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图书馆导游词
广州图书馆是由广州市政府设立、为所有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公共文化与社会教育机构。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广州图书馆导游词,欢迎参考!
广州图书馆导游词1
广州图书馆是由广州市政府设立、为所有公众服务的公益性公共文化与社会教育机构,以纸质文献、音像制品、数字资源等各类知识信息记录的收集、整理和存储为基础,提供资源借阅与传递、信息咨询、展览讲座、艺术鉴赏、文化展示和数字化网络服务及公众学习、研究、交流空间,开展社会阅读推广活动。
广州图书馆旧馆于1982年1月2日开馆,坐落在广州市越秀区中山四路42号,广州图书馆旧馆2013年4月1日闭馆,改造成广州少年儿童图书馆。
广州图书馆新馆坐落于珠江边上、广州城市新中轴线和珠江景观轴线交汇处的花城广场,每周开放72小时,节假日照常开放。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广州图书馆总馆藏658万册(件),阅览座位4000个,供读者使用的计算机数量500台,有线网络节点4000个,无线网络覆盖范围100%。实现藏、借、阅、咨一体化;全面应用无线射频识别技术( RFID )、文献自动分拣系统、自助服务设备,实现高效精确的典藏管理与便捷服务;设置综合服务区、大众服务区、对象服务区、主题服务区、交流服务区、藏书区等功能区域,具有鲜明时代风格和浓郁岭南人文蕴涵。
广州图书馆导游词2
广州图书馆新馆坐落于珠江边上、广州城市新中轴线和珠江景观轴线交汇处的花城广场。花城广场是广州市政府着力打造的"城市客厅",而广州图书馆正是这"城市客厅"的文化窗口。新馆以"美丽书籍"为设计理念,依托城市新中轴线景观,采取东西走向、南北塔楼、独特的"之"字优雅体造型,突出层叠的建筑肌理,寓意书籍的重叠和历史文化的沉积,同时融入骑楼等文化元素,体现了岭南建筑艺术特色。
广州图书馆目前形成"艺术设计资料"、"广州地方文献"等主题的图书资料,并为这些资料设立了专室,其中"艺术设计资料"专室设在外文书刊室内,以服务各该主题较深度的需求,这是广州图书馆的用心设计。
广州图书馆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协调的原则,设中层机构9个:办公室、协作协调部(挂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州市支中心办公室和广州市图书馆学会秘书处牌)、文献流通部、技术部、采编中心、信息咨询部、社会活动推广部(同时挂网络服务部牌)、儿童与青少年部、物业管理与安全保卫部。
广州新图书馆于2006年2月20日奠基。新馆位于广州新城市中轴线上的珠江新城,占地面积2.1万平方米,建筑总面积9.8万平方米,工程投资总概算约13.4亿元,是世界上最大的城市公共图书馆之一。因其独特的设计,被称为"国内目前倾斜角度最大的框架结构"广州图书馆新馆位于珠江新城,北面是超高双子塔,西侧是第二少年宫,南面是省博物馆新馆,西南侧是广州歌剧院,其总用地范围为2106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95000平方米,是位于中山四路的老图书馆的6倍。工程投资约9.24亿元(不含征地费用),设计藏书量约400万册,暂时开放130万册。座位6110个,阅览座位共有1100个,座位之间还备有电源插座。设有视障人士服务区以及少儿阅读区。平均日接待读者量10000人次。广州图书馆新馆建筑构思以"美丽书籍"为概念,并以此组织空间形体。建成后的新馆建筑平面和立面相互以汉字"之"形契合,市民在馆外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会产生一种"书本堆砌起来"的感觉,其屋顶还被开发利用为观景平台,可供散步嬉戏。广州新图书馆于2012年4月30日初步竣工,并在2012年5月1日对公众开放首层。2012年12月28日上午九时新馆北楼1到7层对公众开放,除星期三每日有四班免费穿梭巴士"羊城阅读专线",沿途接载市民往返新旧馆区。办 证免押金,每一层将陆续配置自助借还书机,馆内还有WIFI覆盖,一个读者证可借书15本,书架还有"感应亮灯"。
广州图书馆导游词3
广州图书馆新馆坐落于珠江边上、广州城市新中轴线和珠江景观轴线交汇处的花城广场,每周开放72小时,节假日照常开放。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广州图书馆总馆藏658万册(件),阅览座位4000个,供读者使用的计算机数量500台,有线网络节点4000个,无线网络覆盖范围100%。实现藏、借、阅、咨一体化;全面应用无线射频识别技术( RFID )、文献自动分拣系统、自助服务设备,实现高效精确的典藏管理与便捷服务;设置综合服务区、大众服务区、对象服务区、主题服务区、交流服务区、藏书区等功能区域,具有鲜明时代风格和浓郁岭南人文蕴涵。
