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意如散文三篇

发布时间:2016-12-02 17:19

看着自己的写录,不经意的从中看到了一个熟悉的名字-安意如,不知怎么有一种好似亲切的感觉,可能是因为喜欢她的文笔的缘故吧。今天我们来看一下安意如的散文。

安意如散文:爱之初,桃夭激情与勇敢

河岸边,第一树桃花开了;人世间,又一对新人成家。你听啊,是谁在唱:桃之夭夭,灼灼其华。

“妖童媛女,嬉游河曲。或振纤手,或濯素足。”无意间看到这句话,怦然心动。他和她,年少的清怡,令我,想到初生桃花。

潺潺河水近旁,少年仰起脸庞。日光流转映照之际,他容光,竟如枝丫上抽出的桃花一般,虽没有后来的饱满润泽,却因天真而更形清媚,不被风尘浸染。身畔美貌少女竟因此顿失颜色,沦为陪衬。

我想啊,希腊神话里,爱神阿佛洛狄忒所喜爱的人间美男子——阿多尼斯,他所拥有的,正是这种让人无法逼视又不能移目的俊美。看到他,就会想起世上一切美好而又短暂的东西。

爱神赐予世人象征爱的诸样鲜花,他却是爱神心上那朵桃花。阿多尼斯酷爱狩猎,爱在密集的丛林里奔跑,追逐心爱的猎物。娇柔的人间少年所热爱的,正是与外表形成强烈对比的激烈运动,驰骋山林,猎杀猎物。

他心中潜藏和向往的,是成年男子所拥有的勇敢、征服,以及由此衍生的自由。显然,阿多尼斯并不愿意被人当作玩宠或是娇弱小孩去保护。狩猎,是他执意证明自己能力的方式。

爱与美之神阿佛洛狄忒,是美艳绝伦青春永恒的象征。当她从大海中降生时,凶恶的波涛为之平息,暴风骤停。世界为她的到来而静默,被她的美折服。

众神的盛宴上,她以光的姿态傲然出现,她点化世间万物,令它们芳香溢彩生机盎然。她使人世懵懂的男女懂得享受爱的甜蜜。她是众神爱慕的对象,但她只专注阿多尼斯。

为了阿多尼斯,阿佛洛狄忒可以忍受一切原本不属于她的艰辛、苦难。她伴随他,出没在不见天日的丛林,在那里,野兽和植物腐烂后形成的腥臭经年累月不能散去,形成瘴气,弥漫在四周,令人窒息。

危机四伏。最令爱神辛苦的,是她心中时隐时现的不祥预感。她预感到阿多尼斯将会死于非命,这是命定的劫难。唯有守在他身边,寸步不离,她才有可能帮助他避免死亡的厄运。

可是有一天,阿佛洛狄忒有事必须返回奥林帕斯山。临行时,阿佛洛狄忒叮嘱阿多尼斯千万小心,阿多尼斯始终不明爱神所指。脱离了爱神的呵护,犹如脱离了母亲的保护一般,他甚至感觉前所未有的快感在胸中激荡,自由在召唤他,于是,他更加无所顾忌地奔跑在丛林中。

阿多尼斯发现了一头野猪,轻狂的少年又岂会轻易放过眼前的猎物?他要证明自己的勇敢和能力。爱神的告诫被理所当然地置于脑后。跃跃欲试的少年意识不到死亡的危险迫在眉睫。急于证明的后果是,阿多尼斯挺枪刺向野猪,被反扑过来的野猪咬死。

当心神不宁的阿佛洛狄忒返回人间,她看见的是阿多尼斯血流满地死去多时的惨状。荆棘和石块刺破了爱神的脚掌,淋漓血迹,蜿蜒了迷茫的寻觅之路。比身体之痛更难言明的,是痛失所爱之后无法挽回、不能言喻的悔恨,它们像惊涛骇浪无休止地重复涌来,将她彻底淹没。

