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性党风党纪基本存在问题措施
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党性不强,不思进取,党性党风党纪基本存在问题,党员要提出整改措施。以下是小编搜集整理的党性党风党纪基本存在问题措施分析,希望对大家有用处。
党性党风党纪基本存在问题措施分析篇一
针对一些党员干部党性不强,不思进取,能力素质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相适应;有些工作浮在表面,不作为,不扎实,不善于抓落实;有些服务不主动、工作不到位;有些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浪费;有些群众观念淡薄,不深入群众,对群众利益漠不关心;有的甚至以权谋私、与民争利,搞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等问题,我省各地各部门始终着力加以解决。尤其在全省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来,各地区各部门针对与科学发展观要求不适应、不符合的薄弱环节,按照中央和省委提出的要求,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解决党员干部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
◆抓教育和制度建设
在全省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开展了理想信念教育、党的宗旨教育、党纪国法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执政为民的政绩观,在作决策、办事情、做工作时始终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做到知民情,解民难,真抓实干,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近年来,每年都要举办厅级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报告会。
组织各级党政主要领导开展讲党课活动。开展了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同时运用反面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建成了青海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对全省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抓制度建设,按照《青海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目标要求,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工程建设、矿产资源招拍挂、政府采购、高考招生、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等问题进行深入调研,通过调研建立解决问题的长效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全省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国有企业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
◆以主题活动促作风建设
在全省开展了以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畅通政令为重点的“抓作风建设、促工作落实”主题实践活动。各地各单位开展了“四个一”专项工作,即:开展一次查找作风和工作落实方面存在问题的专项工作,完善一套抓工作落实的制度措施,开展一次以工作落实为主要内容的评议活动,开展一次查纠“不落实的事、不落实的人”的专项活动。
认真查找作风建设和工作落实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以工作落实为主要内容的评议活动,完善抓工作落实的制度措施,切实在提高工作效率和为民办实事上取得了新成效。如:省水利厅狠抓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人畜饮水安全工程、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水土保持、生态文明等民生水利建设等工作,扎实为群众办实事等。
同时,严肃查处“不落实的人、不落实的事”。省纪委对有些地区和单位工作不负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并对有些典型问题向全省进行通报批评;海南藏族自治州狠刹机关干部中存在的“走读风、打牌风、作假风”。通过严肃查处和通报批评,教育和引导党员干部勤政为民,有效促进了领导机关、领导干部作风的进一步转变,在全省上下形成了求真务实、干事创业、狠抓落实的良好风气。
◆加强监督检查
重点围绕中央和省委的重大决策部署、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社会稳定等开展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处理了个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贯彻落实。开展节能减排和整治企业违法排污、整顿规范土地和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房地产市场秩序等专项整治,对全省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回头看”情况进行了督查。
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对全省廉租住房保障工作进行专项检查。在全省县以上政府机关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加强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等服务场所建设,不断健全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出台了《青海省行政效能投诉办法》,成立了青海省行政效能投诉中心,认真受理和解决群众投诉,投诉中心试运行以来,已受理群众投诉17件,并全部进行了妥善处理。
◆维护群众利益
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加强对物价、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监管。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强化对居民基本生活必需商品及服务价格的监管,发出价格违法告诫书96份,查处涉嫌价格欺诈单位2家。组织全省各地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的监管情况进行自查,对扶贫项目建设及资金用途在新闻媒体进行公示。对全省筹集、拨付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情况进行了重点抽查,确保救灾款物全部用于受灾群众。
认真开展教育、医药购销和减轻农牧民负担等专项治理工作。清理教育违规收费项目4个,查处违规收费金额132万元。建立健全了省级药品集中采购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集中招标采购药品和高值医用耗材总金额6亿元,占医院用药总金额的85%。全省卫生系统共收到上交回扣、“红包”、开单提成共计167.39万元。开展了涉农收费专项治理监督检查,督促落实各项强农惠农政策,查处和纠正损害农民土地权益问题330个,打击哄抬农资价格、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42件,涉及金额5346万元,对涉农违规收费认真进行清退。
加大治理公路“三乱”的监督检查力度,对全省所有国、省道和大部分县乡公路的9类102个站点进行了明察暗访,巩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成果。全面清理和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撤销评比达标表彰项目161个,节约资金120万元。
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在全省44个部门和行业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政府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的参评率达到94.4%,直接参与评议的群众达5万多人。青海政风行风热线直播节目开播以来接听电话6875个,“厅局长面对面”节目有138位厅级和1569位处级领导做客直播间,投诉、反映问题的办结率达92%。
