在安全监管机构建设上,走在了全市前列。为进一步加大政府监管力度,按照省里的要求,我们将积极与市编办和市财政局进行协调,尽快解决县区安监站“吃财政饭”问题。
(二)施工企业的安全意识不断提高。
一年来,我市认真组织了一系列全方位、多层次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举办培训班10期,对所有在册三级资质以上的企业经理、主管安全副经理、安全科(处)长、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进行了系统培训,参训人员达3985人。并在培训内容上,教员选拔上,高标准严要求,确保了培训质量。与此同时,严格了持证条件,凡考试不合格者,一律取消安全岗位资格证持证资格。通过教育培训,我市企业各级领导在思想认识上,安全管理人员在管理水平和业务素质上都有了明显的提高,绝大多数企业领导都能认识到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是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必然趋势,是企业实现“两个根本性转变”提高经济效益、增强发展后劲的重要途径,是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展示企业形象的重要载体。目前,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正在成为我市施工企业的自觉行为,各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正稳步提高。
(三)争创文明工地活动取得了明显成效。
为了更好的开展文明工地的创建活动,我们采取了典型引路,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一方面,认真学习外地的先进经验。今年4月份,市安监站组织有关安全管理人员,参加了两期“全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及贯彻执行安全检查标准”培训班,到**等大城市的文明工地进行了观摩学习。通过走出去,我市各级管理人员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的感性认识有了较大提高,看到了自身存在的不足,找到了差距所在,并将学到的先进经验、好的做法,运用到实际工作中,有力地促进了工作水平的不断提高。另一方面,积极抓好本市的典型。在我市树立自己的样板工程,组织其他企业到这些样板工地参观交流学习,积极发挥典型的示范带动效应。这一举措,在很大程度中激发了施工企业的工作积极性,使他们学有标准、干有样板、争有目标,从而形成了“学、赶、超”的文明工地创建热潮。
(四)施工现场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力度得到加强。
一是增加检查的密度。今年以来,市安监站先后在市中心区组织了3次拉网式大检查,做到了“两个覆盖”,即覆盖到全市的每一个现场,覆盖到每个工程的全过程。二是加强日常检查。发现安全生产隐患,立即责令有关企业进行整改,并狠抓整改措施及落实。截止到目前,共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份,停工指令书**份,基本做到了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落实一处,切实消除了事故隐患,确保了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三是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今年我们先后开展了塔机拆装与使用安全专项治理、施工现场用安全防护用品专项治理、多发性事故专项治理等工作,并且对施工现场围挡、硬化、绿化、商品混凝土的使用、土方的遮盖、材料的堆放等重点方面进行了严格管理。四是开展“百日安全无事故”和“安全生产月”等专项活动。活动期间,我们在广场进行了全面宣传,发放各种安全资料20xx余份。通过广泛深入的宣传,全社会对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认识有了全新的提高。
在看到我市施工安全工作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地认识到我市安全生产形势仍比较严峻,主要表现在:一是重大伤亡事故仍时有发生,今年我市已发生*起死亡事故;二是全市安全管理水平发展不平衡,其中市区好于郊县,一、二级企业好于三、四级企业,建筑公司好于装饰公司,整体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一些企业不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四是各级主管部门及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意识仍需提高等。对于上述问题,我们要高度重视,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团结一致,努力拼搏,全面提高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水平
今年是我们党和国家发展史上非常重要的一年,做好建筑施工安全工作意义重大。一定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做到警钟常鸣,常抓不懈,及时有效的发现和消除隐患,防患于未然。各级、各单位一定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切实增强建筑施工安全的责任感、使命感和紧迫感,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下大力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千方百计预防和有效遏制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一)加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力度,杜绝重大伤亡事故的再度发生。
