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安全通告
道路施工安全的通告,可以有保障地保障外出经过人员的安全。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施工安全通告,供大家参考!
施工安全通告范文一
施工安全整改通知书
施工单位: 检查单位(安全检查员):
工程地点: 编 号:
检查发现问题
整改意见及期限
落实情况
备 注
施工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检查单位负责人(安全检查员)(签字): 年 月 日 时 分
附注:本通知书一式五份,主送施工单位,抄送建设单位、铁路局安监室、主管业务处,自存
施工安全通告范文二
施工安全通告
全体同学:
为改善学校办学条件,提升办学实力,学院决定在原图书馆址新建27#学生公寓。27号学生公寓建筑面积11025平方米,6层。计划于2014年2月中旬开工,2014年9月竣工。现在建设已经进入全面施工阶段,现将有关情况告知如下:
第一,施工期间将会有大型施工车辆出入校园,因场地狭小,请大家自觉遵守交通秩序和自身交通安全。
第二,为保证安全,请广大同学远离施工区域,任何人不要翻越防护栏,未经许可不要到施工现场观看、逗留。
第三,施工期间外来人员繁杂,请广大同学切实注意自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妥善保存好贵重物品。
第四,为保障同学们正常的学习生活,学院已对施工单位提出了明确要求。正常施工时间定为:早6:00-晚22:30.若遇特殊情况,如施工停水、停电等,学院将会及时与施工单位协调,尽量避免并提前通知大家。
第五,我们将尽量避免夜间施工,但是施工过程中可能难免出现连续作业(比如混凝土浇筑工序需要连续不间断进行),届时我们将会对影响同学们正常休息或有较大影响的相关工程施工情况进行通知。
宿舍楼的建设是学院改善广大学生教学、生活环境的重大举措,是一件大好事,请广大同学充分理解、大力支持。对因施工给师生带来的不便请予谅解。
学 生 处
保 卫 处
学生公寓管理中心
校园规划与建设处
2014年3月1日
施工安全通告范文三
关于要求加强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告
各在建交通工程建设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深刻吸取近期事故教训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急通知》(安委办明电〔2014〕3号)、《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交安监发〔2013〕1号)、《中共浙江省委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促进安全发展的意见》(浙委发〔2014〕5号)等文件精神,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工程实际,深入开展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活动,切实加强我县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工作,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一、深入推进“平安工地”建设
各在建交通工程参建单位要按照“平安工地” 创建活动和考核评价要求,积极开展“平安工地”创建活动,并严格落实“平安工地”考核评价,把“平安工地”创建活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载体,使安全生产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努力实现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总体平稳。
二、做好2014年度“三防”工作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4年交通运输“三防”应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要求各在建交通工程参建单位要根据本地气候条件、本工程地质状况、工程进展情况,及早部署“三防”工作,细化工作安排,梳理和分析防御重点环节、重点时段、重点对象和重点路段,尤其是要关注易发地质灾害路段的动态,切实提高“三防”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完善预案体系。
三、加强施工重点环节安全管理
(一)加强桥隧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在建公路特大桥梁和特长隧道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隧道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管工作的若干意见》等要求,切实加强涉及结构安全性、耐久性的关键因素、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等的管控力度;加强隧道施工超前地质预报和监控量测,积极采用大型化和专业化隧道工程施工装备,严格执行洞口24小时值班登记制度,加强洞内逃生通道、通风、照明、排水、消防等管理,特别是长大隧道和V级及以上围岩隧道须设逃生通道;继续开展“预防施工起重机械、支架脚手架坍塌事故专项治理”等活动,推行支架结构安全监控系统和长大隧道推行隧道门禁管理系统等科技保安手段,努力实现桥隧施工安全可控。
(二)加强夜间施工安全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夜间施工质量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夜间施工安全管理制度,实行夜间施工报备制度,严格执行夜间施工交接班工作,保证夜间施工用电安全,加强夜间施工安全防护,加强夜间施工值班和安全检查,确保夜间施工条件和安全保障措施落实到位。
(三)加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管理。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生产制度(暂行)》等要求,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轮流带班生产制度,制定月度带班生产计划,报项目监理单位审查确认,建设单位备案,并立牌公告每日带班生产的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监督电话等。
(四)加强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贯彻落实财政部和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和《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交通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的通知》等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按照不低于工程造价1.5%标准列支,规范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做到专款专用。
(五)加强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按照交通运输部《公路水运工程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要求,倡导“隐患就是事故”的预防理念,实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业主组织、监理核实、施工治理”的工作机制,建立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长效机制,消除重大事故隐患,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六)加强安全生产事故管理。按照《 浙江省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要求,严格事故报告程序,及时组织事故应急抢险救援,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加强隐患整改工作。按照交通运输部《交通运输企业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统计报表制度》要求,做好生产安全事故统计分析,确保事故统计报送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四、强化施工安全风险意识
(一)加强施工安全风险评估管理。贯彻落实《浙江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关于开展公路桥梁和隧道工程施工安全风险评估试行工作的通知》和《浙江省公路水运工程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管理办法》等要求,按照风险评估管理程序,编制施工安全总体风险评估报告和施工安全专项风险评估报告,为施工安全生产提供技术支撑。
(二)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要研究工程所处地域的气象和地质等情况,结合工程施工的特点和难点,制定操作性强的各类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应急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完善安全事故应急反应机制,提高施工安全应急处置能力。
五、推进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参建单位要积极推广《公路水运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指南》,以基础管理、场地布设和施工防护等作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重点内容,把施工安全标准化要求落实到安全生产各环节,逐步做到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标准化、场容场貌规范化、安全管理程序化。
六、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体系
(一)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参建单位要始终将安全管理工作放在建设管理的重要位置,不断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各方责任,切实做到各司其职、各尽其责。
(二)落实建设单位安全责任。建设单位要充分发挥项目实施管理总牵头单位作用,切实对建设项目安全生产负总责,在制度建设、人员配备、经费保障、工期安排、督促检查上狠抓落实,切实加强施工关键因素、关键工序、关键环节等管控力度,加强施工组织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整个项目安全生产处于平稳受控状态。
(三)落实施工单位安全责任。施工单位应落实施工安全主体责任,严格按照施工规范和技术文件要求施工,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管理要求,有效保障工程所必须的各种安全投入,确保安全机构、人员、设备、经费等按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合同承诺履约到位,强化安全管理人员的职业操守和工作责任心,提高施工一线从业人员安全自律意识。
(四)落实监理、设计、检测等单位安全责任。监理单位对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监理单位应当编制安全生产监理计划,明确监理人员的安全岗位职责,认真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施工安全方案,并严格督促落实,切实加强施工安全行为巡视检查,确保监理工作到位;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各项设计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安全生产隐患或生产安全事故;检测单位为用于工程建设的建筑构配件、安全防护用品和机械设备等出具的检测报告必须真实、准确,并对检测数据和作出的结论负责。
二○xx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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