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怎么征税

发布时间:2017-06-13 09:46

增值税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下面小编就为大家解开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征税的办法,希望能帮到你。

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征税的办法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1079号)二、2008年应税销售额超过新标准的小规模纳税人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照现行规定为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财政部令2008年第50号)

第二十九条年应税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的其他个人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非企业性单位、不经常发生应税行为的企业可选择按小规模纳税人纳税。

第三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按销售额依照增值税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进项税额,也不得使用增值税专用发票:(二)除本细则第二十九条规定外,纳税人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

因此,对达到一般纳税人标准的纳税人应及时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法规中并没有排除个体工商户。

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一、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及个体经营者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不视为小规模纳税人,依照本条例有关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

会计核算健全,是指能按会计制度和税务机关的要求准确核算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和应纳税额。(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会计核算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的,可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4]059号文件,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228号文件转发)

年应税销售额未超过标准的小规模企业(未超过标准的企业和企业性单位),帐簿健全,能准确核算并提供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并能按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经企业申请,税务部门可将其认定为一般纳税人。(摘自国家税务总局国税法[1994]116号文件,市税务局京税一[1994]321号文件转发)个体经营者符合条例第十四条所定条件的,经国家税务总局直属分局批准,可以定为一般纳税人。(摘自《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个体工商户一般纳税人纳税的好处

1、一般纳税人容易与一般纳税人洽谈生意,通常大公司都是一般纳税人,因此生意能做得更加大。

2、一般纳税人的财务、税务、管理要求规范,财务人员要求高,可以减少经营风险、涉税风险。

3、一般纳税人取得增值税进项票可以抵扣,税负比较合理,毛利低一点的生意也可以做,因此生意也容易作 大。

结论:企业要做大买卖,一定要做一般纳税人。

4、可以开具税率为17%的增值税发票,以供应客户的需求;

5、 可以享受出口退税〈在国内采购并取得17%的进项增值税发票的,按13%退税。〉

6、可以享受免,抵,退税;

7、 免税:出口免税,免征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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