从得知消息的那一刻起,泪水从未停止流淌。爱神光彩照人的脸庞,因悲伤而失去了神采。此刻,有谁能分担她的绝望和无助呢?她可以主宰世间男女的爱情,带给他们希望,却无法避免丧失自身所爱带来的哀恸。

回忆里的那个少年,叫我如何不想念?因你是无可替代,所以失去了你就无可倾诉。天地万物都不能给她安慰。神的苦痛更甚于凡人。虽能预知,但无力改变降临己身的悲戚宿命。明知结局不可更改,却依然要无望地继续……然后,惴惴不安地等待结局到来。

希腊神话就有这样的痛快决绝,在命运面前,没有人或神,可以绝对高高在上。

阿佛洛狄忒亲吻着阿多尼斯,他金色的鬈发和苍白的脸庞,他丧失了血色桃花般芬芳的唇。爱神所经之处,滴落在地的血化作了玫瑰——深爱与痛苦孕育爱之花,将尖刺包裹在娇艳繁复的花瓣和芳香之下。

在这个故事里,爱神亦如人间的痴情少女,面对生命的意外,除了狠狠咒骂这该死的命运之外亦束手无策。甜蜜,美满,相较于痛失所爱的伤害都是短暂的。

爱是值得追求的,可是快乐总是易逝,永世不忘的是痛楚。这或许才是爱神留给人的启示,是她自身痛苦的流露和凝结。

也许,在看到阿多尼斯尸体的那一刻,她情愿自己是狩猎女神,这样就可以守护着他,让他不受伤害,活在自己身边。

她对阿多尼斯的思念无处不在。他灿若晨星的双眸可以驱散丛林的雾瘴。他偶尔展露的笑容可以令她眼前春暖花开。他遗落在水面的身影可以使河水清甜,清澈、欢快流动。

河水温柔地漫过脚背、手掌。嬉游于河畔,曾一起度过无忧无虑的时光。少年的美,无论男女,都有一种淡定的、含苞欲放的娇柔。

初爱,不被惊扰,如此妖娆,一如初绽的桃花。初爱所必须面临的考验,与之后的经历一样,凌厉,致命。若开始时,对这降临己身的美妙感觉充满感激,就必须有准备领受失去之时的椎心之痛。就如我们欣喜花开,就必须面对枝残叶败的颓唐,感伤。

爱越甚,痛越深。这痛楚,除了自己领受,除了走过千山万水后,期待有朝一日放下、释然,别无出路。

如今,读到一些婉转的诗句时,我心总是在欢喜之后怅然,因为已经能把握到欢悦之下隐藏的悲伤的脉搏。有些词,的确蕴藏魔力,一眼望去就让人低回不已,譬如:“桃之夭夭,灼灼其华。之子于归,宜其室家。”

天长地久,与子偕老不是没有,而是太少,横亘在中间的,更多是生死契阔。无论生活将人锻炼得多刚毅,就算你武装齐备,当这些柔如春水的词漫溢过来,依然能使人丢盔弃甲。心,不知不觉柔软、松懈下来。

“之子于归,宜其室家。”多么温柔有力的词啊。时光慢转,容颜老去,它始终坚贞地存在于那里。光阴沁凉了它,坚固了它,不能使它毁灭,只能历久弥新。每一次,无意间看到,依然在眼底熠熠生辉。

提醒着,不要觉得自己老去,内心深处要留有一块芳甸,其上终年芳草依依,落花染衣。依然记得,第一次被打动的感觉,第一次牵手,第一次轻盈如蝶的亲吻,第一次靠在一起,第一次说好要在一起。

桃花终要再开的,就在阳春三四月,灼灼地,漫山遍野,火一般燃烧,只是比火更柔静,更持久不熄。此时你要迎娶的,也许不是儿时嬉戏的“小新娘”;也不是,曾经以为非他不嫁的人。

懵懂的人都被幻象捉弄了,桃花微笑着,不动声色地调戏了心怀爱意跃跃欲试的人。就像那首贺新婚的歌。其实桃花不过是婚礼的注脚,主角是那红裳灼灼的男女。只是,桃花开得那样好、那样娇,好到我们都以为它是主角。

