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有哪些陷阱
求职,是利用自己所学的知识和技能,来向企事业单位寻求为其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获取合理报酬,作为物质生活来源的一种过程。那么,关于大学生在求职过程中有哪些陷阱呢?
一、培训费盈利。有的毕业生为争取能留在公司工作,起早贪黑地干了近一个月,结果却被告知,你干得不错,但专业知识不足,公司需要对你进行培训,请先交300元培训费。
当毕业生对此进行质疑时,公司却说,不交培训费可以走人,但此前工作一个月的薪水免谈。以录取作为诱饵骗取培训费已是屡见不鲜了,但仍有毕业生求职心切,掉入此类陷阱。专家提醒,一般正规公司会向求职毕业生说明试用期,即使在试用期没有通过,也会得到相应报酬。至于培训费,一般由公司负担。
二、招聘会缩水。 此类招聘会不是参加的单位数量严重缩水,就是有的单位收了简历之后便从此消失。因此毕业生在参加招聘会时一定要注意,要有选择的去参加,而且要衡量某场招聘会是否适合自己,否则招聘会的门票就是你所花的冤枉钱。
三、用高职位吸引眼球。有的公司给学校发招聘通知,招聘营销助理若干名。于是不少毕业生前去报名,结果就是招业务员,工作是销售。还有一些单位在招聘时按照职位招聘,但毕业报到后却安排到其他岗位,有时甚至安排干劳动强度极大的体力活。
对于诸如此类"挂羊头卖狗肉"的招聘伎俩,毕业生一定要警惕,清楚自身实力,从基础做起,逐渐展现自己的才华,不要轻信高职位诱惑。
四、试用期白干。毕业生上岗后一般都会有三个月到六个月的试用期。有些单位利用这一条款,要么在这期间少付工资,要么到期后蓄意辞退。这些单位的目的往往不是招聘,而是通过招聘这个诱饵来寻找廉价劳动力。
五、口头承诺没保证。有些单位为了招聘到优秀人才,有时会口头许诺一些工资、住房等方面的优厚待遇。当毕业生到岗后发现这些待遇根本不能兑现而找单位领导理论时,得到的答复往往是"谁承诺你找谁去,公司没有这样的规定"!因此毕业生一定要注意,口说无凭,合同为据,关键还是签好合同。
即使有了合同,毕业生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各项条款,必要时咨询学校和老师的意见,以免合同条款中有些容易产生歧义的语句使毕业生吃亏上当。
六、工作地点混淆。很多大企业在全国许多地方有分部,而参加招聘会的往往是总部的人力资源部门。因此,毕业生在应聘时容易产生错觉,以为工作地点就在总部所在的大城市,结果上岗后被分到偏远地区。对此,毕业生在面谈时必须咨询清楚,必要时在合同上写明相关条款。
七、皮包公司骗局。陕西一位毕业生今年没有向公司投送过简历,却被通知去面试,为安全起见,他决定上网先查一下。让人惊讶的是查询的结果,该公司居然用同一个电话、同一个地址注册了几个不同的公司,涉及医药、保险、建材等不同领域。后经向工商部门了解得知,该公司已不存在。
专家提醒求职毕业生们,如果接到一些自己并不熟知或者并未投放简历的公司的面试通知,应该事先向有关部门查询,核实该公司的真实情况,并上网搜索一下该公司的网站,确定其规模与用人需求,然后再去进行面试。
八、回电话进信息台 。一般而言,毕业生在收到用人单位的回应后,会主动进行联系。有些人正是利用毕业生的这一心理,假借联系工作发送短信给毕业生,让毕业生给一些收费很高的信息台回电话,以骗取高额电话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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