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人散文_写人抒情散文
散文佳作无不是饱蕴着作者淋漓酣畅的感情写出来的,是作者真挚情感的产物,是以情动人的,摄人心魄的。下面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写人抒情散文,供大家欣赏。
写人抒情散文:兰英嫂子
我执意要选在十月初一这一天,去给父母修缮坟地,侄子们有千万条理由都因为我的坚持而咽在了肚子里。我是小姨,虽然年龄和他们相仿,但我是长辈,他们会听我的。后来,事实证明了我的固执是错误的。由于前几天落了一场大雪,虽然当天天气晴好,可是上山坡时却是一路泥泞,就连越野车、皮卡车都上不去,后来,还是侄子媳妇娘家的亲戚用小四轮帮忙把石料运送上来,我们用了一个小时就修好了父母的坟茔,可我们运送石料却是用了整整一个上午的时间。我们简单吃了点午饭就开始了。
也许是干活累了,回来时大家有点沉默,抑或在心里暗暗埋怨我,又不好说出来。我也为自己的固执而愧疚,我为了打破沉闷,说我们去老家的老房子看看吧,这是我和他们童年时代生长的地方,我们中的每一人或多或少都有记忆留在那里。果然,他们响应了,兴致高涨,话语也多了起来。可是当我们看到老房子时,言语又都低了下来.继而保持了沉默的状态,院子里的荒草触目惊心,像是生长了漫长的一个世纪,倒是墙角的石磙触动了我们的回忆,大侄子说,那一年整理山坡上的土地,石磙跟随了他和他爹一个春天。他的父亲突发脑出血已不在了。
我们不想打开早已锈迹斑驳的门锁。就让那份荒芜的宁静留在那里吧。隔着门栅栏和院墙我们安静地看了一会,我有点惆怅,姐姐的眼角竟然有泪汹涌而出。我慌忙转身想到别处走走,想看看邻居们在不在。可是,我失望地发现,他们的门上都挂着一把硕大的锁。下午的夕阳洒在锁上面,锁身上泛着一种暗红色的光,我突然想,这就是铁锈红。常常看到铁锈红这种颜色我就有一种苦涩的感觉,像乡间的曲曲菜的苦味,直逼舌根。这个下午我的思绪也像生锈的门锁,停顿在了那里,我突然不知道我身在何处,又走向哪里。
一只猫咪的叫声引领了我。我停在了一个敞开着的院门前,两扇油漆脱落的门扇大开着,院子左角有一小片菜地,菜地里用薄膜覆盖着,隐约透出点绿意,是种着秋菜吧。院子里凌乱堆放着农具,其实,这些农具也早已不用多年了。房屋上的瓦也被茅草覆盖了,像个牧羊的老人蹲在深秋的风里,用最后的一点夕阳取暖。旁边的一间土屋就要倾倒,但门敞开着,半扇破旧的布帘挂在木头门框上。布帘上面有拼凑连缀的绣球模样,在秋风里滚来滚去。一只小猫像球一样从屋子里蹦出来,随着一声凄厉的叫声跑到了对面的山坡上。屋子里门帘一掀,一个满脸核桃样皱纹的老人站在了我的面前,我吓一跳。哦,这家屋子里还有人住着。