旧日柔软时光,并不曾在回忆中变成化石。很长的时间里,它被人为封印着。然后,在某一个关口,喷薄而出。只是如今,除了你自己,再无人知道心潮是如何汹涌的。前尘总要羽化归去。

当年的你我,舍生忘死地交好。我以为,你是我天长地久的主角。过了很久,我才知道,我不过是你命中匆匆一笔注脚。

我们都渴望收获更多,所以各奔前程。最好两两相忘,各安天涯。

真的,真的,绝口不提。没有谁对谁错。

年少轻狂。偶然的驻足,感动,冲动,许下相爱相守的愿望。要过了很久才知道,不过是彼此路过的风景。既然注定是过客,当初的邂逅,请当作误会一场。

Loveisover……时光匆匆如流水,谁也不要再提起。

安意如散文: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

生当此时。尽得愉悦,未尝哀苦,比年方少艾更轻省,是连情窦初开都未开。天地无亲,相悦也是无情。萌生的情感是青翠的,未及衰败。

很自然的,从初爱就写到了两小无猜。感情的状态是顺延的,从年少到了适婚的年纪。结了婚就要好好地在一起。若桃花只是让人想到昭彰诱惑、妖娆,那也不尽然美好,桃花最妙的是让人觉得此生悠然静好,诱惑你想和一个人相守到老。

说两小无猜。先说一部英国电影,《Melody》。直译是好听的、动听的、悦耳的声音,也可以理解为心动的声音,不经意发生的怦然心动,如花如露的轻颤。中文译名是“两小无猜”,正契合诗意的美学。

“两小无猜”常与“青梅竹马”并提。青梅竹马的妙处应该是,命中注定的那个人,毫不设防地接近了,省却了成年以后千山万水、烟尘满身地跋涉,无望疲惫地寻觅。

安意如散文三篇

1971年,漂亮的小男孩Dandy爱上了美丽的小姑娘Melody,那一年,他们十岁。他和她一样,月光般皎洁,肌肤吹弹可破,眼神无辜天真,两两对望时,清澈见底,没有哀苦的痴缠。

Melody说,虽然我很喜欢地理,但是,如果能和Dandy在一起,我会更开心。

是的,和我所喜爱的任何东西与任何事情相比,我还是更爱和你在一起。

他们才十岁,他们不说喜欢,直接说爱。他们想结婚,因为结婚以后就可以在一起,一直在一起。

——原来如此。是我们复杂了婚姻的意义,还是婚姻的混乱和始料未及,使我们忘却了婚姻最原始的真意就是——让两个人,好好地在一起。

最后,两个向往婚姻的孩子在铁路边的旧房子里举行了简朴至极的婚礼。全班的同学都来参加。孩子们用这个稚气的集体行为宣告了他们对爱的珍重。我坚定地记得这个细节,不管是有心还是无意,这看来是对成人世界价值观的强烈反讽。

长大之后的我们,对于结婚的对象,会不计身家,不理出身,不管是否有人反对,不计较婚礼的形式吗?几乎可以悲观地断定——不可能的!就算我们不想,身边的人也会替我们打算,现实的种种也会提示人思前想后,顾虑重重。

精明的男女,相信冷静算计用心排布是必要的谨慎,是现实需要无可避免。于是,算计、计较的同时,也被别人算计、计较着……心意越来越悲凉,这就是用心机去爱的悲凉报应。

他和她的婚礼,简陋庄重。全班同学都参加了,给予祝福,老师们赶来阻止、破坏,两个孩子私奔了。在灿烂的夕阳下,那灿烂的金黄一直延展到天尽头,像一个未完结的梦。孩子们嬉笑着朝金色的远方奔去……

不用担心,他们一定会回来。回到成人操纵的世界。伤心之后顺从,或许随着成长,还会忘记这一段浪漫的风波。对抗以大人们获胜告终——这是必然的,这是爱的代价。如果童年的爱是童话,如梦境般艳柔、静美,那么柔脆的童话与枯硬的现实对撞,注定以美梦灰飞烟灭为结局。