广州图书馆按照科学、合理、精简、高效、协调的原则,设中层机构9个:办公室、协作协调部(挂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广州市支中心办公室和广州市图书馆学会秘书处牌)、文献流通部、技术部、采编中心、信息咨询部、社会活动推广部(同时挂网络服务部牌)、儿童与青少年部、物业管理与安全保卫部。
广州图书馆读者证分个人读者证、家庭读者证,读者只能选择其一办理。身份证或广州社会保障卡(以下简称"社保卡")可直接充当个人读者证。
一、个人读者证注册与办理
1. 持本人本地身份证、社保卡到馆注册。
2. 本地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持本人身份证,由监护人陪同到馆注册。监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
3. 持外地身份证的读者:
(1)居住本地:持本人身份证、广州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材料、社保卡、暂住证、近3个月的水费账单、电费账单、煤气费账单、电话费账单等,选其中任何一项)到馆注册;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由监护人持上述材料陪同到馆办理。
(2)非居住本地: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护照、港澳台同胞回乡证等)到馆办理临时读者证;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由监护人陪同到馆办理(监护人须出示本人身份证,并为子女的行为承担责任)。临时读者证有效期60天。
4. 18周岁以下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办理青少年读者证;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办理未成年人读者证。
5. 远程注册:本地居民可在广州图书馆网站自助注册或办理读者证,开通文献借阅功能。
6. 邮寄注册:本地居民将填好的广州图书馆读者证申请表和身份证复印件寄至广州图书馆总服务台(珠江东路4号,邮编510623),申请开通文献借阅功能。
二、个人读者证服务功能
基本(成人)借阅功能、青少年读者证、未成年人读者证均免押金开通。
1. 基本(成人)借阅功能:读者注册即开通此功能。
可外借中外文书刊及音像资料(不含少儿文献)共15册/件,其中,外文图书不超过3册、外文期刊不超过3册。
2. 参考借阅功能:读者交纳押金300元开通此功能。凭本人《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残疾人证开通此功能,可免交押金。
(1)可使用基本(成人)借阅功能。
(2)可外借创意设计馆图书3册、期刊3册。
3. 电子阅读器借阅功能:读者交纳押金600元开通此功能。凭本人《广州市低收入困难家庭证》、残疾人证开通此功能,交纳押金200元。
(1)可使用参考借阅功能。
(2)可外借电子阅读器1台。
4. 青少年读者证:18周岁以下14周岁以上未成年人办理。
可外借中外文书刊及音像资料共15册/件,其中,外文图书不超过3册、外文期刊不超过3册、少儿图书和少儿音像资料不超过10册/件。
5. 未成年人读者证:14周岁以下未成年人办理。
可外借少儿图书、少儿音像资料共10册/件。
6. 可外借文献均不含仅供阅览书刊。图书、电子阅读器借期31天;期刊、音像资料、创意设计馆书刊借期15天。可续借1次。
三、广州图书馆家庭读者证
3人以上(含3人)家庭可申请办理家庭读者证。
1. 持本人身份证、居住广州的外地身份证居民需提供广州的居住地址证明材料(广州市房屋租赁合同、房产证明材料、社保卡、暂住证、近3个月的水费账单、电费账单、煤气费账单、电话费账单等,选其中任何一项)、含本人及其他2个以上家庭成员的户口簿或其他证明家庭关系的证件(出生证、独生子女证等)、家庭成员身份证到馆办理广州图书馆家庭读者证。
2. 家庭(成员不含未成年人)读者证可外借中外文书刊、音像资料(不含少儿文献)共40册/件,其中,外文图书不超过6册、外文期刊不超过6册。
3. 家庭(成员含未成年人)读者证可外借中外文书刊、少儿图书、音像资料共40册/件,其中,外文图书不超过6册、外文期刊不超过6册、少儿图书和少儿音像资料不超过10册/件。
4. 可外借文献均不含仅供阅览书刊。图书借期31天;期刊、音像资料借期15天。可续借1次。
四、读者证管理
1. 退证。经计算机核实无借书记录后,读者凭办证时的有效证件、读者证、押金收据(无押金者除外)办理退证手续。
2. 挂失。遗失读者证的,需及时通过电话或到馆办理挂失手续。未挂失所造成的损失由读者本人承担。读者通过电话挂失后,必须于一个星期内亲自到馆办理相关手续。
3. 补证。持身份证或广州社会保障卡开通借阅功能的读者,遗失证件补办成功后,需重新到我馆办理注册、开通手续。读者证遗失或损坏,读者需持办证时的有效证件和押金收据(无押金者除外)办理补证手续,同时缴纳读者证工本费5元。
4. 激活。临时读者证过期后,读者可凭办证时的有效证件、读者证办理激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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