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哪些

发布时间:2017-06-22 19:25

导语: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哪些?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以下简称《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

双倍经济补偿金的情形包括哪些

需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情形:

1、用人单位违法解除或者终止以下劳动合同的,应当按2倍支付经济补偿金。

2、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3、劳动者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4、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5、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6、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哪些情形下可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

最近遇到多起咨询单位是否应该支付他们双倍经济补偿金及工资的问题,现将单位应支付双倍经济补偿金或工资的情形综录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情形:

(一)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三)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简单地说就是开除三种人:职业病及工伤者,孕妇,无固定期限合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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