有一天,不得不悲哀地发现,青梅已衰,竹马已老。Loveisover……只是现在,当他们还满心喜悦不思回转的时候,不要阻挡,就算是暂时纵容又何妨。

谁不曾年少,情愫稍稍,心藏一个喜欢的人。仰望漫天星光只如凝望他的眼波,全部的愿望加起来只求和他在一起,牵一牵手就觉得看见了天长地久。

当世界还都那么小,让我们单纯好不好?何况,除了年纪太小,谁又能否认他们彼此登对呢?

那些被允许任性的年代,叫做青春。我选择记得孩子的笑,明媚鲜妍如春阳。田野里茂盛麦穗撩拨流阳,照耀年轻的眼眉。哼一首简单的小情歌。不用理智去评析判断他们可能遭遇的将来。不去想一切行为是否合理。《Melody》是一部过去式、现在时的电影。唯独,是的,唯独不指向将来。

青梅,竹马。既轻且媚,有青梅初露、柔嫩不可攀折之感。念想,这女童与这男童欢愉相戏的场面,心头便冰雪消融,生出漫漫春暖花开来。看他们在海边嬉戏,堆沙堡,一起坐在长椅上讨论喜欢的科目……

灼灼的桃花又在眼前闪耀,那句无名的话又显现:“妖童媛女,嬉游河曲。或振纤手,或濯素足。”我不知这句话的出处,偶然看见,只觉得动人无比。生当此时,尽得愉悦,未尝哀苦,比年方少艾更轻省,是连情窦初开都未开。天地无亲,相悦也是无情。萌生的情感是青翠的,未及衰败。

安意如散文:此心安处是吾乡

一个人,若放不开自己的心,即使富有四海,也是徒然困居一隅而已;若放下,即使颠沛流离,身无长物,也可挥手自兹去。

李白有个与众不同的特点,他诗中很多意态都是动的,连停顿亦饱含急切飞扬之态。譬如:“欲上太行雪满山,欲渡黄河冰塞川。”“两岸猿声啼不住,轻舟已过万重山。”简直俯拾皆是,不胜枚举。这首《山中问答》却是动中有静,尽显其悠然。

这首诗,我是当禅诗来读的。虽然禅历来主张不立文字,道破语言是滞障,但是思想许多时候还是需要依靠语言文字来传达。语言文字如摆渡的舟筏,借此接近真理。至于登岸之后舍弃舟筏,那是另一重境界了。

李白的诗,天然就生动艳美,真正是丽质天成,效颦不得。我有时不免掩卷怅然,汉字语言的魅力被他用得出神入化。这就好比习武,武功高到了极处的高手,差距只在毫厘,但个人天分所终,中间苦修登顶的过程,差距是不言而喻的。你从不见他如贾岛般苦吟,就像你看不见吴道子皱着眉头涂改画稿,遣词如作画,他是随心所欲皆成佳篇,信手拈来自臻化境。

他赋予桃花别具一格的意象,以嫣红桃花来比对苍茫碧山,以桃花的热烈来映衬清溪的明净,意蕴却比字面上能够感知的更为清远。桃花落于“然去”,象征纷繁热闹的念头消弭于自在本心。与许多人流露出对桃源的渴慕不同,他指出自性具足,不去依恋传说,妄求桃花源——这正契合了禅宗强调“不假外求”的思想。寻常的诗,能做到意在言外就很好,李白的诗不单意在言外,其境更超拔于语言。

决意要扶济苍生的人,首先要学习胸藏天下,所以他会一次一次归隐山中。他是注定要出山入世的,建功立业是他的毕生意愿。归隐不是他的归宿,似谢安那样东山再起指点江山才是他追慕的风采。他所追求的境界是游刃有余,来去自如,而非汲汲以求。

他的等待和自我节制终于有了成效,这绝顶聪明的男子,他不是一个不懂得依照世俗法则去经营自己的人,他很懂得去经营自己的名望。这一点他很类似谢安。天宝年间,他因道士吴筠、玉真公主、贺知章等朝中权贵的引荐入仕。