各级、各部门一定要以今年发生的死亡事故为警示,真正警醒起来,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集中精力抓好下一个阶段的安全生产,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一是大力开展多发性伤亡事故的专项治理。各县(市)、区要结合“百日安全无事故”活动,对所辖区的施工现场,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要在提前预防上下功夫,检查的着眼点和落脚点要放在排查事故隐患上,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限期整改,跟踪落实到位。切实做到自查与抽查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检查与追究责任相结合,发现一处,整改一处,落实一处,坚决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二是切实加强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各种违规违章指挥和作业的现象,做到有章必循,违章必纠,早发现,早处置,绝不能姑息迁就,把问题扩大化。三是搞好季节性施工的专项治理工作。冬季将至,各单位要针对冬季的施工特点,认真做好季节性施工的安全技术措施,特别要对冬季防火搞好有针对性的防范工作,避免煤气中毒,火灾等事故的发起,市县两级安全监督部门要就这项内容进行一次专项安全大检查,堵塞漏洞,消灭死角,杜绝隐患。
在检查中,一要查隐患。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把查找事故隐患作为首要环节来抓,真查实查,不走过场,不走形式,不丢一个角落,不漏一个细节,力争把隐患全部彻底地检查出来。二要抓整改。对查处的事故隐患,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明确时限和标准,及时把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不能立即整改的,必须停止施工。在隐患没有消除之前,不得恢复施工,直到隐患彻底消除。
(二)狠抓文明施工,改善城镇环境。
建筑施工现场既是反映建筑业企业综合素质的重要窗口,又是城市环境质量优劣的缩影。我们要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加快创建现代、文明、清洁的标准化建筑施工现场的步伐,强化建筑工地环境综合整治,维护市容环境卫生,努力塑造现代化城镇的新形象。抓好文明工地创建工作,要突出重点。要以治理大气污染、粉尘污染、污水污染为重点内容,加大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工作力度。严格控制有毒有害气体的排放,建筑工地严禁现场溶融沥青、焚烧油毡、油漆及排放有害烟尘。施工现场出入口要设有车辆轮胎冲洗池,场内设置排水沟、沉淀池,确保污水泥浆不带出现场。抓好场容场貌治理,施工现场实施规范化围档作业,建筑物用密目网封闭,严禁用彩条布及其他不规范的物体围档。完善工地出入口和场区道路硬化、绿化建设,施工现场达到平整畅通。市中心区规定区域内的施工现场一律使用商品混凝土,严禁现场设置混凝土搅拌站。抓好文明工地创建工作,要加强督导。各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要认真贯彻执行建设部《施工现场管理规定》及我市加强施工现场管理的实施意见,坚决按照文明施工标准严格要求管理。要采取日常检查、集中检查、现场办公等多种方式,不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各县市区要将检查结果与施工企业年检、项目经理部资格和项目经理证核发相挂钩,进一步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与监控,彻底改变脏、乱、差现象,提升全市文明施工的整体水平。
(三)强化治本措施,逐步建立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
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不能单纯依靠监督检查彻底解决问题,要采取多种措施,不断加大治本力度,才能实现安全生产的长效管理。一是强化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训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对提高人员素质和安全管理水平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各级主管部门和各企业要努力健全和完善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切实加强全体从业人员尤其是一线人员基本安全知识的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减少因缺乏安全知识造成的安全事故。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必须与时俱进,及时转变培训机制,不断适应新形势的需要。今后要开展教育内容和形式的创新,积极推行分层次、分专业、分内容的培训,改变以往企业法人和安全员一起培训的做法,解决知与行、学与用相脱节的问题。在安全教育培训工作中,市安监站要充分发挥“承上启下”的作用,既要及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文件、会议精神,积极配合省总站搞好安全培训工作,又要认真指导各县(市)区的安全培训工作,做到安全教育培训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标准化,把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贯穿于企业生产活动全过程。二是强化市场准入机制。