现在村子里住着十来户人家,这会有人的就这一家,离我家老屋不远,间隔三户人家。其他人家一溜儿门上都挂着锁。我一时记不清这是谁家的屋子。她倒是认出了我,叫到“猴(红)梅子”,从声音里我听出来了,她是兰英嫂子。我无法把这个步履蹒跚、白发苍颜的老人和以前动不动就端着饭碗串门的兰英嫂子相比,不过,她的嗓门还是那样高昂。对她这样称呼我,我从童年时就已习惯。我乳名“红梅”。不知咋能让她衍生成了那样的称呼,在小时候我很惊奇也很愤怒,可我也无可奈何,以至于见到她时要避开的,可她无处不在。在我的童年,她那快言快语的舌头伴着我长大,追随在我上学的路上。后来,我离开村子去上学,暑期回家,她还是那样笑着喊我,已经十二岁的我很严厉地对她说,你这个疯婆子,别再这样叫我!她委屈地说,我把你当作亲妹妹,这样叫亲热。后来,我和丈夫一起回家看母亲时,我是避着她的。可躲都躲不掉,没到三分钟,她就像广播一样播放着我小时候的种种糗事。她讨好地看着我丈夫,像是立功等待奖赏的人。
从此后回家我再不理她,形同陌路,我看到她欲言又止的样子,心里很得意。‘
说实话,面对她的快言快语和直抒胸臆,练就了我应对各种言语的承受力,也磨砺了我对别有用心的言语能够保持镇定自若。直到现在,在热闹非凡的练歌房里,任朋友们歌声嘹亮,我也能进入冥想,禅定般思考我在下一个假期档去哪里游玩。
自从母亲去世到现在,我年年都来给父母亲上坟,前几年,姐姐还在老房子里住着,我们每次都要去,吃姐姐做的凉面,或是用青麦做的碾珍。后来,姐姐一家也搬离了老屋去县城里生活,我只能每次都是远远地看上一眼老房子,总是不忍进去,怕看到人去屋空,满园荒草。就连院子里的石磙也看起来孤孤单单的。
对于兰英嫂子,我们再也没有机会面对面见着,都是姐姐回趟老家后讲给我听。她儿子出去打工了,好像赚了一点钱。可是第二年却没有要上工钱,听说包工头偷着跑了,在那高楼林立的城市,他们几个民工苦挨到腊月尽头,还是没有等来工钱,只好让家里汇钱回家。据说,兰英嫂子为这事在整个村子来来回回骂那天杀的包工头,昧了良心,诅咒生下的孩子没屁眼。可是她那高大音量的骂声并没有为儿子讨来工钱,更没有阻挡住一些年轻人出去打工的决心。但她却坚决阻止自己的儿子外出,儿子承包了村里外出打工者的所有土地,踏踏实实做起了农活,秋天丰收了。兰英嫂子的大嗓门又开始广播了,种庄稼实在,不用看人眼色,不用低三下四去讨自己用血汗还换不来的工钱。辛苦是辛苦,可是值,畅快不堵心。
我从姐姐的笑谈中知道,兰英嫂子心大,遇事儿哈哈一笑的脾性没改,按照她自个儿的说法,天塌下来有高个子顶着.穷欢乐也是乐。
儿子有了钱,在县城买了房,让兰英嫂子陪两个孙子去县城念书,兰英嫂子欢天喜地地去了,可刚一个学期结束,她却说啥也不去了,让儿媳妇去。儿子两口子在农村种地,离开一个就缺了帮手,无奈,就让妹妹去。兰英嫂子生了一儿一女。女儿嫁人了,女婿常年在外打工,女儿带着自己的女孩,一个人种地忙不过来,就把自家土地也租给哥哥种,自己闲了搭个帮手,倒也自在,就同意去照看哥哥的孩子,顺便自己的孩子也可以在县城上幼儿园,就爽快地同意了。
今天我无意中遇见了她,她还是那样快言快语,恨不得让我把离开二十多年的光阴都细细诉说给她。对于她的若干问题,我最后沉默了。她笑笑说,看我这嘴,还改不了.
