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渔区通告范文

发布时间:2017-06-07 22:07

为有效保护深圳湾海域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减少海上安全隐患,设立禁渔区,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禁渔区通告,供大家参考!

禁渔区通告范文一

根据《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现将本市的禁渔区、禁渔期通告如下:

一、官厅水库(北京界内)每年4月15日至8月31日实施禁渔。

二、海子水库、密云水库、怀柔水库、潮白河顺义段(牛栏山闸至河南村闸)和减河每年4月1日至9月24日实施禁渔。

三、密云水库内湖全年实施禁渔。

特此通告。

年七月二十九日

禁渔区通告范文二

设立禁渔区的通告

一、禁渔水域范围

1.市桥河段:雁洲水闸至龙湾水闸之间的河段为禁渔水域;

2.砺江涌:石楼镇旧砺江水闸至新砺江水闸之间的河段为禁渔水域。

二、禁渔时间

实施全年全时段禁渔。

三、禁止作业方式

除人工休闲垂钓外,禁止所有类型的捕捞作业,包括渔船捕捞和人力捕捞。

四、本通告自2012年5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举报电话:13501483498 84861423

禁渔区通告范文三

为有效保护深圳湾海域生态环境和生物资源,减少海上安全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第三十条规定,我局决定在深圳湾深港跨海大桥东侧特定海域设置禁渔区,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范围

深港跨海大桥以东粤港水域边界线以北至深圳陆域约23km2海域,具体海上边界线为:由深圳河入海口(东经114°3034.73,北纬22°3014.42)起,沿南航道中央至深圳湾84号航灯标(东经113°5942.20,北纬22°3036.23),再与以下三点直线连成:1.83号航灯标(东经113°5652.10,北纬22°2820.49);2.深圳湾大桥中部交点(东经113°5726.07,北纬22°2843.23);3.深圳湾大桥蛇口东角头桥头(东经113°5645.55,北纬22°2923.14)。

二、禁渔时间

实施全年全时段禁渔。

三、禁止事项

禁渔区内禁止一切捕捞和养殖行为。

四、有效期限

本通告自2014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有关法律政策依据变化或有效期届满,根据实施情况依法评估修订。

特此通告。

广东省海洋与渔业局

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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