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务处安全责任书

发布时间:2017-06-06 10:19

学校教务处有责任协助班主任对行为偏差生进行帮扶。运用导师式帮扶时,政教处教师是一级导师,在行为偏差生认可的教师和同学中分别选一名二级导师和三级导师。下面是小编为你整理的学校教务处安全责任书,希望对你有用!

学校教务处安全责任书篇1

一、主要安全责任:

1.负责教务处所属各组(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落实部门安全责任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部门安全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

2.定期召开部门安全工作会议。

3.做好各种教具配备、保存及使用的安全管理。

4.加强学生学籍信息的安全管理,建立信息保密制度。

5.做好教学活动和考试安全预案及管理工作。

6.配合校长积极稳妥做好学校招生、毕业工作,正确执行政策、有效化解矛盾,维护校园安全稳定。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安全工作。

二、责任人因违反制度,而造成的事故,应直接负法律责任与经济损失责任。

三、本《责任书》壹式两份,具有同等效力,归甲、乙两方保存。

四、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五、本《责任书》解释权归学校法人代表。

甲 方:分管副校长: (签章)

乙 方: (签章)

××××小学

学校教务处安全责任书篇2

一、学生出勤:

1、建立学生到班点名制,对于旷课、逃学学生要进行记录,并及时通知家长。

2、教育好学生在校期间一律不准私自离校,有事、有病必须请假,必要时需要家长陪同后方可离校。

3、学生有事出校必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请假条,严防学生私自外出。

二、平安校园:

1、在校长室领导下根据创建平安校园工作计划,制订切实可行的学校安全工作计划。

2、组织学生集体活动前必须拟定安全预案和做好必要的纪律教育,做到安排详细,组织周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学生进行校外集体活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方可组织。

3、在校期间经常检查水,电,防火,防盗,住宿设施等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如有意外立即报告学校领导和相关部门,迅速处理解决。

4、严禁学生携带易燃、易爆、腐蚀性强、剧毒等危险物品进入学校。严禁学生在校期间使用电炉、电熨斗等,不准私拉电线,随意安装电器设备。

5、定期对学生的携带刀具进行排查、收缴,对特殊学生加强教育,与家长联系,与班主任协作,做好耐心细致的工作。

6、学生在校内发生任何事故要及时报告学校或相关部门相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伤害减少到最小程度。

7、重视传染病的防治与管理工作,坚持学生定期健康体检制度,必要时进行晨检制度,规范档案管理,认真分析体检资料,发现问题及时转告学生家长。

三、教育常规:

1、督促和指导各个年级组、各个班级做好学生的日常行为规范工作,避免发生校内伤害事故;督促班主任维护学生上下楼道和进出校门的秩序。

2、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多方面的安全教育,教育重点为安全法制教育、交通安全教育、消防安全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传染病防治、体育活动安全教育、学生集合集会安全教育等,以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

3、做好学生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帮助学生解决困难,树立良好的意志品质和健全的人格,使其健康成长。

4、做好师生的防病治病的管理工作和学校卫生工作,杜绝各类传染病在学校传播。加强对学生的安全自救、自我保护知识的教育,卫生知识的教育,增强学生自我防范的能力、疾病的预防和救治能力。

5、要教育学生正确处理同学之间的纠纷,学生之间有矛盾要请求教师、学校调解,决不能感情弄事、义气弄事,严禁任何人把事态扩大,矛盾激化。

四、社会力量:

1、健全社会、家长参与的学校安全机制,发动社会力量和家长协助做好节假日、双休日、寒暑假的学生安全工作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工作。

2、加强与校外辅导员及治安民警的联系,防范校外闲荡人员与校内少数品行较差的学生相互勾结、滋生事端。

3、加强对学生的法制教育,通过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召开法制教育现场会或者报告会,进一步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增强法法制观念,师生遵纪守法率达到100%。

4、要及时掌握校园周边环境变化及社会不良因素向学校渗透的动态,发现情况要及时反馈给校长室,通过镇政府及有关部门给予严厉打击和制止。

责任人:xx

日期:XX年XX月XX日

学校教务处安全责任书篇3

为强化各部门主管的安全意识,责任到人、工作到位,更有效地做好我校的安全工作,确保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为全体师生创造安全。和谐的工作、学习环境。校长特与各部门签定安全责任书。

政教主任是政教处安全责任第一人。

一、政教处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的任务是,宣传、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学生实施安全教育及管理,引导学生健康成长。

二、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及管理,要预防为主,本着保护学生、教育先行、明确责任、教管结合、实事求是、妥善处理的原则,做好教育管理工作。

三、对学生安全教育及管理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列入政教处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开展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识普及的活动,增强学生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学生自我防范能力。

四、学生安全教育应根据不同时期及学生的特点,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并善于利用已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学生,防患于未然。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盗、防火、防病、防事故等方面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

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还需注重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学生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学生克服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组织学生大型活动,须经学校同意。组织大型活动时要事先定出活动方案及应急预案并报学校进行审查。

七、学生在校内发生任何事故政教处要及时报告学校或相关部门,并迅速采取措施控制事态发展,把事故伤害减少到最小程度。

八、如遇紧急情况,要迅速、冷静、有序、组织学生按紧急疏散预案中规定的路线疏散到安全地方。

九、对因忽视安全工作,管理不善,工作不负责任,玩忽职守,造成学生受到伤害、学校的财物受到损失的责任人视情节分别给以责令书面检查、赔偿损失、行政处分等处理。对当事人同样依据责任的大小给予相应的处理。

十、由于不能避免的原因或自然灾害而发生的事故,由学校酌情处理。

校长 :xx 政教处主任: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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