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政策如何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小型微型企业在中原经济区建设中的作用无可替代。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关于财政政策如何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的相关文章,希望对你有帮助!!!
财政政策如何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
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扶持力度,力求为小微企业营造更加宽松、更加公平、更加有利于成长的发展环境。财政作为政府扶持小微企业发展的重要手段,如何在可操作层面上切实做好促进小微企业发展工作,建议采取以下措施:
(一)认真落实中央扶持小微企业发展财税政策。
中央财政为促进小微企业发展,连续在税收、政府采购、费用减免等方面推出新政,同时加大资金支持力度。在税收优惠方面,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将小型微型企业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政策延长至2015年底并扩大范围;在政府采购优惠方面,规定安排一定比例的政府采购专门面向小型微型企业;在费用减免方面,对小型微型企业三年内免征部分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行政事业性收费;在资金支持方面,中央财政安排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逐年提高,力度不断加大。中央财税政策应不折不扣地予以贯彻落实。
(二)加大资金支持力度,突出财政扶持重点。
在资金支持规模上,省、市、县财政应加大支持力度,安排的资金增长比例应适当提高,确保专项资金落实到位。各种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应统一整合,突出扶持的重点。目前财政支持企业发展的专项资金有很多项,主要包括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担保行业发展专项资金、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商贸流通业发展资金、旅游业发展专项资金、全民创业发展专项资金、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等,资金类别虽多但发力点很分散,没有合力效应,应进行统一整合,集中财力办大事,按照中原经济区建设的产业导向扶持小微企业持续稳定发展,使有限的财政资金发挥出最大的作用。
(三)用好财政扶持资金,缓解小微企业融资难。
通过财政资金的投入,引导金融机构资金和社会资金投入小微企业,发挥出财政引导资金的乘数效应,逐步破解小微企业的融资瓶颈。在优化融资环境方面,通过增加扩充小微企业担保公司的注册资金,增强担保公司的融资担保能力,建立健全以省、市、县三级信用担保机构为主干的小微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更好的为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服务,缓解小微企业的融资难问题。同时,通过将财政支持资金与金融机构合作成立专门的种子基金,促使银行给予基金金额一定倍数的授信额度,放大小微企业可融资规模。在引导社会资金方面,应考虑制定引导、规范民间资金投入小微企业的政策措施,增强小微企业发展活力。
(四)增强资金管理透明度,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建立健全财政引导资金评审机制,对财政资金的投入规模、形式进行评估论证。将财政支持资金管理纳入政府信息公开范围,建立小微企业使用财政资金信息库,企业使用财政性资金情况一律进行网上公示,增强财政资金管理的透明度。建立健全财政支持资金绩效评价机制,对企业使用财政资金情况及企业新增销售收入、利润、税金等经济效益情况进行考核评价,考评结果作为小微企业以后年度申报资格和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切实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关于促进中小和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思考
促进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的发展是国民经济发展和战略转型、结构调整的重大举措,从中央到地方、从政府到企业、从财税部门到商业银行已经取得了广泛共识,为中小和小微企业发展的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国家相关部门已经出台的政策,也为全社会包括商业银行推动中小和小微企业的发展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关于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如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印发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等。
但是由于我国中小企业特定的现状和发展历史,促进中小和小微企业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还需要更多的政策配套措施,还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一、继续加强社会信用环境建设,一是加强信用教育与宣传工作,从根本上提高全民的诚信素质;二是尽快完善社会征信体系,促进跨行业信息共享机制的建立、增强信息覆盖面;三是完善信用法律制度,尽快颁布实施个人信用制度法律及其配套规章;四是建立失信惩罚机制,加强对失信行为的惩戒和制裁。
二、强化政府部门支持力度,增强支持效能。一是建议国家层面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和促进部”,专门协调落实中小企业相关政策、推动和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层的培训,推动和帮助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和国内市场,推动中小企业技术革新和技术应用,推动中小企业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等;二是财政和税务部门应进一步强化支持力度,包括强化税收优惠范围和力度,包括增加营业税的优惠政策等;包括完善商业银行中小和小微企业呆账核销制度。科技部门和地方政府进一步加大科技下基层、下中小企业的力度,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教育部门加大中小、小微企业管理层的知识培训等。
三、完善相关金融政策,促进商业银行和中小、小微企业联动发展。建议对中小、小微企业业务实行差别的资本占用政策;对中小、小微企业业务实行差别的存款准备金制度;对中小和小微企业实行特殊的存款、贷款期限制度,即在现有的商业银行存款贷款期限的基础上,增强灵活性,增加存款贷款期限1、2、4、5、7、8、9、10、11等期限档次,在方便中小企业融资的前提下,还增加小微企业存款收益,降低贷款成本;对中小、小微企业实行适度宽的风险容忍度监管政策;完善地方金融机构分支机构设立政策,明确城市商业银行、农村商业银行只能向周边区县设立机构,不得跨所在城市区域设立机构;发挥和增强邮政储蓄银行点多、面广的优势,重点支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推进融资担保体系的发展,扩大商业银行的融资市场。
四、中小商业银行明确市场定位,调整和落实战略转型。一是要继续下沉客户重心,将中小和小微企业作为重点支持对象;二是在现有的中小企业部的基础上,继续深化改革,逐步推行中小企业事业部制度,单独核算,单给政策,特色营销,差别管理;三是要转变工作作风,对中小、小微企业的支持,要“弯的下腰来,沉的下心去”,深入企业、深度调研、审慎判断、全程管理。急企业所急,想办法、出主意,不可简单否定。四是创新产品、完善流程、差别管理。针对企业不同情况,实施个性化、特色化的产品、流程和管理模式;五是继续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包括队伍建设,财务、信贷资源倾斜政策,考核激励政策等;六是组织对中小小微客户的培训,包括行业政策、金融财税政策和相关知识,财务和企业管理知识,外贸出口政策和知识,科技应用等;七是增加商业银行基层支行客户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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