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勤廉示范岗”争创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16-11-11 17:53

局各科、室、处、中心:

根据省厅《关于开展争创“勤廉示范岗位”活动的意见》(苏委〔200〕号)要求,结合我局行政勤廉工作实际,经局党组研究决定,现就我局“争创勤廉示范岗位”活动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着力从源头上治理和预防腐败,夯实反腐倡廉工作基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规范从政行为,改善行政管理,促进勤政高效;坚持为民、务实、清廉,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清正廉洁的行政干警队伍,为“争当全国行政系统排头兵”提供政治保障。

以建设服务、责任、法治、廉洁机关为目标,转变职能、理顺关系、优化结构、提高效能,实现权力运行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争创便民高效、让人民群众满意的勤廉示范岗位。

二、参加范围

全区行政系统干部职工。

三、方法步骤

本次活动从9月起至11月底止。整个主题活动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成立局“争创勤廉示范岗位”工作领导小组,深入开展动员部署。时间为9月初至9月中旬。

目标要求:增强干警法纪观念。以党员干部为重点,采取多种教育手段和方法,着力解决党员干部在政治坚定性、廉洁自律性、行为先进性、作风务实性、品德纯洁性等五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引导全局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执政民为、勤政廉政”理念,形成争创“勤廉示范岗位”活动的良好氛围。

具体措施:

(一)集中教育,提高认识

1、组织集中学习讨论。认真部署,积极营造争创活动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广大干警的主体意识、参与意识、责任意识,激发争创热情。

2、开展党员干部上廉政党员课活动。结合本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给党员干部上一次廉政党课。

3、开展勤廉电化教育活动。各基层岗位要充分利用电化教育载体,组织党员干部廉政教育电教片,开展好警示教育。要主动邀请本岗位领导家属和子女参加,以反面典型为素材,开展好专题讨论,写出观后感,切实增强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自查自纠,整改提高

在集中教育的基础上,党员干部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调查问卷、设置意见箱、个人自查等形式,按照“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的要求,抓廉洁树形象,抓作风做表率,切实把自己管住、管好,强化自我监督,加强学习。

第二阶段:开展争创“勤廉示范岗位”主题实践活动,时间为9月中旬至10月中旬。

目标要求:班子表率作用好。领导班子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各项决策部署坚决有力,模范遵守政治纪律。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议事规则,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决策科学民主,模范遵守工作纪律。勤政为民实效显。党员干警勇于创新,属尽职守,作风扎实,工作高效。政风、警风、行风建设成效明显,群众满意度高。

具体措施:

1、政务公开,建立分示机制。加强对政府公开信息的收集和管理以及利用,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充分发挥政府公开的力度,加强执法的透明度。

2、建立上下监管机制与内外监督机制。真正发挥有效的监督职责,不再因监督者的人权和事权受制于被监督对象而不敢监督、不能监督的状况。

3、注重发现和挖掘亮点。由各基层岗位推荐上报一批勤廉双优的先进典型,参加全局评选。我局将坚持严格标准、客观公证、注重实绩的原则,定期对争创活动进行评比、表彰。

4、高度重视勤廉文化建设工作。注重加强理论、道德、陈地、队伍和制度建设,通过实践和理论创新,不断丰富勤廉文化建设的内容、形式,提升水平和层次。

第三阶段:总结提高阶段,时间为10月中旬至11月底。

目标要求:党风廉政工作实。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扎实有效,责任分解明确,责任考核到位,责任追究严格。党风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健全,廉政文化建设形式多样,成效明显,崇廉尚廉氛围良好。整体工作绩效优。全面履行工作职责,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整体工作位居本系统前列。

1、各基层岗位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自查,进一步落实整改,并向局“争创勤廉示范岗位”工作领导小组作出书面总结报告。

2、对全局“争创勤廉示范岗位”工作进行阶段性总结,上报。

四、工作要求

1、深化认识。开展争创勤廉示范岗位活动是新形势下加强全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效能建设的重要载体,是加强队伍建设,引导广大干警严格遵纪守法,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树立行政系统良好形象的重要抓手。

2、明确责任。各基层岗位要认真落实活动的具体方案,抓好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各项工作,加强协调工作,强化督促检查,形成工作合力。

3、狠抓落实,加强舆论监督。严厉查处腐败行为,保证干警队伍纯洁。

4、加强总结宣传。广泛开展多形式的宣传,最大限度地让行政干部职工参与活动中。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积极争创“勤廉示范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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