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监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发布时间:2017-03-28 17:35

近年来,我们不断的看到和听到一些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造成了巨额的经济损失,甚至是人员伤亡。那么,你知道怎么制定质监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吗?下面是小编带来关于质监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欢迎大家阅读。

质监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质监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

质监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1、总则

1.1目的

为了及时、快速、妥善地处理公司发生的食品质量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防止和减少食品质量安全问题带来的危害,保障消费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结合相关法规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条的规定。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发生在本公司加工产品可能危及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1.4工作原则

1.4.1统一领导的原则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由总经理统一领导。

1.4.2确保重点的原则

确保全体行动人员的安全,确保重点部位、重要物品的安全,保护事故现场,确保现场人员的安全。

1.4.3紧急处置原则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不同于正常工作,要以最大限度地减少危害和损失为前提,坚持急事急办和特事特办的原则。相关人员都要果断、迅速、准确、有效地采取应急措施。

质监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2、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分级

根据食品安全事件的可控性、危害性、影响程度和区域范围,将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分为三级: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重大食品安全事故:①事故危害严重,影响范围涉及2个以上省辖市行政区域的;②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并出现死亡病例的;③造成10例以上死亡病例的;④省政府认定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较大食品安全事故:①事故影响范围涉及2个县级行政区域;②造成伤害人数100人以上,或者出现死亡病例的;③市人民政府认定的较大食品安全事故。

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一般食品安全事故:①事故影响范围涉及县级行政区域2个以上乡镇或街道,给大众饮食安全带来严重危害的;②造成伤害人数30-99人,未出现死亡病例的;③县级人民政府认定的一般食品安全事故。

对国家质检总局、省政府或省局及相关部门已发布风险预警的,不再进行风险分级,直接进行分析启动应急预案、实施应急反应。

质监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3、应急体系

总经理全权负责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的处置。

质监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4、监测、预警、报告、通报

4.1 日常监管

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对产品的日常监管,加强对食品检测数据的分析研究,及时了解产品售后信息,对食品安全问题做到早发现、早预防、早整治、早解决。

4.2 信息采集

公司建立统一的食品安全事件信息采集、报告网络体系,加强食品安全信息管理和综合利用,实现信息的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公司总经理负责食品安全事故的信息收集,并及时整理、登记。

信息采集范围应包括发生在食品原辅料供应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或发生在流通、消费环节,已严重涉及到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其来源主要包括:

4.2.1政府、质监局或相关部门发布的风险预警、食品安全事件;

4.2.2消费者投诉或举报投诉等获知的食品安全事件;

4.2.3电视、报纸、广播、互联网等媒体报道曝光的;

4.2.4公司内监督检验发现的;

4.2.5同行企业发生行业风险事故时,对公司进行的安全风险评估。

4.3 信息报告

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时总经理负责报送工作,报送信息应及时、准确。

4.3.1报告单位:公司相关人员、食品安全主管部门。

4.3.2报告人员:总经理。

4.3.3报告范围:发生在食品原辅料供应环节、食品生产加工环节,

或发生在流通、消费环节,已严重涉及到生产加工环节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

4.3.4报告时限:报告人员在知悉食品安全事件后立即报告总经理;

总经理及时上报各相关人员及主管部门,根据事件处理的进程变化或者上级的要求随时作出阶段报告;在事件处理结束后7日内作出总结报告。

4.3.5报告程序: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发现)后,事件信息获取人

员应当立即报告总经理,总经理接到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公司相关人员和相关政府部门报告。

4.3.6报告要求:

初次报告,应尽可能报告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危害程度、死亡人数,事件报告单位/部门及报告时间、报告单位/部门联系人员及联系方式、事件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事件发生后采限的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等,如有可能应当报告事件的简要经过。

阶段报告,既要报告新发生的情况,也要对初次报告的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正。包括事件的发展与变化、处置进程、事件原因等。

总结报告,包括食品安全事件鉴定结论,对事件的处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事件原因和影响因素,提出今后对类似事件的防范和处置建议。

质监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5、应急响应

5.1 分析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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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经理收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信息后,立即组织食品安全小组成员对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发展趋势进行分析评估。

