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予某同志通报批评
如果出现严重的违纪行为,给部门、集体相关管理纪律带来很大的影响,将会做出通报批评的通知。下面小编给大家分享一些给予某同志通报批评,提供给大家参阅。
给予某同志通报批评范文一
经管系各班:
20XX—20XX学年第二学期,根据各班20XX年5月每周的考勤情况,有部分同学旷课较严重,严重影响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学生手册》规定的处分标准,决定对以下10名旷课累计达4学时及以上的学生给予系内通报批评(名单附后),对于其他旷课的同学,请引以为戒。
全系通报批评名单:
14造价1: 张加镇 (旷课48学时,本学期累计已超过20节,另报学院相应级别处分处理)
15建经: 朱鹏杰 (旷课5学时)
15建经: 冯铁梁 (旷课4学时)
15建经: 卢伟 (旷课16学时,本学期累计已超过20节,另报学院相应级别处分处理)
15会计1: 李小敏 (旷课4学时)
15会计2: 江泽如 (旷课10学时)
15物流: 邓文生 (旷课4学时)
15造价2: 陈靖 (旷课4学时)
15造价2: 江富文 (旷课4学时)
经济与管理系
20XX年6月12日
给予某同志通报批评范文二
陈雍蓉,女,系我院20XX级旅游管理(三校)二班学生,该生因在20XX年11月27日生活部晚查寝后擅自离寝,夜不归宿而触犯规定。现为教育本人,警戒他人,依照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学生量化考核方案及学管规定,经研究报请学院批准,决定给予该生通报批评处分。此处分自公布之日起生效执行,材料装入严重违纪学生档案。
特此公示。
旅游与酒店管理学院团委组织部
20XX年12月5日
给予某同志通报批评范文三
各市管学校(幼儿园)、中心学校、巢城教办:
xxx3年度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务评审结果公示期间,有网友举报槐林中学肖三所提供的职评材料弄虚作假。经查,肖三所提供的任期内教学计划、进度、课表、教案等均不真实,没按程序将材料在校内公示。肖三作为学校校长,不按要求如实提供职评材料,弄虚作假,为保证职评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经xxx3年12月25日局党工委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肖三通报批评,并责令其作出深刻检查。
请各校从肖三同志的错误中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杜绝职评工作的弄虚作假行为,确保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有序开展。
巢湖市教育局
xxx3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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