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严格施工企业的资质审查,在我市从事建设工程施工的各类施工企业,必须办理安全资格认证后方可从事建设施工生产经营活动;施工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和特种设备管理人员,主要包括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安全员、施工员及特种工种、起重设备的现场操作人员等,必须持证上岗。否则,一律视为违法作业,出现安全事故要对责任领导和操作者进行从严处罚。三是强化安全责任制度。要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到人,各负其责。要充分运用法律、经济和行政等各种手段,督促施工企业建立责权分明、统一高效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使建筑施工的每一个环节都有章可循,有章必遵,遵章必严,真正形成企业的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对年度事故多发或者安全事故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恶劣的,对有关施工企业的主要和分管领导要从重处罚。对发生安全事故后,未按国家规定的程序和时限立即报告,或者隐瞒不报、谎报、拖延报告或者阻碍、干涉事故调查的,根据情节轻重,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同志们,各级各单位要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认真排查安全事故隐患,坚决防止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全力推进我市施工安全工作再上新台阶。
建筑安全工作会议讲话(三):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主要任务是:通报前段时间安全专项检查情况,认真分析我市当前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今后一个时期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防范各类安全事故,确保生命财产安全。下面,我分步骤讲三个方面内容。
一、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情况通报
为认真贯彻市政府关于认真开展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会议精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避免和减少一般事故,特别是遏制建筑起重机械事故的发生,我处制定了《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检查方案》,会同安监局、工商局、技术监督局部门组成2个专项检查小组,于4月6日对全市在建工程进行安全大检查。截止目前,共检查工地65个,单体工程408项,下达建设行政责令改正通知书22份,建设行政停止违法行为通知书23份,查封施工现场12个,排查建筑起重机械315台,查封24台。具体情况如下:
(一)、建筑起重机械情况
1、响堂管理区蓝海明珠小区13#楼1台塔吊未按活动式基础安装,存在安全隐患。处理方法:查封设备,限期拆除,现已安全拆除。
2、新东周边回迁楼A1#、A2#、A3#楼3台施工升降机未经检测合格擅自使用。处理方法:查封设备。现已检测合格,准予施工。
3、王石镇圣源山庄9#、10#楼2台塔吊未经检测合格擅自使用。处理方法:查封设备。注:次日已见报告,准予施工。
4、东四镇逸雅金居小区7#楼1台塔吊未经检测合格擅自使用。处理方法:查封设备。复查未使用。
5、开发区新城花园3#、8#、9#楼工程3台塔吊临近高压线,未符合安全距离,且未做保护。处理方法:查封设备。现已搭设防护,符合安全标准,准予施工。
6、开发区花溪地45#——47#楼2台塔吊未经检测合格擅自使用。处理方法:查封设备。现已复检合格,准予施工。
7、西柳镇金帝家园2台塔吊超过检测使用期。处理方法:查封设备,限期申报复检。现已复检合格,准予施工。
8、新东芳草明珠5台塔吊未经检测合格擅自使用。处理方法:查封设备。复查未使用(已检测待出报告)
9、兴海管理区海昕明珠小区5#楼1台塔吊临近高压线,搭设防护不符合安全要求。处理方法:查封设备。复检未使用(已检测完毕,因西侧动迁户不允许搭设,待西侧搭设完毕既出报告)。
10、腾鳌镇华威家俱厂1台塔吊未经检测合格擅自使用。处理方法:查封设备。复查未使用。
11、西柳镇美馨庄园七期1台塔吊未经检测合格擅自使用。处理方法:查封设备。复查未使用(检查时开发园区已经查封工地,检测报告目前已出,准备申请复工)
12、开发区瑞丰专用汽车工地2台塔吊未经检测合格擅自使用。处理方法:查封设备。复查未使用(检查时开发园区已经查封工地,检测报告目前已出,准备申请复工)
(二)、深基坑情况
左岸城邦B19——B21#楼存在问题:无专家论证支护方案,支护方法存在隐患,局部出现坍塌。处理方法:责成其限期出方案,现场停工,按方案支护符合安全要求方可施工。
(三)、工商营业执照情况
个别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工商营业执照,未能及时提供。
(四)、组织机构及监理上岗机构情况
工地安全组织机构,一般都已建立,但个别工地不健全或未上墙悬挂,监理持证上岗率还是不很高。
(五)、对安、拆单位处理情况
1、对鞍山市环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处罚三万元(未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告知擅自安装、拆卸蓝海明珠小区、芳草龙珠小区、半岛国际小区的建筑起重机械的违法行为各处罚一万元)。
2、对鞍山市明宇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处罚一万元(未办理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告知擅自安装上海城小区1#地块(C地块项目)建筑起重机械违法行为罚款一万元)
3、暂时停止辽宁新立起重设备检验检测有限公司在海城的建筑起重机械检验检测业务。
