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节手抄报_有关教师节的手抄报

发布时间:2017-06-08 19:03

手抄报是一种可传阅、可观赏、也可张贴的报纸的另一种形式,那么,关于教师节的手抄报应该如何制作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教师节手抄报相关资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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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节手抄报的资料:教师节简介

尊师重教是中国的传统,早在公元前11世纪的西周时期,就提出“弟子事师,敬同于父”。教师节,旨在肯定教师为教育事业所做的贡献。1985年,第六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国务院关于建立教师节的议案,会议决定将每年的9月10日定为教师节。1985年9月10日,是中国第一个教师节。

教师节手抄报的资料:教师节来历

1932年,民国政府曾规定6月6日为教师节,解放后废除了6月6日的教师节,改用“五一国际劳动节”为教师节。1951年,教育部和全国教育工会曾宣布“五一劳动节”同时为“教师节”,但执行的结果是教师节没有了。文化大革命中,教师被贬为“臭老九”,社会地位极其低下。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拨乱反正,从1980年起,全国教育工会开展“庆教龄”、“五讲四美,为人师表”等一系列尊师重教活动,提高了教师的政治、社会地位。

1981年3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第四次会议上,中国民主促进会的17位政协委员联名提交了一份提案:建议确定全国教师节日期及活动内容案。提案指出,教师担负着培养四化建设人才的重任,应当享有崇高的社会地位。

1982年4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联合,由张承先和方明共同签发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报告”送中央书记处,报告中并建议以马克思的诞辰日5月5日为教师节。

1983年3月全国政协六届一次会议上,方明和民进18位政协委员联名再次提出“为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造成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建议恢复教师节案”。同年9月,中宣部办公厅致函教育部办公厅,经研究政协一次会议方明等同志的提案,同意恢复教师节。

1983年12月,由教育部何东昌部长和方明共同签发的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恢复‘教师节’的请示”送中央宣传部。

1984年10月,万里、习仲勋等中央领导对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的请示圈阅。

1984年12月,教育部党组和全国教育工会分党组“关于建立‘教师节’的报告”送中央书记处并报国务院。

1985年1月,国务院总理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上提出建立教师节的议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这一议案,确定每年的9月10日为教师节。从2004年开始,时任全国政协委员的著名人文学者李汉秋以提案的方式,多次呼吁以孔子诞辰作为教师节。他认为:传统节日是世代相传,我们已无权择日;而重新设定的节日是由我们自己择日的,就应当考虑这日子是否有历史文化内涵、如何接续历史传统。教师节应当是很有文化内涵的节日,应该延续源远流长的历史传统。以孔子诞辰作为中华教师节是非常合适的。经权威部门研究测算,孔子诞生于公元前551年9月28日(阳历),这个日子也恰当其时:新学年开始时的繁忙已经过去,可以有时间筹办教师节和国庆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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