我说,你不用改,这样挺好。她说,你说我好,可我现在不中用了,成了儿女的累赘,老天也不快点收了我去。说着竟然眼泪叭叭落下来。从未见她流泪,我又不善于宽慰人,就一个劲儿递纸巾给她。她被我的样子逗乐,破涕为笑。
虽然秋收了,庄稼都被收购了,土地儿子用拖拉机已经整理停当,就等来年的春播了。儿子和媳妇现在去县城照看自己的两个孩子,走时要求兰英嫂子一块去,可她不去,儿子说妈你不去,我也不去。她用擀面杖赶走了儿子。媳妇撇撇嘴,不去拉倒,省得我们雇人看家什。
我不知道她为啥不愿意去城里。现在,人们都争先恐后往城里跑,村子里的小伙子如果在城里不买房,没有人愿意嫁给他,甚至不去城里住会被人看不起的。城里的楼价嗖嗖上涨,也挡不住买房的热潮。
我问,天就要冷了,楼房有暖气,你为啥不去和儿子他们住呢?她大着声音说,住不惯,热起来头疼,憋在那里人生地不熟的,连个鸡叫都听不见。再说,雇人看这些家什费钱不说,雇人也雇不来打硬的,乡里几乎就剩下老人和小孩子。这些家什丢了一样都不行,乡里乡亲的让赔钱也不好意思啊。再说了,我看着这些家什舒坦,有那条黄狗和这黑猫伴着我,睡觉也踏实。她指给我看,顺着她指的方向,一只狗懒洋洋地抬头看了我们一眼,就又垂下头打盹。刚才从屋子里蹦出去的猫又回来了,绕在兰英嫂子的身边,“喵喵”叫着,它是饿了?还是困了?兰英嫂子也不管它,任它叫唤着在我们中间穿行。
我们要回去了,兰英嫂子拉住我的手说,再来啊,你说这日子怎么这么不禁过呢?一晃我就要埋在土里了。她家的黑猫“喵呜”了一声,我又看到姐姐眼里的泪花在转呢。
写人抒情散文:爱花女子
“520”原是一个非常普通的日子,可充满浪漫情怀的人们却给它赋予一个特别的,含义——“我爱你”。于是,我的闺蜜以及身边许多的女性朋友在这一天,都收到了丈夫或恋人送来的一束鲜花。
我也不例外。我收到的不是一束鲜花,而是一盆鲜花。爱美,是人的天性。爱花,是爱美的一种表现。我从小就特别喜欢花,记得小时候,我父亲在自家的小院里种了很多鲜花,有菊花、兰花、月季花、太阳花小院里一片生机盎然,几乎一年四季都有花儿绽放,令人赏心悦目,美不胜收。
父亲喜欢种花,也懂得养花,业余时间就喜欢在小院子里侍弄鲜花。我和姐姐耳濡目染,不仅对鲜花情有独钟,还成为了父亲的两个小帮手。我们帮父亲给鲜花浇水、松土、换盘,天要下雨了,就把鲜花一盆一盆地往屋里搬,雨后天晴了,就一盆一盆地往屋外搬,虽然很辛苦,却也乐在其中。在父亲的悉心指点下,我们认识了许多鲜花的名字,还学到了许多养花的技巧。以至我结婚后,也在自家的小院里种植了各种各样的鲜花。
人总要有些爱好,总要有个释放心情的地方。有姹紫嫣红的鲜花相伴,我的内心好像永远都充满着一股鲜活的动力。在双休日,我如果有空,便会到花木市场走走,看到有中意的花儿就会毫不犹豫地把它买下来,这不,在我家的花园里,常常增添盆景新成员。每到春夏之季,阳台便繁花怒放,多姿多彩。我尤爱那盆栀子花。今年的栀子花开得略早了些,不似往年,总是在我的期待中姗姗来迟。只见洁白玲珑的栀子花成群结队地绚丽绽放,清纯素雅,幽幽的芳香扩散开来,穿窗人室,弥漫四周,使人的身心瞬间得以放松。
“香花无色,色花不香。”这真是一个奇特的现象。依照植物学家的说法,白花为了吸引蜂蝶传播花粉,因此放散浓厚的芳香;美丽的花则不必如此,只要以它的颜色就能招蜂引蝶了。在这些美丽的鲜花身上,我也慢慢领悟到,人生如花——有的香盛,有的色浓。因此,我们不必羡慕别人优点,而要善于发现自己独特的长处。我们的人生多少都有缺憾,连名贵的兰花,恐怕都为自己不能芳香而落泪呢!