二、当前建筑安全生产存在主要问题
(一)、建筑起重机械个别存在未经检测合格使用,对此我们立即下达停工通知单,查封设备,限期及时检测,逾期未检测,予以罚款,直至拆除设备处理。个别安装单位,未告知或审批告知不合格,进行安、拆活动,我们已对其进行经济处罚。根据我处加强《关于加强我市建起重机械安拆队伍管理的通知》规定上述行为单位拟限制其安、拆业务,清除海城建筑市场。个别工地存在使用简易龙门架问题,因其安装简单,使用期短,不易查到,一经发现,我们要求其立即拆除。如该设备属于正规产品,手续齐全,具备检测条件,限期检测合格方可使用。
(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档案还与国家要求标准还存在一定的差距。施工现场存在不同安全防护问题:
脚手架剪刀撑不连续设置,连墙件设置方式采用斜拉;“三宝、四口、五临边”利用和防护不符合规范,特别是高层电梯井口防护还不严密;甚至不防护安全隐患还很严重;施工用电混乱;未达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等问题。工地对安全档案重视度还不够,还存在流于形式内容不具体缺项少项没有针对性等问题。还须进一步完善、健全。
(三)、文明施工还存在“脏、乱、差”情况,仍需加强管理,特别是抓好市区内主干道施工现场围挡及出口车辆冲洗设施和施工现场道路硬化,保证市区道路整洁,也是我们安全管理一项重要工作。
(四)、监理单位对安全监理工作还存在轻安全重质量情况:
国家明确监理单位安全职责和配置要求,但有的监理单位发现安全隐患只下达整改通知书后不复检应付了事,隐患未整改未向建设单位、主管部们报告,可以说很不负责,严重失职,没有尽职尽责,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国家规定每1万平设置一名监理,有的工地几万平,才设置1名监理,人员配置严重不足。
(五)、专职安全员设置不足。
国家规定1万平以下设置至少1名安全员,1-5万平设置至少2名安全员,5万平以上设置至少3名安全员.有的工地几万平设置一个安全员甚至无安全员。配置严重不足。导致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混乱,易发生伤亡事故。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继续加大建筑起重机械执法力度,加强管理杜绝事故。
以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为主线,结合海城实际,出台《海城市建筑工程起重机械安、拆单位管理办法》全面规范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安、拆行为和运行管理。遏制起重机械伤害事故的发生。
起重机械安、拆前未办理告知罚款1万元;施工单位使用逾期未经检测合格的起重机械设备,查封设备并罚款2.5万元。
(二)、加强对特种作业人员证件管理 。
塔吊司机、指吊工、架工、电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省建设厅颁发的特种证方准作业。逾期未改正;罚款5000元。
(三)、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
国家规定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经专家论证。
主要包括:开挖深度超过5M及以上的深基坑;模板支撑超过8M及以上;及支模跨度超过18M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搭设高度超过50M及以上;悬挑钢管脚手架搭设超过20M及以上。
专项方案无专家论证限期整改;逾期未改正;停工并处款罚10万元。现场防护与专家论证方案不符,存在安全隐患的限期整改;逾期未改停工并处款罚5万元.
(四)、加强对监理单位管理
对监理单位和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行为进行量化考核,在日常监管工作中,将安全监理作为必查内容,对现场存在问题的,在追究施工单位责任的同时,还追究监理单位和人员的责任。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逾期未改正款罚10万元。
(五)、继续加大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力度
对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安全档案视存在隐患,问题大小相应采取限期整改、查封现场、罚款等行政处罚。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避免伤亡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此次安全专项检查已接近尾声,但安全工作并没有结束,特别要加强对检查中存在安全隐患工地还要加大力度,及时跟踪复查,彻底排查解决隐患,保证圆满的完成市政府安排的此次专项检查工作。
(六)、实行安全验收备案。
实行建筑工程安全验收备案制度。建设工程在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将施工现场安全验收村料,报送我处进行安全生产验收备案。未办理安全验收备案的工程将不予办理验收备案手续。利于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档案、文明施工管理力度及水平。
海城市建筑业管理处
20xx年4月20日
1、20xx年4月招标投标工程中的11项工程进行了及时准确的类别确认,其中:建设工程项目9项建筑面积44余万平方米、市政及其它工程2项投资金额0.44亿元,并对确认报告进行逐一登记备案。
2、每月跟踪海城市建筑材料市场行情,对327种建筑工程材料进行动态跟踪,多渠道采集,逐月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并上报,为海城市的建筑投标报价及预(结)算工作提供良好及时准确的材料价格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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