入仕之初,明皇对他极尽礼遇。到后来君臣之间有了龃龉、不谐。他也明了及时抽身远去的道理,被体面地赐金放还,没有与恩主反目成仇,引火烧身。

他只是不甘心,不甘心就此了断治世之心。他一直自认是治世之能臣,匡扶天下之才,只可惜不为所用。明皇认为他更好的职业是去做个名满天下的诗人,发发清论也就罢了。

我一直觉得明皇这么做是对的。他洞悉了李白天真放诞的本性,他任性,容易被利用和伤害。虽有热情,却不适宜在政治的漩涡里玩刀头舐血的凶险游戏。

他不是个政客。说到底,明皇这么处理他,是基于对他的保护,爱惜他百代不遇的才华。

他恢复了自由身,回到了山野,携一把锈剑,骑一头青驴游走于红尘,遥望长安一钩残月,月如霜,满心寂寞一身风尘。

有太多人为他抱怨不公。可这样的结局对一个天性浪漫的伟大诗人而言,委实是最好的结局。

李白这样的人,你忍心他在政治斗争中不明不白地枉送性命吗?我连想都不愿想,他是死于某一场政治谋杀,尸骨不全死不瞑目。我情愿他在家人身边病死,情愿相信他如民间传说的那样是太白金星转世,酒醉之后在船头捞月失足落水而死。

他的后半生,依旧潇洒却不再逍遥。经历了安史之乱、牢狱之灾、流放、赦归,他渐渐老去,眼看昔日明主仓皇西逃,情意两心知,不会不黯然吧。帝国坍塌了,盛世转眼翻成断锦。黎民奔逃,辉煌化劫灰。那份惨痛,不是亲身经历,又如何能够心知?

好在他失意却不消沉,诗风由激扬转苍劲,与杜甫的沉郁遥遥相应。不得不说,是他年轻时的游历、在山中的自省帮他奠定了厚实的精神基础,让他历经离乱而不倒。

他努力过,至死都在坚持。他想到的,做不到;做到的,改变不了。那是悲壮的事实,是命运,再强大杰出的人都必须学会甘心,遵从命运。

我想起另一个人,苏东坡曾写给好友王巩《定风波·常羡人间琢玉郎》这样一首词:

常羡人间琢玉郎,天教分付点酥娘。自作清歌传皓齿,风起,雪飞炎海变清凉。

万里归来年愈少,微笑,笑时犹带岭梅香。试问岭南应不好?却道,此心安处是吾乡。

王巩受“乌台诗案”牵连,被贬谪到地处岭南的宾州。王巩南行,歌伎柔奴不计艰险毅然随行。元丰六年(1083年)王巩北归,与苏东坡劫后重逢。席间请柔奴为东坡劝酒。苏东坡问及岭南生活的感受,柔奴不言生活之酸苦,答道:“此心安处,便是吾乡。”东坡闻言深受感动,作《定风波·常羡人间琢玉郎》一首赠给柔奴。

数十年后,东坡被贬岭南惠州,身边亦有侍妾朝云追随。朝云对他的情意绝不逊于柔奴之于王巩。想他身处岭南,看着相伴在侧的朝云,亦会常常忆起多年之前,那纤弱慷慨的女子含笑应对他的问话:“此心安处,便是吾乡。”

回过头看,当年的赠词竟成了他今日的自况。王巩经历的,他又来经历一遍。日光之下,岂有新事?无非是上演过的桥段,换上不同的人再演一遍。他的柔奴即他身边的朝云,是了,道理多年前就有人为他言明,天地为家,此心安处,何惧之有?

一个人,若放不开自己的心,即使富有四海,亦如徒然困居一室;若放下,即使颠沛流离,身无长物,也潇洒磊落。这样的人,是乐游原上纵马远游的五陵年少,挥手自兹去。

鬓发染霜,少年子弟终老于江湖。笑送春归,心无悲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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