加强对农牧区基层干部的教育培训。下发《农村基层党风廉政简易读本》3万余本、编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刊》54期。举办6期培训班,对8个州市地、49个县(区)纪委书记,部分乡(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涉农部门领导及村支部书记等进行培训。据统计,全省举办培训班128期,培训农牧区基层干部14000余人。同时,组织引导广大农村牧区基层干部系统学习和理解党的农村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廉洁自律意识、政策法规观念和为民服务本领。同时查处村级干部违纪违法案件20起,对典型的贪污挪用公款的3起案件在全省进行了通报。
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今年以来,省纪委监察厅共办理涉及省管干部的检举控告211件,其中初核9件。通过信访了解、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函询等方式办理73件。通过廉政谈话、函询,责成58人向组织说明情况,并写出书面材料。查办了尖扎县高考招生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44名上线违规考生取消录取资格,对涉及违规的相关责任人和部门进行了严肃处理。目前,正在查处工程建设领域的一起行受贿窝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违纪违法党员干部81人,查办商业贿赂案件34件,涉案金额629万元。
党性党风党纪基本存在问题措施分析篇二
近几年来,经过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党员先进性学习教育活动,在改进党员干部队伍党性党风党纪和加强干部管理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收到了一定的成效,广大党员干部的党性党风党纪和作风发生了明显变化,人民群众还是比较满意的。但对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还存在着一些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
一、存在问题
1、少数
党员干部宗旨意识不强,服务不到位。责任意识、敬业意识不强,服务水平不高。少数党员干部摆不正与人民群众的位置,工作中脱离群众,对基层群众的疾苦关心不够,很少到基层调研、解决问题,个别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服务意识淡漠,工作方法简单。
2、少数党员干部重工作轻学习,工作中墨守成规,争先开拓精神不够强。疏于学习,忽视理论素养、知识水平、业务本领和领导能力的提高,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缺乏全面深刻地了解,特别是对市场经济知识、wo知识、科技知识、现代管理知识和法律法规知识知之甚少;有的理论学习与实际相脱节,没有从知与行、学与用的结合上加深对理论知识的理解,造成理论学习与实践脱节。
3、少数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不够好,在群众中的威信不够高,事业心、上进心不够强。
4、少数党员干部坐在办公室的时间多,深入基层抓落实的机会少,开展调查研究不够,为基层服务意识不够强;
5、少数党员工作上存在本位主义,团队精神不够。主动配合的意识不够强。
二、对策及建议
(一)加强教育引导,增强党员干部转变党性党风党纪的自觉性。
一是要健全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责任机制。建立培训责任体系,有规划、有组织、分层次地抓好基层党员干部的教育培训。要突出教育的针对性,紧密结合基层党员干部的特点,重点抓好党的宗旨教育。通过教育,使广大干部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使基层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利益观,牢固确立“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观念,真正从思想上亲民、从感情上爱民、从行动上帮民,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求,我有所为”,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二要加强新知识学习.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进一步端正学习态度,进一步增强学习的紧迫感,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机关活动,牢固树立以学为本、终身学习的思想,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在学习和工作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要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存在什么问题就改什么问题”的原则,有计划、有步骤地安排好党员干部的培训和锻炼,不断提高干部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减少应酬,珍惜时间,刻苦学习,广泛吸纳各方面的知识,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做到学以立德、学以增智、学以致用。要把勤奋学习与投身实践结合起来,养成深入基层的好习惯,养成调查研究的好习惯,养成了解社情民意的好习惯,在实践中增知识、长才干,不断增强准确把握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学习领会先进科技知识的能力,科学决策、民主管理的能力,综合协调、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等,提高干事业、谋发展和为人民服务的本领,为实现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而努力奋斗。
三要注重教育实效。对基层党员干部教育,在内容上要抓思想灌输,做到政治思想教育与法律政策教育有机结合。对涉及方针政策和廉洁从政方面的问题,要经常提醒,常打招呼。如在节日期间向领导干部发送一条廉洁自律方面的规定,充分利用手机短信或廉政贺卡加强党风廉政教育。要把反腐倡廉教育贯穿于领导干部的培养、选拔、管理、使用等各个方面,坚持教育与管理、自律与他律相结合,督促领导干部加强党性修养,廉洁自律,反对和防止腐化堕落,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把反腐倡廉教育面向全社会,把思想教育、纪律教育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相互促进,相得益彰。在方式上要抓示范引导,求新图变。要把党性党风党纪建设纳入到基层支部的创建活动中去,充分运用党员领导干部的示范引导、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和争先创优的激励引导,营造为民、务实、清廉的浓厚氛围,促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要在时效上抓警示教育,注意教育的超前性、防范性。针对党性党风党纪中带有普遍性、规律性的问题,加强事前防范。要注意运用发生在基层党员干部身边的违纪违法案件,定期召开座谈会、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方法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增强教育的实效。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防范机制。
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精神,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制定出适应本单位本部门特点的规章制度。当前,城镇、农村正发生着深刻变 [] 化,各项法规制度建设,尤其是党风党纪方面的制度建设需要进一步加强。要从管理机制入手,区别不同情况,积极疏通干部“能上又有下”的渠道。①实行末位淘汰制。对工作和重大项目以及本部门、本乡镇确定的中心工作,制定出具体的量化标准和考核指标,确定具体的责任人,把责任、任务、时限、要求细化、量化到每一个人头上,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考核和评议,依