我喜欢在朝霞升起之时,依偎在花的身旁,呼吸暖阳穿透花朵的馨香,听绿叶与晨风的清唱‘;喜欢夜幕降临之时,花前月下,独自曼舞清影,沉淀躁动喧嚣的心灵,静静享受生命之美好,感受生命存在的真谛;喜欢无所事事,或身心疲惫之时,给花淋淋水,松松土、施施肥,修剪一下多余的枝丫,不理世俗,放下所有的羁绊,践行生命的葱茏!
让我们把自己看待成一枝花吧!
写人抒情散文:小姨
小姨虽然大我七岁,但我与她的关系,实在是姐妹之间的关系。
小姨初中毕业后,因为要喂猪,就经常去山上打猪草。有一次,正在山上用力割猪草,不知从哪里蹿出来一条狗,就将小姨的小腿给咬了。小姨的呼救与哭声引来了几个兵,原来这条咬人的狗是驻地部队的军犬。替小姨处理伤口的卫生员很年轻,也刚入伍不久。驻地部队的官兵下山到公社买菜买药办事情一定要经过外婆家的小村,而我外婆家就在路边。夏天的傍晚,我坐在门口乘凉,经常会看到几个年轻的黄军装从我外婆家的门口匆匆走过。那卫生员自从与我小姨相识后,和他的战友就经常在我外婆家歇脚,坐一会儿,喝口水。那个卫生员本就长得英俊,像一株挺拔的水杉,军装一穿更是英姿飒爽,大姨就有心牵线。有一个冬夜,外面下着雪,卫生员掸着帽子上的雪走进门来,似乎全世界的冷都给他一人扛去了。卫生员穿着厚厚的军大衣,一张口,热气就从他嘴里跑出来。外婆家人多,一屋子全是人。每个大人都问他几句话,他就回答了一屋子人的话。最后,当所有人问过话后,大姨说,别走了,就住这里。卫生员说,不行,一定要回去的。大姨就堵在门口:“这么晚了还回去?”卫生员就很腼腆地说:“有纪律呢!”卫生员还是连夜回了部队。他从部队复员后,要回到家乡——上海金山,和他恋爱着的小姨自然跟着他回去,就这样,他成了我的小姨父。
似乎要经过一点波折的,才叫“爱情”。
小姨父在老家的时候,父母就替他看中了一个当地姑娘,准备在小姨父复员后就成亲。小姨父的老家都是平原,庄稼一大片一大片的,广阔得望不见尽头,池塘也一个紧挨着一个,似乎舍不得分开。不像我们那里,视线总被郁郁葱葱的山林挡住,弯弯的小河里可以放鹅放鸭子,农妇们主要在家喂猪养鸡、煮饭带孩子,田间地头的大部分力气活,一个主劳力就够了,大多数女人也许是因为山泉水的滋养,少了日晒雨淋,都是脸有水色的,尤其是小姨眼睛大,皮肤白,一笑两个酒窝儿,不比城里女人长得差。而小姨父那边的女人,因为地多,女人也是当男人用,整天要干外头的农活。那个准备说给小姨父的当地姑娘,长得五大三粗,一看就是干农活的好手,但小姨父一直不同意。小姨千里去投亲,小姨父就向父母说明了和小姨的关系。小姨父的父母死活不同意,拒绝的话里有着强烈的地域歧视,他们说,浙江姑娘细皮嫩肉的,干不了农活。他们要将小姨赶走,不同意小姨住家里。小姨父没法,就让小姨暂时住在战友家。
小姨父见说服不了父母,就躺在床上绝食。人家问他,他也不说,该吃饭时更是装睡,一个壮小伙都快饿成林黛玉了。做父母的总是心软,于是勉强同意让小姨住到家里来。小姨住在他们家后,他们不给小姨好脸色,还将一些日常用品藏起来,不给小姨使用。脸盆、脚盆都藏起来,连马桶也不给小姨用。当初牵线搭桥的大姨听说了小姨的遭遇后,觉得自己责任重大,于是上门讨要说法了。她一个人背着四五岁的小表弟,从与大姨父开家具店的山东一路火车汽车,再拖拉机,最后步行摸索了很长的路,找到了小姨父的家。小姨父的父母不让她住家里,她就住小姨父的战友家。大姨拿着小姨和小姨父的合影照找到小姨父所在村子的村干部。村干部拿着照片问小姨父:“你到底要哪个?”小姨父说:“当然是爱珍(我小姨的名字)了。”于是村干部当场宣布,小姨父与当地姑娘的婚姻关系无效,与小姨的婚姻关系是合法的。