5.2预案启动

以分析评估结果为基础,组织相关成员召开应急反应预案启动会议,提出是否启动风险预警以及预警级别的具体意见,形成《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启动决定》,由总经理审定并做出是否启动应急预案的决定。决定一经签发,应急反应预案立即启动。

5.3 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

应急反应预案启动后,根据工作需要,成立应急处置工作小组,主要包括:综合协调组、事件处置组合后勤保障组。各工作小组应当服从食品安全小组的统一指挥,及时组织实施应急处置措施,并随时将处理情况报告给食品安全小组。各小组组成及职责如下:

5.3.1综合协调组:由总经理负责。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协调、上报、通迅联络,调查事件发生原因,作出调查结论,组织协调公司职能部门实施救援工作,监督救援措施的落实,评估事件影响,提出事件防范意见。必要时,应直接派出人员赴事件发生地进行现场调查。

5.3.2事件处置组:由总经理负责。其主要职责是事件现场指挥、现场调查、样品采集、物品封存处置、追踪事故源头、监督召回或清查有毒有害食品,严格控制流通渠道。

5.3.3后勤保障组:由总经理负责。其主要职责是负责保证应急处置中的用车,保证网络的安全使用,确保组织指挥畅通无阻;

负责组织处置食品安全事件所需要的各种物资供应,做好各项后勤保障工作;负责设立专项经费,为开展食品安全应急处理工作提供资金保障。

5.4 现场处置

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预案启动决定一经签发,立即启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并组织采取如下措施:

5.4.1 迅速反应。

突发事件处置人员在获悉食品安全事件预警指示信息的同时,根据职责权限立即启动相关应急程序。对于出现群体性中毒、致病或人员死亡的突发事件,事发地事件处置人员(业务员)要在获得信息或接到上级预警指示后2小时内,到达发生事件的现场。

5.4.2 现场控制。

事件处置人员要对事件相关记录资料、产品进行有效控制,对事件情况进行调查,分析评估发生原因和危害性;对已生产的问题食品实施封存等措施,严防流入市场;对已销售的问题食品进行追查并通报有关部门协查,必要时其中产品召回;查清风险产品的原料来源和市场流向,及时有效地遏制危害的进一步发生。造成人员伤害的,应第一时间组织救治。

5.4.3 应急反应

对于其他同类食品生产企业发生的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可能涉及本公司的,公司应举一反三,应采取下列应急措施:

5.4.3.1企业调查。

针对预警涉及的食品质量安全问题,要尽快组织对本公司相关食品进行调查摸底,查清本公司相关产品的数量、分布、生产条件、原料来源、产品市场流向等情况,科学分析评估涉及的食品安全问题在本公司内的危害程度。

5.4.3.2产品抽查。

在突发事件发生的第一时间,委托相关技术机构,按统一检验标准、统一检验项目、统一检验方法,对本公司相关食品实施专项抽查,及时、全面、准确掌握情况,查清本公司产品可能受到的危害程度,权威发布食品安全信息,正确引导舆论,有效应对突发事件。

5.5响应终结

食品安全事件隐患或危险因素消除后,应急处置终结。召开情况分析会,及时向公司书面报告有关情况,组织召开情况分析会,对事件处置情况进行分析论证,经评价确认无危害和风险后,提出终止应急响应的建议,报总经理批准宣布应急响应结束。食品安全小组根据汇总之后的应急处理工作情况报告,对食品安全事件发生部门、责任部门的整改工作进行监督,及时跟踪处理情况,随时通报处理结果。

质监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6、后期处置

6.1 奖惩分明

公司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对在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处置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和奖

励;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有玩忽职守、临阵脱逃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公司制度对有关人员追究责任,对有违法行为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6.2 总结报告

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结束后,食品安全小组要就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反应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分析,总结应急工作经验教训,提出今后改进工作的建议,完成应急工作总结报告,研究改进应急处置预案。

质监局食品安全应急预案7、附则

用语解释:

食品安全事故,指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食品污染等源于食品,对人体健康有危害或者可能有危害的事故。

源性疾病,指食品中致病因素进入人体引起的感染性、中毒性等疾病。

食物中毒,指食用了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的食品或者食用了含有毒有害物质的食品后出现的急性、亚急性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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