据考核结果,进行组织处理。对工作不力或因失职、渎职,造成工作处于末位,并带来一定失误或损失的,予以停职检查或就地免职。②实行待岗制。对工作实绩较差、群众反映有问题、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审查或因其它原因不宜继续担任某一职务的干部,实行免职待岗,待岗期限为一年。待岗期满后,再视情况作出妥善处理。③实行竞争上岗制。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县上拿出一些副科级岗位,县级部门、乡镇也可以拿出一些重要职位进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真正体现优胜劣汰。④实行谈话诫勉制。对民意测验基本称职以上得票率达不到60%或不称职票超过30%的干部,由有关上级领导与其谈话,明确指出存在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并提出要求,责令其限期整改。对经诫勉教育仍不改者,进行降职或免职处理。⑤实行引咎辞职制。对问题比较突出,在群众中影响较差、或因渎职、失职造成失误或损失,但又难以给予党纪、政纪处分的干部,要求其提交辞职申请,主动引咎辞职。⑥推行交流轮岗制。对掌握人、财、物等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领导和一般干部,进行适当的轮岗交流,可以在部门之间、乡镇之间横向交流,也可以在部门与乡镇之间纵向交流。总之,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促进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的转变。
(三)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惩处机制。
对党员干部实施有效监督,是防止执政党腐化变质的重要保证,而这种监督必须是“铁面无私”的。因此,加强监督制约,确保基层党员、干部不犯或少犯错误,是加强党性党风党纪建设的重要环节。要把权力的科学配置与对干部的有效监督结合起来,把事前、事中、事后监督结合起来,把党内监督与党外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对权力进行全方位监督。
一是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督评价制度,完善考核评价体系。①要建立以任期目标为主要内容的实绩考核指标体系。以岗位分类为基础,从定性和定量两方面入手,制定相应的岗位职责规范,明确领导干部在任期内或一定阶段内的工作目标、实现目标的要求以及具体的奖惩措施。对能够量化的,进行量化评估;对难以量化的,采取定性民主评议来确定。做到硬化指标,强化责任,刚化考核。②要改进考核方法。坚持阶段考核与年度考核、单项考核与全面考核、重大事项及时考核与定期通报相结合的办法,全面考察掌握干部的工作实绩。③要强化对考核结果的运用。对经考核政绩突出者,该提的提,该升的升,有的甚至可以破格使用。对考核后认定的不胜任者,要兑现结果,该降的降,该调的调。
二是建立一支能力强、业务精、作风正,敢于同不良风气作斗争的监督员队伍。监督是一门科学,属于管理科学之范畴,必须由一支具有浩然正气、懂业务的同志来做这项工作,才能保证监督而不至于游离于管理之外。并不断地通过学习培训,改善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知识结构,提高专兼职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
三是拓宽群众监督的渠道,加强民主监督和管理。要切实加强党内监督和社会监督,支持和保证人大监督、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司法监督和政协的民主监督。要不断深化党务、政务、厂务、村务、校务公开,以调动党员群众支持和参与反腐倡廉的积极性。通过一定的渠道,采取一定的形式让广大群众参与对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作风进行的各种监督,是一种最为科学有效的党风党纪监督评价机制,是其他监督形式不能取代的。四是在督查的形式上,要实行“五结合、五为主”的办法.即:明查与暗访相结合,以暗访为主;抽查与全面检查相结合,以抽查为主;听取汇报与走访群众相结合,以走访群众为主;查资料与看现场相结合,以看现场为主;查先进与促后进相结合,以促后进为主;多角度、全方位地检查了解活动取得的效果和存在的薄弱环节,特别是对一些重大问题,要重点督查,跟踪查促,直到问题解决、工作改进为止。
加强基层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建设,只有通过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强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观念,树立正确的权利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定“群众利益无小事”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态度,才能从根本上纠正和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实现、维护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党性党风党纪基本存在问题措施分析篇三
党委主体责任主要包括三个层面的内容,即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和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
党委要切实担负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的责任,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列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统一研究部署、统一组织实施、统一检查考核。改革和完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督促各职能部门充分履职,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形成齐抓共管、各负其责的工作格局。
党委领导班子成员必须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不称职的意识,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党委主要负责人是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必须坚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根据工作分工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定期研究、布置、检查和报告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到分管业务工作中,完善制度规定,加强风险防控。
一、党委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主要包括: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目标任务、责任分工和工作举措。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搞好责任分解,明确各责任主体的职责分工,推动工作任务落实。健全沟通协调机制,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作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并督促工作落实,组织和动员人民群众参与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来。督促下级党组织履行主体责任,层层落实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格局。