小姨的身份虽然合法了,但是我小姨父的父母仍旧不待见她,小姨在他们家里,日子过得很艰难。她想去学裁缝,但是连两毛钱的线团都买不起。喜欢唱戏的小姨自从到了金山,口里就没戏曲了,常常躲在没人的地方哭。路那么远,一封信要走十来天,电话也没处打,也打不到。对象是自己找的,偶尔写封信回娘家,都要拣好的说,每封信都是报喜不报忧。有一次实在撑不下去,小姨就找了小姨父当年的几个战友,告诉他们自己实在太难了。战友们安慰小姨说,只要小姨父待她好,其他的,都会慢慢变好的。远在千里的大姨听说后,再一次尽了“媒人”的责任,寄给了小姨100元。三十多年前的100元,是很有威力的,小姨买了一台缝纫机。小姨在外婆家是小女儿,外公外婆叫她“小囡”,大姨他们叫她“小妹”,虽然长在农村,但重活是不大干的。但是在小姨父家,不到20岁的她啥都干,种田割稻喂猪养鸡,一样都不落后,连小姨父的父母都不得不称赞:“浙江姑娘,真是能干。”小姨父退伍后,在当地一家小工厂上班,虽然早出晚归很辛苦,但一年下来,也存不了几个钱。年底偶尔存了几个小钱,但回了一趟我外婆家,都花光了。路费、大包小包的礼物、给我外公外婆的孝敬钱,都是小姨一个鸡蛋一个鸡蛋攒出来、一脚一脚踩缝纫机踩出来的。我吃到的大白兔奶糖,每一粒,也都浓缩着小姨的汗水呢!
小姨生孩子,是二姨去帮忙服侍的。二姨说,那年小姨养了几头猪,小姨父捧着卖猪得到的400块钱,喜滋滋地对我小姨说:“爱珍,我们总算有钱了!”小姨里里外外操劳,踩缝纫机,做围巾,及至后来雇佣几个女裁缝自己成了“小工头”家里的房子,从茅草房变成了平房,又从平房变成了楼房。随着生活的一点点改善,小姨终于确立了自己的地位,并且,终于扬眉吐气了。以前不待见她的公婆、不看好她的几位大姑子,终于从内心深处接受了小姨,甚至还以这个“浙江媳妇”为荣了。
当然,小姨父对小姨也好。人忠厚不说,对小姨还很忠诚。小姨说,她清楚小姨父身上每一块钱的来历和去向。小姨父放在身上的钱,一般不会超过100块。如果有了什么额外的收入,超过100块了,也要主动向小姨上缴。贫贱夫妻,最能考验感情的是金钱,小姨和小姨父从不为金钱吵架,心照不宣地拧成了一股绳
今年的国庆节,小表弟大婚。小表弟大学毕业后在上海谋得了一份好工作,新娘是一位市区的老师。小姨为他们在市区的新房出了首付。小姨薄施粉黛,一身旗袍,与小姨父站在台上,为舞台增色不少。小姨是美的。小姨不曾有过自己的婚礼,平常生活,因为要干活,也是粗衣陋服。但在儿子婚礼上的小姨,稍加打扮,便美过了很多同龄的女宾。年近五十的小姨,终于彻底地苦尽甘来了。
我喜欢小姨,她爽朗的笑声特别美,像清脆的铃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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