(二)选好用好干部。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严格坚持好干部“五条标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健全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坚持民主集中制,坚决防止和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格执行研究干部任免事项时主要负责人末位发言制,实行干部“带病提拔”责任倒查制。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坚持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身上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三)加强和改进作风建设。弘扬党的优良传统,坚决纠正“四风”,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行为,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七条意见和八条规定等系列规章制度,扎实开展“四风”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加强部门政风行风建设,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建立健全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机制,采取专项治理、集中检查、明查暗访等形式,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作风问题查处力度,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予以曝光。
(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认真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以及省委《实施办法》,深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加强廉政文化建设,加强反腐倡廉法律法规制度建设和执行。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探索构建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体系,推动权力公开透明阳光运行,不断完善不想腐、不能腐、不敢腐的长效机制。加强农村、社区、学校、医院、企业和非公经济组织等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行职责若干规定》,以廉洁教育、村务公开(监督)、“三资”监管、便民服务、监督查处、量化考核为重点,全面提升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规范化水平。
(五)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工作。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及时听取办案工作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支持和强化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更好地发挥作用。高度重视上级巡视(巡察)移交的问题线索,认真整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有贪必肃。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早发现、早教育、早查处。
二、党委主要负责人的第一责任主要包括:
(一)加强研究部署。根据党中央、省委、市委和上级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作出具体部署和安排。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专题调研,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领导小组会议,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现状,听取工作汇报,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保证纪委履行监督责任。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加强调查研究,建立完善有效管用的制度规定。及时全面掌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状况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下级领导班子以及成员的廉洁从政状况。
(二)大力支持纪委工作。加强对案件查处工作的领导,敢于担当、敢抓敢管,推动各部门的协调配合,及时排除查办案件工作中的干扰和阻力,重要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采取积极有力措施,支持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
(三)高度重视廉政教育。把党风廉政建设理论和党纪法规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不断增强廉洁从政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定期组织并主动参加党风廉政建设系列教育活动,坚持每年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中心组每年要安排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学习,每年亲自讲廉政党课1-2次,定期开展廉政约谈、提醒谈话。支持和参与廉政文化建设,营造廉荣贪耻的社会氛围。
(四)带头开展检查考核。要强化监督检查,切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克服好人主义,督促领
导班子成员以及下级领导班子抓好廉洁从政。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主动参加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检查考核。
(五)做廉洁从政表率。模范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七条意见和八条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依法依规行使。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亲属、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三、党委其他班子成员分管范围内的领导责任主要包括:
(一)主动研究部署。协助领导班子及其主要负责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现状,并有针对性地指导制定与分管部门(单位)业务特点相符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推进措施,坚持做到业务工作与党风廉政建设同部署、同研究、同落实。
(二)支持查办案件。对发生在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规案件,及时揭露,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及时查处。
(三)加强督促指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开展经常性的督促指导,对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员干部开展经常性教育监管,对存在的突出问题督促整改,并及时制定防控措施和办法。
(四)参加检查考核。坚持平时检查和年终考核相结合,加强对分管部门及其负责人廉洁从政、改进作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情况的日常检查,认真参与对分管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
(五)严格廉洁自律。认真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宜昌市委二十四条意见、枝江市委七条意见和八条规定以及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有关规定。严格按制度管权管人管事,自觉接受监督,促进权力规范运行。教育管理好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提醒,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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